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讀懂RECP

01

RCEP的基本框架與內容

隨著世界經濟增長持續低迷,去全球化、單邊主義和貿易保護主義現象越來越明顯,一些發達國家通過推行各種貿易限制措施以強化本地市場保護。而亞洲地區身處貿易保護主義的核心地帶,頻繁受到來自發達國家的貿易調查與限制。特別是,美國特朗普政府的貿易保護主義政策正在打亂亞洲生產網絡和全球價值鏈的正常秩序與發展,已經對亞洲地區的經濟繁榮構成嚴重威脅。美國利用高關稅挑起貿易摩擦的做法對包括其自身在內的眾多國家的國際貿易形成了強烈衝擊,這種不良情緒正在拖累亞洲經濟體的經濟增長,其形成的不確定性深深影響著跨國企業的投資活動,進而破壞亞洲區域穩定的價值鏈網絡。

在這一背景下,RCEP經過成員方多年艱辛談判與協商即將修成正果。亞洲經濟體主動作為、危中尋機,以消除關稅和非關稅貿易壁壘、促進投資便利化和自由化為重要目標,通過構建RCEP,彰顯對自由貿易和多邊體制的堅定支持,對美國的貿易保護主義和單邊主義行動做出有力反擊。在世界經濟形勢複雜多變的背景下,RCEP致力於共同打造一個跨區域的、寬領域、高質量的貿易和投資環境。RCEP的參與方以亞洲發展中經濟體為主,維護了東盟在區域經濟合作中的中心地位,沿用“東盟方式”的合作原則。

如果印度暫緩加入,那麼包括15個成員方的RCEP將涵蓋29.7%的全球人口,其經濟規模佔全球經濟比重高達28.9%,規模將高於美墨加協定(USMCA)、CPTPP或歐盟28國的比重。投資方面,RCEP吸引外國直接投資流入額將佔全球總額的38.3%。相比之下,USMCA、CPTPP以及歐盟的外國直接投資流入額所佔比重分別為28.3%、24.1%和4.2%。出口方面,RCEP面向全球市場的出口規模高達25%,而USMCA和CPTPP卻分別僅為10.7%和13.5%。

RCEP的建立意味著全球約佔28.9%經濟體量的亞洲地區將成為自由貿易和投資的集中地,這將極大地增加亞洲區域經貿政策的穩定性,優化投資預期,提振生產和消費信心,特別是有助於為全球提供一個區別於傳統歐美市場的最終消費市場,為拉動世界經濟走出低迷增長提供助力。作為全球最具潛力的區域自由貿易協定,RCEP將進一步打破亞洲區域貿易壁壘,促使亞洲形成統一和穩定的生產與消費市場,將對亞洲乃至全球其他正在談判的區域和多邊自由貿易安排產生積極示範效應。

2019年11月4日在泰國曼谷發佈的RCEP第三次領導人會議聯合聲明宣佈RCEP協議將由20個章節構成。根據現有成員經濟體官方公佈信息,RCEP協議有望包括“東盟+1”自貿協定共有的貿易議題,比如貨物貿易關稅減讓、原產地規則、海關程序與貿易便利化、貿易救濟、服務、投資、知識產權、經濟技術合作等條款,也包括電子商務、競爭政策、政府採購等“東盟+1”自貿協定中並不多見的條款。總的來看,RCEP貿易自由化水平並不低,有望成為全面、高質量的自由貿易協定。

在貨物貿易方面,RCEP將貿易自由化與便利化作為首要任務,致力於建立逐步消除所有貨物貿易關稅和非關稅壁壘的高質量自由貿易區。除了傳統關稅減讓外,RCEP將重點放在了原產地規則和貿易便利化議題之上。

當前亞洲地區簽署實施為數眾多的自由貿易協定,各個協議規定不同的關稅減讓待遇和原產地規則,面臨非常複雜的治理問題。這些自由貿易協定造成了一堆相互交織的、重疊的貿易安排,亞洲貿易體系變得紛繁複雜,出現了“意大利麵條碗”效應,這無疑增加了企業的區域內交易成本,客觀上抑制了企業的FTA實際利用率。

