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結伴把魚電,法網恢恢倆不漏

(通訊員 何振輝)因丈夫胡某“常愛喝兩口,想搞點下酒菜”,就購置了電打魚工具,多次到長江邊電打魚,“搞些魚吃”;而作為妻子的曹某,非但沒有勸阻丈夫的違法行為,而是去江邊給丈夫撿魚、“助威”。結果,這一對“電打魚”夫妻被長航荊州公安雙雙抓獲。


2020年4月18日凌晨1點,長江航運公安局荊州分局公安派出所在長江公安段五碼頭附近,當場抓獲“電打魚”犯罪嫌疑人胡某,查獲電打魚設備一套,漁獲物1.4公斤;又在岸上發現為其撿魚的妻子曹某。

經訊問,夫妻倆如實供認了當天晚上沿長江公安縣五碼頭水域電打魚的犯罪事實,並主動交代了購置電打魚工具後的所有電打魚違法行為。

保護長江漁業資源的豐富性以及長江生態鏈的完整性,貫徹落實習總書記提出的“長江大保護”,功在當代、利在千秋。警方提醒不法分子,學做遵紀守法好公民,切莫心存僥倖心理,天網恢恢,疏而不漏。

附:《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四十條:【非法捕撈水產品罪】違反保護水產資源法規,在禁漁區、禁漁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撈水產品,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


夫妻結伴把魚電,法網恢恢倆不漏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