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誠意藥業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募集資金存放與實際使用情況的專項報告

證券代碼: 603811 證券簡稱: 誠意藥業 公告編號:2020-012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根據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和《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辦法(2013年修訂)》之要求,現將浙江誠意藥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資金存放與使用情況說明如下:

一、募集資金基本情況

(一)實際募集資金金額和資金到賬時間

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核准浙江誠意藥業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的批覆》(證監許可[2017]157號)核准,公司首次公開發行人民幣普通股(A股)股票2,130萬股,發行價為每股人民幣15.76元,共計募集資金總額人民幣33,568.80萬元,扣除承銷和保薦費用3,590.00萬元後的募集資金淨額為29,978.80萬元,已於2017年3月9日全部到帳,已經中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驗證,並出具中匯會驗[2017]0546號《驗資報告》。

(二)募集資金使用和結餘情況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累計已使用募集資金人民幣26014.24萬元,其中:2017年度使用募集資金金額為836.36萬元,2018年度使用募集資金金額為17625.25萬元, 2019年度使用募集資金金額為7552.63萬元。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結餘募集資金(含利息收入扣除銀行手續費的淨額)餘額為2,727.87萬元。

具體情況如下:

二、募集資金管理情況

(一)募集資金的管理情況

為規範募集資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資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護投資者利益,本公司根據《公司法》、《證券法》、《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2018年修訂)》及《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辦法(2013年修訂)》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範性文件的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了《浙江誠意藥業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資金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根據《管理辦法》,本公司對募集資金採用專戶存儲制度,在銀行設立募集資金專戶,並連同保薦機構東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別與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溫州洞頭支行、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洞頭支行、上海浦東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溫州龍灣支行簽訂了《募集資金三方監管協議》,明確了各方的權利和義務。三方監管協議與上海證券交易所三方監管協議範本不存在重大差異,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資金時已經嚴格遵照履行,以便於募集資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對其使用情況進行監督,保證專款專用。

(二)募集資金存儲情況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有3個募集資金專戶、3個七天通知存款賬戶,募集資金存儲情況如下(單位:人民幣元):

三、本年度募集資金的實際使用情況

㈠募集資金使用情況對照表

2019年度《募集資金使用情況對照表》詳見本報告附件。

㈡募投項目先期投入及置換情況

無變更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資金使用情況。

㈢用閒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情況

無。

㈣使用閒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情況

2017年4月26日公司第二屆董事會第八次會議審議通過《關於使用部分暫時閒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議案》,在確保不影響募集資金項目建設和募集資金使用的情況下,公司可使用不超過 28,000 萬元暫時閒置募集資金以通知存款、協定存款或定期存款方式存放,在上述額度內,資金可滾動使用。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餘額為2727.87萬元。

㈤用超募資金永久補充流動資金或歸還銀行貸款情況。

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資金永久補充流動資金或歸還銀行貸款情況。

四、變更募投項目的資金使用情況

截止2019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不存在變更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情況。

五、募集資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問題

公司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規範性文件的規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資金,並對募集資金使用情況及時地進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資金使用及管理的違規情形。

六、會計師事務所對公司年度募集資金存放與使用情況出具的鑑證報告的結論性意見

中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為公司出具了募集資金年度存放與使用情況鑑證報告,中匯會計師事務所認為:誠意藥業公司管理層編制的《關於2019年度募集資金存放與使用情況的專項報告》符合《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辦法(2013年修訂)》及相關格式指引的規定,如實反映了誠意藥業公司2019年度募集資金實際存放與使用情況。

七、保薦機構對公司年度募集資金存放與使用情況所出具的專項核查報告 的結論性意見

經核查,東興證券認為:誠意藥業2019年度募集資金存放與使用符合《證券發行上市保薦業務管理制度》、《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制度》等規範性文件的規定,對募集資金進行了專戶存儲和專項使用,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用途和損害股東利益的情況,不存在違規使用募集資金的情形。

附表:《募集資金使用情況對照表》

特此公告

浙江誠意藥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0年4月27日

募集資金使用情況對照表

2019年度

編制單位:浙江誠意藥業股份有限公司單位:人民幣萬元

[注1] 營銷網絡建設項目不直接產生利潤,無法單獨進行財務評價。

[注2]研發中心建設項目不直接產生利潤,無法單獨進行財務評價。該項目建成後,公司新藥研發能力和實驗檢測能力將進一步提高,有利於公司開發新產品,創造新利潤增長點,提高公司的整體核心競爭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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