例如東盟—日本FTA、東盟—澳大利亞—新西蘭FTA、東盟—韓國FTA中的原產地規則靈活性大,自由化程度較高,採用單一或嚴格規則的關稅條目分別只佔26.4%、14.8%和11.3%,而相比之下,東盟—中國FTA、東盟—印度FTA中的相關關稅條目分別達到89.4%和100%。

實踐中,單一的原產地規則缺乏靈活性,也是FTA利用率低下的原因之一。此次RCEP借鑑中國—東盟FTA升級談判的成功經驗,在RCEP原產地規則談判中採用“二選一”原產地規則,即RCEP成員方可以任意選擇區域價值成分標準或稅目改變標準的原產地規則,企業利用原產地規則的靈活性和便利性大幅提高,更重要的是,簡便易行的原產地規則有助於成員方以更低的成本保護區域內生產者利益,進一步打通區域內生產網絡。

在遵守世界貿易組織現有的權利和義務的基礎之上,RCEP在海關程序與貿易便利化、衛生與植物衛生措施、技術法規與合格評定程序等領域引入更加透明的規則來進一步降低非關稅壁壘。例如,對於海鮮、水果和蔬菜等生鮮貨物,RCEP規定所有成員方必須為其6小時內入境提供便利;RCEP還引入技術性磋商機制,規定在合理的程序和可預見的時間內解決非關稅壁壘,併為下一階段部門貿易便利化倡議談判提供支持,這些規則有助於進一步提高區域內生產要素和商品的自由流動,降低制度性成本。

在服務貿易方面,RCEP也將在不同部門領域不同程度地超越世界貿易組織標準,採用包括市場準入、國民待遇以及最惠國待遇等規則對不同分部門進行開放。RCEP成員方還承諾提高國內政策透明度和政策可預測性,為其他成員方企業降低因政策變化帶來的損失,改善整個區域內的營商環境。

此次,RCEP將金融、電信等領域納入開放條款之中,實質性提高了區域內服務貿易開放水平。在金融領域,RCEP一方面通過加強金融服務供應規則的方式促進區域內投資活動,另一方面又賦予成員方政府足夠的金融監管政策靈活性,確保東道國金融體系的穩定性。在電信領域,RCEP將採用高標準的市場開放規則,制定區域內電信服務接入和使用的規則框架,在移動電話號碼的便攜性、國際移動電話漫遊費等議題上均做出開放性規定。

RCEP設置了專業服務附件,對資格認可、執照和註冊、相互承認協議等邊界障礙進行規範。在商務人員流動方面,RCEP相關規則及承諾也有較為突出的改進,為區域內人員流動的發展提供了重要制度支持。例如,RCEP對成員方商務人員在跨境商務旅行時所面臨的審批手續、程序透明度、入境以及臨時停留等方面都進行了改進。作為現代商務的重要特徵,RCEP在商務人員流動規則方面的改進,有助於促進整個區域營商環境改善並帶動商業增長。

在投資方面,RCEP進一步向外國投資者提供實質性開放待遇。RCEP投資條款主要涉及投資促進、投資保護、投資便利化與自由化等議題,要求成員方不得歧視外國投資者,並向RCEP成員方投資提供最惠國待遇。RCEP還將專門對核心投資資產的保護、投資設施徵用賠償、公平和公正待遇、衝突與內亂造成的損失賠償以及投資資產自由轉移等投資活動相關議題進行規定,旨在為本地區創造一個更加自由、便捷與競爭的投資環境,以有效吸引外國投資。

另外,RCEP將保留各方在特別敏感領域進行監管的權利,成員方將對一些敏感領域保留政策靈活性,對包括公共衛生在內的重要公共福利目標進行監管。RCEP成員方已同意保留從國家利益出發審查投資的權利,RCEP投資條款不會影響各國採取行動保護其基本安全利益的權利。另外,RCEP投資條款不包括投資者—國家爭端解決機制(ISDS),該議題將在下一階段再行討論。

