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醉駕撞死環衛工後逃逸,又撞倒了路邊電線杆

日前,不少餐館逐步營業,市民休閒消費活動增多,但是在生活秩序逐步恢復的同時,“交通安全”這跟弦時刻不能放鬆,必須謹記“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近日,上海市金山區檢察院辦理了一起交通肇事案,犯罪嫌疑人宋某某在聚餐飲酒後,竟醉駕撞死環衛工逃逸,豈料途中又發生撞倒電線杆的單車事故。日前,因涉嫌交通肇事罪宋某某被檢察機關批准逮捕。

凌晨駕車回家途中撞人

“有輛小轎車撞倒了一名環衛工人!受害人趴在地上不動了,轎車司機已經逃逸!”4月11日凌晨4時許,上海市金山公安分局指揮中心接到群眾電話報警。

接報後,指揮中心立即指令交警支隊事故審理大隊民警配合派出所到場處置。接到指令後,交警支隊民警立即趕赴現場,開展現場勘查和初步調查。

男子醉駕撞死環衛工後逃逸,又撞倒了路邊電線杆

據犯罪嫌疑人宋某某交代,4月10日晚,他和朋友聚餐,期間他喝了半瓶黃酒及4瓶啤酒。直到24時左右,他從飯店走回家中休息。

“剛才沒喝盡興,出來和我們再喝點酒吧!”凌晨2時左右,朋友又向宋某某發消息,邀請他前往附近飯店吃夜宵。

喝上癮的宋某某一拍即合,抱著僥倖心理駕駛小轎車前往聚餐地點。又喝了幾瓶啤酒後,直到凌晨4時許,宋某某駕車準備回家。然而,剛開車上路不久,他就感覺車子左側發生了碰撞,擋風玻璃左側也已經碎裂。

意識到闖禍的宋某某立即剎車停下,察看後發現自己竟然撞了人!由於對方倒在地上一動不動,宋某某很擔心,在事故現場停留幾分鐘後,他隨即決定駕車逃逸。

然而,在酒精的作用下,驚慌失措的宋某某在逃逸過程中又將路邊的電線杆子撞了。

血液中乙醇含量為2.19mg/ml

沒多久,他被接報的民警帶回派出所,在做了呼氣式酒精測試、抽完血之後,宋某某被帶到了交警支隊。

經對犯罪嫌疑人宋某某進行血樣提取和鑑定,其血液中乙醇含量為2.19mg/ml,屬於醉酒駕駛機動車。犯罪嫌疑人宋某某案發後逃逸,後主動報警並告知所在位置,到案後如實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實。經公安機關認定:犯罪嫌疑人宋某某負事故的全部責任、被害人朱某某無責任。

日前,金山區檢察院以涉嫌交通肇事罪對宋某某批准逮捕。檢察機關認為,宋某某交通肇事致一人死亡,負事故全部責任,其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規定,涉嫌交通肇事罪,且有逮捕必要。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八十一條、第九十條之規定,決定對其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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