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市赏制度是否是宋代岁币的另一种称呼?有区别吗?

海阔天空0812


很高兴能回答您的问题,众所周知,明朝从朱元璋开国就坚持“不和亲,不赔款,不割地,不纳贡”,天子守国门,君王死社稷。但是怎么又出来个“市赏制度”呢?它和宋朝的“岁币制度”有何区别?现在就此问题谈谈我的看法。

市赏制度的由来

明朝长城九大边镇分为东三边,中三边和西三边,抚赏政策的主要内容是:明朝发给沿边各部族抚赏银两,使其听指令替明朝守卫边镇及哨探,亦开设许多市场与其互市所需用物,抚赏因此又称“市赏”。简言之,抚赏政策就是明朝通过边市贸易及朝贡体系,以银、货吸引各部组内附,以牢固明朝的边防,互利互惠。

从中我们可以知道,所谓的抚赏银,根本不是什么赔款,甚至在一开始都谈不上是“重金收买”,只不过是属于明朝朝贡贸易制度下的一种形式,有“贡”才有“赏”,作为明王朝羁縻周边异民族政权的一种手段,同时对补充明朝的战略物资也有重要的作用。这种手段,对于边境军事实力大体处于均衡态势时的明、蒙双方,实际上是一种既保险,又能维持双方和平的方式。

宋朝的“岁币制度”

公元1005年,宋辽订立澶渊之盟,内容为:辽宋为兄弟之国,宋每年给辽送岁币白银10万两,绢二十万匹,以白沟河为边界。从此,宋朝每年都会以“岁币”的形式给辽国进贡,岁币制度的形成对宋朝带来了两个严重的后果。首先,宋朝的岁币是一种比汉唐和亲更屈辱方式,而且还增加了朝廷的财政负担,加重了人民的负担;其次,通过“岁币制度”,让北方少数民族看清了宋朝软弱的本质,就像一个非常有钱的小孩子,大家都可以抢他。虽说,“岁币”给宋朝带来了上百年的和平,但也间接导致北宋的灭亡。

两者的区别

宋朝的“岁币制度”有些像大清的割地赔款,两者之间是不平等条约,签约双方不是平等的主体,而明朝的“市赏制度”则是平等的国家间通过签订盟约的形式进行利益交换。以下是我截取的大明账目,就以崇祯三年为例,有大半的金额是作为马价银用的,如果未得到马匹,则抚赏银就会收回。也就是说,那些账面上列出来的抚赏金额,实际送出去的要再扣掉一半。而且重赏也是有条件,再以攻打广宁城为例,不把广宁城打下来就不给你。是平等的交易还是宋版的“岁币”应该一目了然了。

因此,“市场制度”的性质即为针对女真崛起对明朝造成的军事压力而采取的一种以夷制夷的策略,利用重赏利诱蒙古诸部制造后金与蒙古诸部的摩擦与反目,从中收渔翁之利,此千古驭夷之明鉴也。


公孫桓


宋朝的岁币,其实是由宋朝给辽、金的岁币和给西夏的岁赐所组成;而明朝的市赏制度,同样分为互市和贡赏两部分(嘉靖后出现岁赐)。宋朝的岁币和明朝的市赏,虽然都是向外族输送钱物,但两者却还是有着本质上的区别。

宋朝岁币政策:给辽、金的岁币,给西夏的岁赐

宋朝在对北方游牧民族方面,在宋太宗赵光义发动“雍熙北伐”失败之后,便已经开始由战略进攻转入战略防御。到了宋朝第三位皇帝宋真宗景德元年(1004年),辽国萧太后和辽圣宗更是亲率二十万大军南下,大军迅速进抵澶州(今河南濮阳)。

面对辽国的南侵,宋真宗在宰相寇准的建议下,最终决定率军亲征。与此同时,辽军在进攻澶州时受挫,辽军主将萧挞凛被杀,而宋朝援军则源源不断的向澶州集中。萧太后于是决定与宋廷议和,宋真宗不顾寇准反对,最终与辽国讲和,并商定每年给辽国绢二十万匹,银十万两,澶渊之盟正式开启了宋朝的岁币政策。