RCEP還對電子商務、知識產權、政府採購、競爭政策等貿易新議題進行了規範。例如,在電子商務方面,RCEP將制定跨境傳輸數據的規則,並限制成員國政府對數字貿易施加各種限制,包括數據本地化(存儲)要求。RCEP還對貿易相關文件材料數字化、使用電子簽名、電子認證、垃圾郵件等領域進行了規範,旨在促進跨境貿易的同時,保護區域內消費者個人信息安全。

在政府採購方面,RCEP政府採購章節將支持RCEP各方提高中央政府採購的透明度和合作。RCEP將是東盟作為一個整體將政府採購單獨納入章節的第一個區域貿易協定。通過政府採購規定,RCEP提高區域政府採購透明度和合作水平,為改善區域的商業監管環境和商業機會提供重要平臺。在知識產權方面,RCEP將制定一套適用整個區域的知識產權保護和執行規則。RCEP的知識產權章節將反映RCEP成員方對有效和公平知識產權體系的共同承諾;RCEP將鼓勵投資者開展新領域項目,並促進新信息、新知識和新技術在區域內傳播;RCEP在知識產權領域的標準化規則將有助於簡化知識產權交易,提高透明度,降低業務成本,支持成員方創意和創新產業在本地區的落地和發展。

另外,在經濟技術合作方面,RCEP將注重成員方能力建設和技術援助,並通過相關條款保障協議有效實施和落實。RCEP關於中小型企業的專門章節將為投資項目提供政策框架,以提高中小型企業經營能力並獲得更多商業機會。

02

RCEP統合地區架構的原則

作為世界上人口數量最多、成員結構最多元、發展潛力最大自由貿易協定,RCEP統合“碎片化”地區貿易架構的困難度非常高。這不僅要求成員方合理設置談判內容和框架,而且在具體談判過程中,需要把握好談判原則和尺度,既需要實現高質量開放,又考慮到地區多樣性和靈活性。

(一)RCEP談判注重多樣性和靈活性

RCEP充分考慮到亞洲地區的特徵,特別是不同經濟體各異的發展水平,不以過高市場開放為單一標準。《RCEP談判的指導原則和目標》中明確了“承認參與國家個體差異和所處不同環境”,並強調“RCEP將採取一些適當的靈活形式,為最不發達成員國提供特殊和差別待遇,併為之附加額外的靈活性”。

在當前世界經濟發展不明,貿易保護主義盛行的背景下,RCEP並不機械地照搬跨太平洋夥伴關係協定(TPP),強推知識產權、國有企業、勞工標準等方面所謂“白金條款”等過高標準

,而是充分認識到亞洲地區發展多樣性的現實,從這一基礎出發,在多樣性與高標準之間找到平衡,以具有靈活性的安排和方式,推動RCEP更貼合廣大發展中國家國情,對無法立即承擔更高開放標準的國家來說,這也更具現實操作性。

歷史經驗表明,在亞洲地區不考慮本地區的多樣性現狀是很難推動覆蓋整個地區的巨型自由貿易協定的。RCEP表現出的較大的靈活性和舒適度,更好地滿足本地區各成員方供應鏈和創新需求,在貨物貿易、服務貿易、投資和規則領域方面,在區域不同發展水平的經濟體之間實現了利益平衡。

例如,在市場準入方面,RCEP為尋求亞洲區域經濟整合的最大利益,早期關稅減讓貨品的優先順序將視東盟最低收入國家的利益而定。在服務貿易方面,採取全體部門談判的方式,目標是實質性地取消對服務貿易的限制和歧視。依據各成員方在《服務貿易總協定》(GATS)以及“東盟+1”FTA中所做的自由化承諾為基礎,尋求服務貿易進一步的自由化。在經濟技術合作方面,RCEP計劃在落實成員之間已有合作安排的基礎上,對電子貿易等領域給予必要承諾,進而實現縮小成員發展差距的目標。同時,RCEP還給予老撾、緬甸、柬埔寨等最不發達國家關於市場開放過渡期安排的待遇,讓發展中國家能夠通過這一南北合作機制更快速地融入亞洲區域經濟一體化進程中,通過更深入地參與國際貿易推動經濟發展。

