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長又被忽悠,法院不支持賠償!


近日博愛縣人民法院審理一件關於高考志願的案子,考生段某某系河南省博愛縣某中學的體育特長生,2019年高考成績為文化課總分433分、體育總分114分。考試分數出來後,段某某的父母為孩子填報志願也是非常著急。期間,他們看到博愛縣某教育諮詢服務中心的廣告單,上面有“不虧分,不落榜,幫你上好大學”的宣傳語。最後花了9500元選擇了諮詢服務。

機構承諾承諾段某某能被某師範學院體育教育專業錄取,段某某按照博愛縣某教育諮詢服務中心出具的方案填報了高考志願。意外的事情發生了,最終段某某並未被某師範學院錄取,而被本省某科技學院體育教育專業錄取。

段某某一紙訴狀將機構告上法庭,並提出訴訟請求:一、被告歸還原告服務費用9500元;二、被告向原告支付因其違約導致的經濟損失48000元;三、本案訴訟費由被告承擔。最終判決退換9500元。

詳細內容如下:


家長又被忽悠,法院不支持賠償!


家長又被忽悠,法院不支持賠償!

從這一件官司來看,家長頻繁遭到忽悠究竟是什麼原因。

一、家長不理性思考,期望值過高。填志願一定時和自身實力相匹配的,不是你想上什麼樣的學校就能上什麼學校,本來還在只能上一個600分的學校,非要找機構去上610分的學校。這種事情怎麼可能,當然不是說文中段某某家中一定有這樣的想法。每年我也會遇到不少家長會問問有沒有途徑,記得前年一個家長來諮詢時,非什麼層次學校不上,不能上就不報,我直接拒絕。

二、機構打插邊球心態,比如現階段爆出一些機構推強基、綜評。一些機構看到孩子成績還可以就開始勸道家長試試,機構以最後過來初審為目標,完美收費,最後沒有順利通過複試結束,錢花了結局不完美。因此家長在選擇報考次類型招生時,一定要了解強基和綜合評價的設計初衷。

三、業務員為業務,對填報志願不專業亂承諾。一些機構對業務員集中在業務考核上,以成單為核心,在簽單時只要能進款,適當忽悠。所以我們在選擇要諮詢機構進行志願填報時,要與專業諮詢師進行溝通,一則你的要求是否合理,二則能不能幫忙完成。

四、家長考生對高報政策規則不理解,由於家長工作也比較繁忙,加上高報時一個系統繁瑣的事情,所以認為交了錢就什麼都不管,當甩手掌櫃的心態。家長在選擇諮詢機構,一樣還是要去了解基本規則,避免被不合理填報,錢不是多少的事情,如果填的不好那麼可能就耽誤孩子一年。

五、行業發展參差不齊,每年新生非常多的這樣機構,集中學習3-5天就幹上了高報的活。邊做邊練手,因此選擇機構時儘量選擇時間,或者諮詢師時間比較久的。最好經歷過的家長推、熟人推薦的,畢竟經歷過,知根知底。

最後祝願所有考生考出好成績,實現自己的大學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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