应急纾困贷款总额度不低于3亿元

□本报记者 王克鹏 通讯员 方勇 唐飞 报道

本报讯 4月20日,市财政局印发《关于对小微企业提供纾困贷款的通知》,支持我市正常纳税、缴纳社保费且为小规模纳税人的小微企业快融资、快复工,顺利渡过难关。

本政策所称小微企业,是指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四部委《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划分的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本政策扶持的小微企业,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在淄博市行政区域内注册成立、截至政策发布日仍然存续;截至政策发布日在淄博市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截至政策发布日为小规模纳税人,且在淄博市正常纳税;无银行不良记录。

在扶持方式上,一是提供纾困贷款,由齐商银行对我市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每户提供1到3万元1年期的应急纾困贷款,总贷款额度不低于3亿元;二是实行政策性担保,由市鑫润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给予全额无条件担保,免收担保费;三是予以政策性贴息,市财政对小微企业纾困贷款利息全额贴息。同时,优化政策兑现方式,市级财税部门通过大数据手段选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经向社会公示无异议后,由银行和担保公司采取绿色通道方式直接办理,原则上一个月内兑现到位。

通知指出,贷款到期后,小微企业应遵循诚信原则按时还款,还款确有困难的,可申请展期或缓还;对有还款能力、拒不还款的,将纳入诚信黑名单。

财政部门同时提醒,小微企业纾困贷款业务流程及企业名单可扫码查询,或登陆淄博市财政局门户网站,咨询电话: 3887116、187533999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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