同年,宋朝西北的党项人也不断骚扰宋朝边境,这次宋真宗没有出征,而是听取大臣意见,同样以赏赐大批银绢的方式安抚党项人,而这则开启了宋朝岁赐制度。

不同的是,澶渊之盟后,宋朝和辽国之间再也没有大规模的战事发生,不过辽国却在次年要求将岁币增加到了三十万匹,银二十万两。而党项人在接受宋朝的岁赐后,却仍然时常入侵宋境,并最终建立西夏。

后来,辽国国事衰微,金国趁势崛起,宋朝于是又和金国签订共约伐辽,并约定灭辽之后宋朝收回燕云十六州,并将每年送给辽国的岁币转送金国,史称“海上之盟”。然而,之后童贯因攻打燕京失败,金国打下之后却拒不归还,童贯只好以每年一百万贯钱的价格赎回燕京。

北宋灭亡之后,南宋无力对抗金国的进攻,而金国也无力占据更大的地盘,双方于绍兴九年(1139年)再度议和,南宋每年付给金国岁币银25万两,绢25万匹。此后,岁币金额又经历了多次调整,宋孝宗乾道元年(1165年),减为银20万两,绢20万匹。宋宁宗嘉定元年(1208年),又增加到银30万两,绢30万匹。

金国被蒙古攻灭后,南宋又向蒙古称臣,忽必烈虽然答应了下来,但却并未放松对南宋的进攻,南宋最终被蒙古所灭。

明朝市赏制度:朝贡、互市、岁赐之中以朝贡为主

明朝的市赏制度,虽然包括互市、贡赏、岁赐三部分,但其实主要是以贡赏制度为主,互市和岁赐占据的比例相对较小。

明朝的朝贡贸易开始相对较早,早在永乐年间时,鞑靼太师阿鲁台便于明朝建立了“朝贡贸易”,当时的鞑靼是“岁或一贡,或再贡,以为常”(《明史·鞑靼传》)。这种朝贡贸易,主要是以鞑靼朝贡、明朝赏赐的方式进行,而作为“天朝上国”的明朝,在赏赐方面往往是极为丰厚的。

而从明中期开始,随着蒙古地区社会经济的发展,畜牧产品和人口的增长都极为迅速,而朝贡贸易相对较小的贸易量,已经难以消化蒙古部落的产出,同时人口增多的蒙古地区也开始出现“部落众多,食用不足”的现象(《明世宗实录》),当贸易往来得不到满足之后,蒙古统治者只能通过战争,意图打开贸易的大门,“庚戌之变”便是这类战争的典型表现。

时断时续的战争,导致双方仅有的朝贡贸易也时断时续。于是,蒙古百姓为了生存,汉族商人为了利益,使得从弘治年间开始,边境地区开始出现“私市”。到了隆庆初年,相继入阁的高拱、张居正开始调整对蒙政策,提出“华夷一家”的主张,并最终于隆庆五年(1571年)于边境开设互市,从而满足民间的贸易需求,而商品价格则由朝廷官方予以指定。

不过,早期的互市并非常年开放,而是“交易日期,大率以一月为期”(《确议封贡事宜疏》),也就是说每年互市交易的时间,往往只有一个月左右。如此短的时间,显然仍难以满足贸易需求,因此从万历元年(1573年)开始,明廷相继在宣府、大同、山西、陕西、宁夏、甘肃等地分别设立“小市”,因是一月开启一次,因而也被称为“月市”。

而从嘉靖年间开始,明朝与蒙古之间又产生了一种新的往来,那便是“岁赐”,这是明朝为了拉拢蒙古各部而进行的一种赏赐,最初是为了避免双方之间的战争,后来则是为了拉拢蒙古各部共同对抗后金,而前提则是必须承认大明的宗主国地位。

结语:如上所述,虽然宋朝的岁币和明朝的市赏都是向外族输送钱物,但两者显然有着本质上的区别。其中最为显著的区别就是,宋朝的岁币更多是战败之后或迫于军事压力而做出的一种被动行为,而明朝的市赏政策则是在掌握战略主动的情况下因贸易需求而做出的一种主动行为。


