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福爾摩斯”,我是“飛刀老師”

神秘兮兮的黑袋子


“老師,科學老師說丟了5顆石頭,請你幫忙查查是誰拿的。”

剛剛上完科學課回來的科代表過來向我彙報。

“好。”

最近上科學課,為了讓大家觀察,科學老師準備了很多精美的石頭:水晶石,木化石、鵝卵石……

不料,卻發生了這樣的事情。

仔細想想,也正常,孩子嘛,看到自己喜歡的東西,順手就藏起來了。喜歡可以在課堂上多欣賞,但佔為己有,就不對了。

想到這裡,我走到講臺上,說:“同學們,科學課上的石頭很美,是嗎?”

“是啊!”同學們異口同聲地說。

“看到美的東西,很喜歡吧?”

“是的。”同學們紛紛點頭。

“是啊,好喜歡呢。”

有的同學搶著回應我。

“嗯,李老師也有過這樣的感覺,看到自己喜歡的東西,覺得很心動。可是,喜歡就能佔為己有嗎?”

“當然不行。”

“老師告訴過我們的:不是自己的東西,再好也不能要。”

同學們七嘴八舌地回應。

“是的,不是自己的東西,再好也不能要。可是,剛剛的科學課,我們班丟了5顆石頭。這些石頭多漂亮啊,如果它們回來了,下節課大家還能繼續觀察、記錄它。如果它們被某個同學藏起來了,那其他同學就不能再欣賞到了。”

我頓了頓,繼續說:“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為,其實,我已經知道是哪個同學拿的了,但是,在這裡,我不會說出來。明天早上,每個同學帶一個袋子,這個袋子必須是黑色的,而且一定要繫好,然後把它拿給李老師。拿了石頭的同學把石頭放進黑袋子就行了。除了拿了石頭的同學,其他同學,不管你之前拿過同學的什麼東西,都可以趁這個機會把東西放進黑袋子裡還回來啊。”

第二天早上,我到教室的時候,講臺邊上堆滿了一個個神秘兮兮的黑袋子。拆黑袋子的時候,我看見了,精美的石頭就靜靜地躺在其中的一個黑袋子裡。除此之外,有個同學告訴我,她二年級的時候丟的一塊心愛的橡皮,這次也找回來了。


高高舉起的小手臂


剛準備上課,小倩就萬分委屈地走到我的跟前,說:“老師,你看,我的書,被劃成這樣了。”

那是一本英語書,其中的幾頁,一看就知道,是被尺子劃的,有些地方已經破的看不清字了。

“知道是誰幹的嗎?”

“不知道。”

“好的,一會兒上完課,我們就一起來解決這個問題,可以嗎?”

“好的。”

特意提前5分鐘上完語文課。然後,我放下書本,安靜地看著大家,把所有的同學都掃視了一遍。

“同學們,小倩的書上午被劃破了,是哪個同學做的?有誰主動站起來承認嗎?”

整個教室安靜了一分鐘,沒有人站起來。

“好,我猜這個同學是擔心受到懲罰所以不敢當著大家的面承認了。這樣吧,我保證不會懲罰你,只要你想辦法賠一本書給小倩就好了。如果你沒有錢買新書賠償,我可以和你一起想想辦法。”

整個教室又安靜了一分鐘,還是沒有人站起來。

“這樣吧,所有同學,請聽口令:趴下,閉上眼睛。”

“所有同學,請把你的頭埋在你的手臂裡。”

“好,請劃了小倩書本的同學,把你的小手舉起來。我向你保證,我不會公佈你的名單,只要你以後不要再做這樣的事情就好了,另外,你可以私下找到我,我們一起想想怎麼賠償書的問題。”

這個時候,安靜的連羽毛掉到地上都聽得見的教室裡,高高舉起了一隻小手臂。


不翼而飛的人民幣


“老師,我放在抽屜裡的20元不見了。”

“老師,我上午放學的時候看見小柔在買零食吃,她之前說過她媽媽不給她零用錢的啊。”

“老師,三年級的時候,小柔就拿過我一支剛買的筆。”

“老師……”

下午剛到教室,就有幾個同學圍了過來,嘰嘰喳喳地投訴。

小柔?嗯,就是那個父母離婚又復婚,現在父母又準備離婚的女孩子。她的學習狀態忽好忽差,父母的感情似乎就是她學習成績的晴雨表。父母感情好的時候,對她好,她的狀態就不錯,會笑著跟老師、同學互動;父母感情不好的時候,她就挺低沉的,不怎麼說話,有時喜歡在下面偷偷吃點小零食。哦,對了,她媽媽前幾天還私下跟我說,準備和小柔爸爸離婚了,小柔歸爸爸管。

“好,事情交給李老師來處理,你們先回去閱讀吧。”

打發走幾個同學,我走到教室門口透透氣。校道上,走來一個身影,微胖的身體,緊鎖的眉頭,沉重的腳步,正是小柔!

回憶起小柔,我接班後,她還真的是拿過幾次同學的東西,問她的時候,她說是因為跟爸爸媽媽要,爸爸媽媽不給買,然後看到同學有就順手拿走了,想到剛才同學們提供的線索,我心裡有數了。

等到小柔來到教室的時候,我把她叫到了辦公室,看看其他老師都上課去了,我開門見山地說:“小柔,那20元,是你拿的吧?上午買零食,用了多少了?”

只見小柔愣了一下,然後說:“用了5元了。”

“那剩下的錢,怎麼辦?”

“還給小楚。”

“好,可是,現在不夠20了,怎麼辦呢?”

“剩下的等過年我有了壓歲錢再還她。”

“嗯,會想辦法,很好。就是歸還的時間隔的有點久了,這樣好嗎,我借你5塊錢,等你有壓歲錢了還給我。”

“好的。”

“爸爸媽媽平時不給零用錢嗎?”

“是的。”

“沒有錢就能拿別人的嗎?”

“不能。”

“這樣吧,”我指了指辦公室桌下面的一個抽屜,“李老師的這個抽屜不鎖,我在這裡放一點零錢,一塊、兩塊、五塊、十塊的都有,如果你以後實在是想買某樣東西,不管是零食還是文具,你就來這裡拿,不過,零食不能帶到學校吃,你拿了錢後,只要給我留一張借條,等你長大工作了再來還我,好不好?”

“好。”

從那天起到畢業,沒有人再來投訴過小柔拿別人東西的事,我的抽屜裡,也沒有少過一塊錢。


因為小學開始迷上武俠小說,因為特別喜歡李尋歡,所以朋友們叫我“飛刀”,孩子們稱呼我為“飛刀老師”。

因為中學開始迷上福爾摩斯探案集,我甚至曾經希望成為一名偵探。而現實生活中,我是一名小學教師,從教生涯中也時不時會碰到孩子們丟東西的事件,因為很多時候總能用這樣或者那樣的辦法“破案”,孩子們有時會調侃我是“福爾摩斯”。

藏石頭、劃書本、買零食,都是不當行為。我不想用“偷”或者其他破壞性的字眼去形容孩子們的行為,不是想縱容孩子,是因為我深深相信個體心理學的鼻祖魯道夫·德雷克斯說的那句話:一個行為不當的孩子,是一個喪失信心的孩子!孩子們的不當行為,恰恰給了一個我們教育他們的契機。其實,“福爾摩斯”也好,“飛刀老師”也罷,我想做的,就是:讀懂這些孩子行為背後的原因,看到這些孩子求助的信號,幫助這些孩子,找到改進以及前進的勇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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