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點來了!刷屏的創業板改革,具體有哪些改變→

一. 試點註冊制


創業板全面推出以信息披露為核心的股票發行註冊制,按照改革實施方案,此次改革將堅持穩中求進的總基調,堅持市場化、法治化方向,推進發行、上市、信息披露、交易、退市等基礎制度改革,增強資本市場對創新創業企業的服務能力,更好促進經濟高質量發展。


二. 創業板新定位 新增創業板個人投資者交易門檻


創業板取消了“最近一期不存在未彌補虧損”的要求,綜合考慮企業預計市值、收入、淨利潤等因素,由深交所制定具體的多元包容的上市條件。創業板改革後,將支持特殊股權結構和紅籌結構企業上市,併為未盈利企業上市預留空間。創業板預留了一定的改革過渡期,未盈利企業在改革實施一年以後可以申請上市。


對投資者適當性要求基本保持不變,但要求充分揭示風險;對增量投資者深交所擬要求,新增創業板個人投資者須滿足前20個交易日日均資產不低於10萬元,且具備24個月的A股交易經驗的門檻。


三. 完善發行交易制度 存量公司日漲跌幅同步放寬至20%


創業板此次改革優化了市場化的發行承銷制度,建立以機構投資者為主體的詢價、定價、配售等制度。


在跟投制度方面,創業板與科創板有所差異,擬對未盈利企業、特殊股權結構企業、紅籌企業、高價發行企業實施保薦人相關子公司強制跟投的制度,其他發行人不強制跟投。


在交易制度方面,創業板改革後新上市的公司,在新股上市後的前5個交易日不設漲跌幅限制,之後日漲跌幅限制放寬至20%(存量企業將同步實施)。


四. 完善退市制度 推動配套制度改革


1. 簡化退市程序、優化退市標準,完善創業板公司風險退市警示制度。


2. 對創業板存量公司可能出現的退市,設置過渡期,以利於平穩銜接。


證監會將推動刑法修改和出臺司法解釋,進一步提高違法成本,配合司法機關推進實施新證券法下的民事訴訟制度,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


五. 將制定負面清單 明確哪些企業不能赴創業板上市


科創板要突出“硬科技”特色,要求相關機構依據科創屬性評價指引,引導企業合理選擇上市板塊。創業板改革明確了創業板的板塊新定位,同時深交所將制定負面清單,明確哪些企業不能到創業板上市。與此同時,科創板、創業板、新三板精選層在上市/掛牌標準、投資者適當性管理等方面也存在顯著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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