香茗史馆


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咱们先来了解一下中国历史上“贡”、“赐”、“币”三者的概念。一般由从属国向宗主国发送一定数额的财物称之为“贡”,也就是纳贡的意思;而由宗主国主动发给从属国财物则称之为“赐”;地位对等的两个国家之间的赠予则称之为“币”。


明代的市赏制度实际上是互市和贡赏的合称,同宋代岁币一样,也是中原王朝与周边少数民族政权之间的一种关系,这种关系既是经济联系,又包含政治目的,这是两者间的相似之处。然而,明代市赏制度是明朝作为宗主国向周边从属国主动发起的,旨在笼络和羁縻,主动权在明朝,而宋代岁币则是宋朝迫于周边国家的压力,被迫花钱赎买和平的一种屈辱行为,这是两者间最大的区别。



两者间具体的区别如下:


一、宋代岁币


中国历史上的中原王朝都以天朝上国自居,自认是当之无愧的正朔宗主国,周边蛮夷政权向自己称臣纳贡那是天经地义,而自己看心情好坏下赐一定的财物,那也是为了笼络少数民族政权、巩固边防的一种手段。


然而,这是在中原王朝国力强大或者腰杆子比较硬、宁折不屈的情况下。一旦国力衰弱或者统治者在更强大政权的威胁下选择苟安,那就是另一种状况了。

比如宋朝,在辽、金等强大民族政权的威胁和打击下,被迫向辽、金输纳一定的银绢来赎买和平,这就是岁币,实际上就是纳贡了。但是在中原汉族政权即中华正朔的民族自尊心影响下,中原王朝又绝对不会承认自己向周边国家输送财物的行为是“贡”,即便被迫屈辱的接受了,也要使用“赐”或者“币”的名称来挽回颜面,即使为了修改这个字眼增加岁币也是在所不惜。


宋真宗景德元年秋(公元1004年),辽国萧太后与辽圣宗亲率大军南下侵宋。宋真宗被迫御驾亲征,最终在军事上握有优势的情况下主动请和,以每年送给辽国银10万两、绢20万匹的岁币为代价,签订了“澶渊之盟”,此后宋辽保持了百年和平。

(澶渊之盟)

北宋好歹还通过战争打出了点尊严,即便给辽国输送岁币,那也是“约为兄弟”的平等地位,但是南宋就不一样了。绍兴八年(1138年),南宋统治者先是通过冤杀大将岳飞换来了一个议和的机会,接着又对金国奉表称臣,并纳贡银绢各25万两匹,完全是作为一个从属国的身份乞和,与其说是议和结盟,还不如说投诚纳贡更合适一些。


岁币对于宋朝的影响:


01、无论是“澶渊之盟”还是“绍兴和议”虽然都有着花钱买和平的屈辱意味,但是好歹换来了难得的和平。如澶渊之盟后,宋朝“四方无事,百姓康乐,户口蕃庶,田野日辟”(《宋史》)。通过金钱宋朝获得了一个长达百年的和平时期,经济和文化也由此获得了长足发展。

(岁币为宋朝赢得了长期的和平局面,促进了经济文化的发展)

02、深刻影响了宋朝的军事及对外政策。纵观两宋320年的历史,在军事上基本上就是挫败和退却,一直处于被动挨打的地位,只有“岁币”才能为自己迎来和平。这一招每逢在宋朝濒临战争或亡国风险时屡试不爽,这就给了宋朝统治者一种错觉:没有什么事情是金钱搞不定的,只要花点钱他们就可以高枕无忧了。


在这种苟安心态下,即便宋朝统治者在可战可和的状况下,也宁愿选择花钱消灾,而不愿意去冒战争的风险,如此就造成了宋朝在面对周边国家(尤其是辽、金)外交政策上的软弱甚至是卑躬屈膝,政治和外交上的失败又进一步加剧了军事上的疲弱,仗都不敢打,将士们有何士气可言?


