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護航”提升城市文明

法治“護航”提升城市文明

連日來,海曙區白雲街道組織開展義務巡河活動。圖為牡丹社區志願者拿著火鉗、掃帚在西塘河畔清理垃圾。(忻之承 徐能 攝)

本報訊(記者張昊)《寧波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施行兩年多來,我市不斷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提升市民文明素養,持續加大對不文明行為的監督勸導和執法力度,為精神文明建設提供有力的法治支撐。

“品牌均價6800!”“黃金地段,升值空間巨大!”4月20日,在鄞州姜山鎮人民路、茅山工業園區等地,類似的小廣告一夜之間貼滿了沿線路口和公共設施。無孔不入、無牆不貼的“牛皮癬”隨意張貼給市容環境的整潔造成了嚴重影響。

鄞州區綜合行政執法局負責人表示,《寧波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規定,在建築物、構築物的外牆、樓道、樓梯和樹木、電線杆、戶外管線及其他戶外設施上不得非法從事張貼、塗寫、刻畫及掛置宣傳物品。他們針對違規小廣告亂張貼易發、多發路段,加強巡查執法力度,對於違章行為人,責令其限期清除並處以50元以上300元以下罰款。

據悉,自4月份開展亂張貼、亂塗寫、亂刻畫“三亂”整治行動以來,鄞州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已累計立案8起,清理各類“三亂”廣告近9萬張。

“車窗拋物”等不文明交通行為,在我們身邊時有發生。行為雖小,危害卻很大。在《寧波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中,明確規定駕駛或者乘坐機動車時,嚴禁向車外拋擲物品,違者將處以罰款。

記者從海曙交警大隊獲悉,去年11月他們就查處過兩起“車窗拋物”事件。在中山東路和江廈街的路口,董某駕車時隨意往車窗外丟棄菸蒂,被交警逮了個正著,沒過多久,另一名司機李先生也因為丟棄菸蒂被處罰200元。

海曙交警大隊民警告訴記者,處罰的“車窗拋物”以丟棄餐巾紙、菸蒂為主,偶爾也有人丟擲果皮之類。在被交警教育和處罰後,司機都表示會吸取教訓拒絕不文明交通行為。

公共場所禁菸一直是城市文明創建中的難點問題。根據《寧波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我市各級衛生監督機構將控煙執法列入年度重點工作,積極開展重點公共場所“禁菸”專項檢查。重點涵蓋長途汽車站、影劇院、大型商場、醫療機構等單位,要求各單位落實禁菸標識設置,配備專(兼)職人員對吸菸者進行勸阻,場所內不得擺放菸灰缸或設置自動售煙機等器具。

截至去年底,我市衛生監督機構檢查各類單位3500餘家,對發現的違法行為實施行政處罰271起,罰款金額共計人民幣10.77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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