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導報記者 劉勇
山東省民政廳近日印發《關於做好2019年度省管社會組織年度工作報告的通知》,要求省管社會組織報送2019年度工作報告,內容包括年度工作報告、財務會計報告和黨建工作報告。
根據《通知》,報告對象為:2019年12月31日前在省民政廳登記的社會團體、社會服務機構(民辦非企業單位)和基金會。基金會填報方式和時間待民政部明確後,另行通知。
報告實行網上填報、公開和存檔,不需向登記管理機關提交紙質材料。登記管理機關不對年度工作報告作出結論,不對社會組織法人登記證書加蓋結論戳記。
社會團體、社會服務機構(民辦非企業單位)通過“山東社會組織網”(http://mzt.shandong.gov.cn/sdnpo/)進行填報。考慮到疫情等因素,填報截止日期延後到6月30日。
對未按照規定時限和要求報送年度工作報告的社會組織,登記管理機關將依法作出列入社會組織活動異常名錄等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