(二)RCEP採取以東盟為中心的嵌套式結構體系

從結構角度看,RCEP以東盟為“中心”的5個“東盟+1”FTA為基礎,對既有的承諾與規則條款進行整合,並對協議內容做進一步的擴展和提升。這種模式突出了東盟在亞洲區域經濟一體化中的重要作用,並以嵌套式規則體系作用於不同成員經濟體。東盟與中國、日本、韓國、澳大利亞、新西蘭、印度等六國簽訂的“東盟+1”FTA構成了基礎合作層級,而這種基礎層級構成了各成員方之間穩定的基礎利益關係。

基礎層級的升級與擴張並不對原始層級的固有規則進行顛覆性改變,而是充分尊重現有的規則體系。RCEP以東盟和“東盟+”為中心,整合多重FTA,有助於獲得東盟的認可和支持,並最終推動廣域範圍的一體化進程。因此,RCEP承認各成員方在經濟與文化上的異質性,從滿足成員方的淺層次一體化協議開始逐步擴展,一方面通過貿易投資便利化措施和經濟技術合作等,簡化和融合多重貿易規則,降低了交易成本,改善亞洲地區的發展環境;另一方面,在原有不同的關稅削減安排或貿易規則基礎上,進行整體性的談判和安排,可以取得全部成員方集體行動的單一目錄或規則,有助於大幅推進亞洲地區一體化進程。

亞洲合作的歷史經驗表明,東盟對區域合作進程的“中心”地位是事關RCEP能否成功達成的核心問題。從合作關係角度看,RCEP不僅是一個貿易協定,同時也是東盟與鄰近國家發展戰略伙伴關係的重要框架。當前,區域內各經濟體都尊重東盟為中心的嵌套式結構體系,包括中國、日本等地區大國也認同東盟的“中心”地位,這將為RCEP的順利達成提供現實保障。

(三)倡導“開放地區主義”與漸進性原則

RCEP並不以建立封閉的排他性貿易集團為目的,而是在保證亞洲區域成員的可控數量的同時,堅持高標準的適度性、非歧視性與包容度,倡導“開放地區主義”。RCEP的開放性體現在多個方面,例如RCEP本身歡迎其他外部成員在適當時候加入該協定;RCEP最為強調的貿易投資便利化、經濟技術合作等措施,一旦實施,其效果也不會侷限於成員經濟體,政策的外溢效應將會非常顯著;RCEP有望採用漸進的方式,不斷升級市場準入和規則,保證貿易協定的開放性和高質量。

具體而言,基於“東盟+”框架下的RCEP,為廣大的亞太經濟體後續加入留出了空間,有望更好地規避通常自由貿易協定或其他貿易集團引發的排他性。相比之下,不少巨型貿易協定採用的是拓展的發展路徑,其規則體系獨立於各成員方已有的貿易規則,因此容易形成區域組織的高門檻,缺乏開放性與包容性。

另外,RCEP還在市場準入方面,採取循序漸進、逐步推進的方式。另外,RCEP的目標是要在東盟成員與其FTA夥伴之間達成一個現代、全面、高質量、互利的經濟夥伴關係,不僅涵蓋傳統經貿領域,還適度地涉及知識產權、競爭政策、政府採購、電子商務、中小企業等新一代經貿規則的貿易協議。RCEP切實考慮到當前世界經濟背景下各成員方的敏感行業和部門開放壓力,採取削減關稅時間表制度和貿易投資的漸進式市場準入等辦法。RCEP的這種漸進性原則延續了東盟—中國自由貿易協定、東盟—日本自由貿易協定、東盟—韓國自由貿易協定等已有的“東盟+1”FTA的成功經驗,充分反映了東盟既強調靈活性又重視個別需求的行事作風。RCEP充分體現了成員方的發展訴求的最大公約數,同時,為今後朝著更高水平升級留下空間。

03

RCEP的積極意義與影響

多年來,中國一直是RCEP的積極參與者和推動者。在全球貿易體系新一輪重構中,RCEP是中國構建全球高質量自由貿易網絡的重要基石,RCEP的達成也將為中國乃至亞洲在全球貿易規則制定的激烈競爭中贏得戰略主動。

