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冒用他人身份證騙我錢,我反被起訴,我應承擔什麼責任?

用戶2569606409380


題主不必太著急,從你描述的案情來看,你當初借錢的時候不知道債務人冒用他人身份的情況,也是屬於受害人,而不是加害人。所以,如果對方要追究冒用其身份產生的損失,應當向加害人(即債務人)要求賠償。你在庭審中要做的就是證明自己自始不知情(不存在與債務人惡意串通的情形)。


嬉皮法律人


這個問題比較麻煩。

1、因為你辦理借錢,不認真核實身份證地址和電話,結果是判決、執行等行為給第三人造成不必要的麻煩,他起訴有一定的合理性,因此雖然一身勝訴,但是二審很可能判你敗訴。

2、建議在法庭辯論的時候,把你的主張提出來,合理的費用、損失可以賠,不合理的費用不應當賠。

誤工費:合理部分應當賠償。

精神損失費:本案不是故意,而是過失,因此可以通過賠禮道歉的方式解決,沒有必要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

筆跡鑑定:筆跡鑑定並非必須,並且鑑定時未徵求你方意見,屬於不合理費用,應予拒絕。

3、檔案了,本案可以協商解決,也就是調解結案,這樣的話雙方對立情緒會差一些,效果也會更好些。

以上回答供參考。


淮北日月升


你這太複雜!建議你到公安局先報警,看警察能不能立案調查,先刑事後處理民事糾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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