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谷縣人民檢察院公開聽證促和解

2020年4月15日下午,府谷縣人民檢察院第二檢察部就一起民事訴訟監督案件組織召開了公開聽證會,並邀請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人民監督員、榆林市人民檢察院特約檢察員、律師代表參加,第二檢察部主任王彥雲主持聽證會。

府谷縣人民檢察院公開聽證促和解

府谷縣人民檢察院公開聽證促和解

府谷縣人民檢察院公開聽證促和解

本案申請人劉某因民間借貸糾紛起訴高某某償還還其借款本金12萬元和先前借據中約定的利息4.3萬元,以及更換借據後未結算的利息,共計22.8472萬元。府谷縣人民法院判決高某某向劉某償還本息共計16.3萬元,以更換後的借據未約定利率為由,未支持其該部分利息。判決生效後,申請人劉某未上訴,且在執行階段與被申請人達成和解協議,同意由被申請人高某某向其償還13萬元。後劉某以法院判決認定事實和適用法律錯誤為由,認為有新證據證實借據原本是高某經營的典當公司出具並約定了借款利率,更換後的借據在沒有經得其同意下換成高某某個人借據為由向府谷縣人民法院申請再審本案,被駁回後於2020年1月19日向府谷縣人民檢察院申請監督。府谷縣人民檢察院在受理本案後,調閱了相關案卷,與申請人劉某及代理人杜某和被申請人高某某的公司人員以及代理人趙某分別談話,並決定以召開聽證會的方式進一步瞭解案情,以期做出客觀公正的決定。

府谷縣人民檢察院公開聽證促和解

為保證此次聽證會的順利進行,府谷縣人民檢察院做了充分準備,在向上級院主管部門進行彙報請求指導的同時,還擬定了詳細的聽證方案。聽證過程中,主持人王彥雲本著公平公正的原則,引導雙方當事人充分陳述各自的訴求和主張,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人民監督員、特約檢察員、律師代表也針對案件中的疑問進行了提問,並分別從案件事實、法律適用、政策規定、社會實際等方面發表了各自的看法和觀點。整個聽證會的進行有條不紊,嚴肅莊重,最終在聽證會結束前,雙方當事人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人民監督員、特約檢察員、律師代表的見證下,達成了和解協議,申請人當場撤回監督申請,矛盾得以化解。

府谷縣人民檢察院公開聽證促和解

聽證是《人民檢察院民事訴訟監督規則》規定的對民事訴訟監督案件的審查活動之一,旨在充分調查瞭解清楚案件情況,最終作出公正客觀的審查決定。將民事訴訟案件擺在“陽光下”進行公開聽證,讓雙方當事人充分發表意見,瞭解彼此訴求,不僅有利於推動矛盾化解,更能有效提升案件處理的精準性。檢察機關通過舉行聽證會這種形式對民事檢察監督案件進行審查,藉助社會力量對案件發表參考意見,對檢察機關辦案質量的提升和類案的辦理具有重要意義,也有助於提高案件處理的公信力,達到了社會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機統一。

來源:府谷縣檢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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