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興裝備股份有限公司關於變更保薦機構後重新簽訂募集資金四方監管協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一、募集資金基本情況

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核准東莞市南興傢俱裝備製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的批覆》(證監許可[2015]826號)核准,公司向社會公眾投資者發行人民幣普通股(A股)2,734萬股,發行價格為每股12.94元,募集資金總額353,779,600.00元,扣除發行費用後募集資金淨額為人民幣321,000,182.43元,該募集資金已於2015年5月22日到位。上述資金到位情況業經中審亞太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驗證,並由其出具“中審亞太驗字(2015)020044號”驗資報告。

公司於2019年4月2日召開的第三屆董事會第十三次會議和第三屆監事會第十一次會議,於2019年4月18日召開的二〇一九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於變更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議案》,綜合考慮公司產能利用的實際情況,為更好貫徹公司發展戰略,提高募集資金的使用效率,經公司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公司終止實施“自動封邊機生產線技術改造項目”(以下簡稱“原募投項目”)的投資,並將原募投項目募集資金賬戶餘額用於“南興裝備家居智能化生產設備華東生產基地項目”(以下簡稱“新募投項目”)。新募投項目的建設內容為高端傢俱智能化生產設備等,實施主體為公司全資子公司無錫南興裝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無錫南興”),實施地點為無錫市錫山區錫北鎮涇虹路北,錢更路西,詳見公司於2019年4月3日、2019年4月19日披露在巨潮資訊網上的《關於變更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公告》(公告編號:2019-034)和《二〇一九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公告》(公告編號:2019-043)。

二、募集資金四方監管協議簽署情況

因非公開發行工作需要,公司聘請東莞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東莞證券”)擔任2020年度非公開發行A股股票工作的保薦機構和主承銷商,將承接原興業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對公司尚未使用完畢的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持續督導工作。鑑於保薦機構變更,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規範運作指引》以及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制度》的規定,公司、無錫南興、東莞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厚街支行及東莞證券簽署《南興裝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募集資金四方監管協議》(以下或簡稱“募集資金四方監管協議”)。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募集資金具體存放情況如下:

三、《募集資金四方監管協議》的主要條款

甲方1:南興裝備股份有限公司

甲方2:無錫南興裝備有限公司

(以下統稱為“甲方”)

乙方:東莞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厚街支行 (以下簡稱“乙方”)

丙方:東莞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薦機構)(以下簡稱“丙方”)

1、甲乙雙方應當共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票據法》、《支付結算辦法》、《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規章。

2、丙方作為甲方的保薦機構,應當依據有關規定指定保薦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員對甲方募集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監督。丙方應當依據《證券發行上市保薦業務管理辦法》《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規範運作指引》以及甲方制訂的募集資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導職責,並可以採取現場調查、書面問詢等方式行使其監督權。甲方和乙方應當配合丙方的調查與查詢。丙方每半年度對甲方現場調查時應當同時檢查募集資金專戶存儲情況。

3、甲方授權丙方指定的保薦代表人朱則亮、伍智力可以隨時到乙方查詢、複印甲方專戶的資料;乙方應當及時、準確、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關專戶的資料。

保薦代表人向乙方查詢甲方專戶有關情況時應當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證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員向乙方查詢甲方專戶有關情況時應當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證明和單位介紹信。

4、乙方按月(每月5日前)向甲方出具對賬單,並抄送丙方。乙方應當保證對賬單內容真實、準確、完整。

5、甲方一次或12個月以內累計從專戶中支取的金額超過1,000萬元或達到募集資金總額扣除發行費用後的淨額的5%的,甲方和乙方應當及時以傳真方式通知丙方,同時提供專戶的支出清單。

6、丙方有權根據有關規定更換指定的保薦代表人。丙方更換保薦代表人的,應當將相關證明文件書面通知乙方,同時按本協議的要求書面通知更換後保薦代表人的聯繫方式。更換保薦代表人不影響本協議的效力。

7、乙方連續三次未及時向丙方出具對賬單或向丙方通知專戶大額支取情況,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調查專戶情形的,甲方或者丙方可以要求甲方單方面終止本協議並註銷募集資金專戶。

8、丙方發現甲方、乙方未按約定履行本協議的,應當在知悉有關事實後及時向深圳證券交易所書面報告。

9、本協議自甲、乙、丙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簽字或蓋章並加蓋各自單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專戶資金全部支出完畢並依法銷戶之日起失效。

四、備查文件

1、第三屆董事會第二十四次會議決議;

2、公司、無錫南興、東莞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厚街支行及東莞證券

股份有限公司簽署《南興裝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募集資金四方監管協議》。

特此公告。

南興裝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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