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阶段性减免社保费用,我市将为企业减负超16亿元!

  好消息!为纾解新冠肺炎疫情对企业造成的影响,江苏出台了四项新措施,阶段性减免社保费用。泰州积极推动政策落实,将为企业减负

超16亿。

具体有哪些“优惠”?

快来看看!

落实阶段性减免社保费用,我市将为企业减负超16亿元!

  为贯彻中央关于纾解新冠肺炎疫情造成的企业经营困难,支持稳定和扩大就业,我省出台《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

落实阶段性减免社保费用,我市将为企业减负超16亿元!

具体怎么做?

共有四项措施,分别是

“免、减、缓、降”

↓↓↓

落实阶段性减免社保费用,我市将为企业减负超16亿元!

  指2020年2月至6月,免征全省中小微企业及按单位参保的个体工商户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

  指2020年2月至4月,减半征收全省大型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各类社会组织(不含机关事业单位)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企业享受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费政策,不需要办理额外的申报手续和提供证明材料。

落实阶段性减免社保费用,我市将为企业减负超16亿元!

  指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可申请缓缴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缓缴期限自欠费之月起不超过6个月,执行期截至2020年12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同时,对已缴纳2020年2月社会保险费的单位,无需申请,由各地依职权按程序批量发起退费,2月份未征收的三项社会保险费在重新核定应缴额后,与3月份应缴额一并征收,免收滞纳金,不影响个人权益记录。

  指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工伤保险费率的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1年4月30日。

预计减负超16亿

  我市积极行动,推动政策落实,确保企业优惠早享受,预计将为企业减负超16亿元。

其中——

●对于中小微企业、按单位参保的个体工商户2月至6月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预计免征金额为15.53亿元

●对于大型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2月至4月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预计减征金额为

0.79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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