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集法院首次適用刑事速裁程序 半小時審結5起“醉駕”刑事案

4月22日上午,潘集法院根據安徽省高院制定的《關於審理“醉駕”刑事案件量刑工作指引》,首次適用速裁程序,從審理到宣判僅用半小時就審結了5起危險駕駛罪刑事案件。5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拘役一個月零十五天緩刑三個月罰金人民幣三千元至免予刑事處罰不等的刑罰。


潘集法院首次適用刑事速裁程序 半小時審結5起“醉駕”刑事案

由於這五起案件案情簡單明瞭、犯罪事實清楚,主辦法官在徵得各被告人同意後,決定適用速裁程序,省去了法庭調查和法庭辯論,進行快速審理。

審理時,法院充分考慮了各被告人的醉酒程度、有無駕駛資格及認罪悔罪表現等事實情節,作為量刑參考,5名被告人被查處時的血液酒精含量為127mg/100ml至155mg/100ml不等,且無從重情節。綜合上述情況,當庭進行了宣判。其中有三名被告人被判處拘役並適用緩刑,兩名被告人免予刑事處罰。宣判後,各被告人均表示服判。

這五起刑事速裁案件,從立案到判決,之用了5天時間,庭審共用時半個小時,並製作簡單清晰的表格式判決書,提高了刑事案件辦案質效、緩解辦案壓力。

今後潘集法院將繼續完善刑事案件速裁機制,加大速裁程序的適用力度,提高司法效率、節約司法資源,推動刑事審判提質增效。

(潘集法院 楊欣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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