03、每年输出数额巨大的岁币不但加重了宋朝的财政亏空,也加剧了宋朝百姓的经济负担,激化了社会矛盾。岁币的钱哪里来?当然是从百姓的钱袋子里搜刮来的。为了凑足每年输送给辽、金的大量金钱,宋朝只能加大赋税的征收力度,由此导致百姓的经济负担更加沉重。以致“民力困于供输,州郡疲于调发”(陈邦瞻《宋史纪事本末》),“江南累岁供需岁币,竭其财赋,安得不重敛於民。非理扰乱,人心离怨,叛亡必矣”(周密《齐东野语》)。


宋朝这种花钱买和平的方式虽然避免了战争的风险,为国内赢得了稳定的和平环境,但是沉重的赋税也加重了百姓负担,激化了社会矛盾,大量的社会财富流入敌国,使得宋朝的积贫积弱局面愈发严重。


二、明代市赏制度


明代的市赏制度准确来说应该是边境互市与贡赏的合称,是明朝与周边少数民族政权之间交流的两种途径。


01、互市


互市制度发轫于唐宋时期。中原王朝在边境地区开设交易市场,让汉地百姓与关外少数民族进行物品交易,交换品以茶叶和马匹为大宗,因此又称为“茶马互市”。

(明朝的茶马互市)

到了明朝,互市制度已经比较成熟,明政府在北部和西部边境都曾设置贸易市场,主要贸易对象为蒙古、女真诸部,“国初,东有马市, 西有茶市”(《明史》),明政府还设有茶马司等官方机构对交易市场进行管理、收税等。


明朝政府通过互市,不但可以增加税源,获取战马,还可以此笼络和制衡周边少数民族,成为一种稳定边防的手段。“番人嗜乳酪 , 不得茶则困以病。故唐宋以来,行以茶易马法 , 用制羌、戎 , 而明制尤密。” (《明史·食货志》)。


02、贡赏


贡赏也叫贡赐,包括纳贡与赏赐。意思是由从属国向宗主国纳贡,而宗主国为了笼络从属国也会进行适当的赏赐。明朝的贡赏制度在入贡时间(贡期)、入贡路线(贡道)、入贡人数方面都有着严格的规定。


① 贡期


贡期一般视路程远近和各族与明朝的亲密程度而定,从一年一贡到三年一贡不等。如嘉靖十一年(1532年) ,明朝政府规定:“旧制,,惟哈密与朵颜三卫比岁一贡, ……若西域则越在万里,素非属国,难视三卫贡期。”(《明史》)


② 贡道


明政府对于各族的入贡路线也做了具体安排。如蒙古鞑靼部,初定大同进入,后改为山西兰县;兀良哈三卫“其贡使俱从喜峰口入,有急报则许进永平”等。

(明朝的九边重镇)

③ 入贡人数


为了节省不必要的开支,明政府对于前来入贡的使团人数也有严格规定。如隆庆三年(1569年) 规定阐化、阐教、辅教三王 “俱三岁一贡, 贡使各千人, 半全赏, 半减赏。全赏者遣八人赴京,余留边上。遂为定例。” 入贡使团如果超过规定人数,多出来的人只能留守边境,不得入境。


03、市赏制度对于明朝的意义:


贡赐是中原王朝与周边少数民族之间通过“上贡” 和 “赏赐”的方式进行的一种经济交流,同时它也具有宗主国笼络从属国的政治目的。因此它既是一种经济关系, 也是一种政治手段:对于臣服和归顺自己的少数民族予以优厚的回赐,进行笼络和羁縻;对于不听话的则以拒绝对方贡使、停止互市进行制裁。


无论是互市还是贡赏,其本质是明王朝对于周边少数民族的一种怀柔政策,用以羁縻和安抚各族、巩固边防。同时,通过市赏制度,也加强了中原内地同周边少数民族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交流,促进了社会经济的发展。


总结:


综上而言之,明朝的市赏制度虽然与宋代岁币一样,既是两国之间的经济联系,同时也存在着政治目的,但是两者有着本质区别:市赏是明朝作为宗主国主动发起的,是明朝羁縻和笼络周边政权的一种手段,代表了天朝上国的尊严和地位,而宋代岁币则是迫于周边国家压力,向敌国输送财物以换取和平的屈辱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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