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開展口罩類企業產品標準監督評價工作

本次共評價非醫用、非紗布類企業產品標準81項,評價指標包括甲醛含量、pH值、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微生物等強制性國家標準規定的安全性指標,以及外觀、尺寸偏差、鼻夾、呼吸阻力、視野、過濾效率等指標。評價發現,安徽省部分企業能夠及時公開企業產品標準,標準內容格式較為齊全規範,但還存在下列問題亟需解決:一是少數企業標準編號和名稱不規範;二是個別企業標準中規定的pH值、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等安全性指標低於強制性國家標準要求;三是部分標準未明確功能性指標;四是部分標準未針對技術要求制定相應的試驗方法,檢驗規則操作性較差。

安徽省開展口罩類企業產品標準監督評價工作

針對上述情況,安徽省市場監管局建議相關生產企業在制定和公開企業產品標準時應注意:一是要在標準中明確基本的口罩過濾效率、防護效果等功能性指標;二是在標準中明示並遵守甲醛含量、pH值等與口罩產品質量直接相關的強制性國家標準的要求;三是標準中明確產品適用範圍和用途,並按照《產品質量法》要求標註相關產品信息;四是可通過把控原料質量、生產行為、工藝水平等指標要求,進一步保障產品質量。

建議消費者在選購口罩產品時,注意查看產品包裝或標識標籤上明示的產品名稱、產品執行標準等相關信息。當產品執行標準為企業標準時,消費者可進一步查找相關文本,瞭解具體指標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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