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舒城:堅持舊案“三步走” 恢復執行效果好

近年來,因查人找物難度大,被執行人履行能力不足等因素影響,部分執行案件結案事未了。針對該類舊案,安徽省舒城縣人民法院堅持“三步走”原則,對符合條件的及時恢復執行,成效顯著。

集中接待 答疑解惑

因被執行人無財產可供執行、雙方達成和解協議分期履行等原因導致案件報結時,被執行人未實際履行全部義務的案件,法院設立執行法官集中接待日,當事人可以前來法院向原承辦人員反映問題,調離人員遺留的案件,由執行服務中心統一接待。執行法官的電話號碼在執行服務中心統一公示,並設置便民電話機,方便聯繫承辦人,實現舊案有人負責,群眾有人接待。

分類甄別 及時恢復

當事人申請恢復執行,法院會仔細甄別,及時與原承辦人溝通,瞭解舊案執行情況,符合恢復執行條件的案件,依法立案恢復執行,及時採取措施,加大執行力度。對於窮盡執行措施終結本次執行程序的案件,沒有新的財產線索不予恢復執行,避免司法資源的浪費。

集中調度 力促到位

對於已恢復執行案件,領導集中調度,制定工作指標,以實際執行到位為目標,要求承辦人創新辦案方法。疑難、複雜案件影響執行進度的,執行法官應及時彙報,由領導協調處理。被執行人有財產可供執行的案件,法院加大執行力度,縮短財產處置時間,使申請執行人早日拿到執行款。

2020年1-3月,舒城縣法院立案恢復執行200多件,執行完畢結案61件,執行到位900萬元,大量舊案案結事了,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群眾滿意度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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