(一)重構區域價值鏈,為中國經濟增長提供新動能

與格外強調規則制定的其他自由貿易協定不同,RCEP更為關注貿易能力建設和地區發展潛力,通過大幅度的貿易投資便利化、能力建設、經濟技術合作等措施,RCEP大幅改善外部貿易環境,這將對中國的對外貿易活動和國內經濟產業發展產生重大影響。

在全球貿易秩序正經歷重構之際,RCEP對於中國在區域價值鏈上的地位產生重大影響。RCEP有助於進一步推動亞洲區域內的貨物、資本和人員的自由流動。近十年來,RCEP的成員方全球價值鏈參與度在不斷提升,顯示出強大的生產與交易能力。

RCEP的全球價值鏈參與度從2007年的38.3%提升至2017年的40.5%。2017年RCEP基於全球價值鏈的出口額達到1.6萬億美元,區域內成員方之間的基於價值鏈的出口規模達到7800億美元,區域內價值鏈利用率達到48.7%。

2017年,韓國向中國的中間品出口比重從2007年的13.7%上升至26.8%,同期日本從7.1%上升至16.56%,而澳大利亞從6%上升至29.1%。未來隨著RCEP的實施,區域內成員經濟體之間的生產聯繫有望進一步得到增強,區域內價值鏈分工關係也會更加緊密。儘管當前世界經濟貿易保護主義盛行,但是RCEP通過重構亞洲區域內價值鏈分工關係,進一步加深和協調中國與周邊經濟體的經貿關係,不僅為構建更穩定、互利、合作的全球經濟關係奠定現實和制度基礎,還有利於進一步發揮中國在區域經濟合作上的引領作用。

通過相互開放包括貨物貿易和服務貿易的市場準入,RCEP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減少中國與亞洲國家對美國市場的依賴,特別是將為中國出口和對外投資發揮至關重要的支撐作用。

當前,RCEP成員經濟體是中國進出口貿易和對外投資的重要目的地。在貿易方面,2018年中國對RCEP區域內成員方的總貿易額超過1.3萬億美元,佔全年進出口貿易總額的28.3%。

其中,中國向RCEP區域出口6200億美元,進口額則達到7600億美元,貿易逆差規模達到1400億美元。RCEP的生效將進一步擴大中國對RCEP成員國的進出口,大幅提高亞洲區域國家的福利。在投資方面,2018年中國對RCEP區域的投資達到160億美元,佔全年對外總投資額的9%。

隨著RCEP的達成和實施,這一比重有望迅速提升至14%。研究結果表明,當RCEP在除了農業部門以外的所有部門實現貿易自由化時,中國的實際GDP增長率將提高0.22個百分點,出口增長率將提高11.44%,進口增長率則提高17.12%。如果將農業部門全面開放,中國的出口增長率與進口增長率將分別提高12.77%和18.88%,社會總福利增長幅度達到6.73億美元。如果考慮與其他發展中國家的技術合作,實際GDP增長率可提高4.84個百分點,社會總福利提高553.7億美元。RCEP有助於改善中國的外部貿易環境,為中國經濟增長提供新動能。

(二)RCEP可以有效應對來自CPTPP的負面影響

作為2019年開始生效的亞太區域內另一個巨型自由貿易協定,CPTPP不僅包括了加拿大、墨西哥、智利、秘魯等域外國家,也涵蓋了新加坡、文萊、馬來西亞、越南等亞洲經濟體。由於CPTPP採取高標準貿易規則,設置了較高的加入門檻,CPTPP使得包括中國在內的區域內未加入的經濟體,遭受了CPTPP引發的排他性貿易轉移的負面影響。

以CPTPP“原產地規則”為例,CPTPP沿用TPP“紡紗前沿”原產地規則,要求紡織品從原料到加工製造都在CPTPP成員經濟體內進行,否則無法享受CPTPP關稅優惠。因此,在CPTPP的原產地規則的約束下,中國的紡織品服裝出口(加拿大等CPTPP國家進口的傢俱玩具製品、紡織品及原料、鞋靴傘等輕工產品的最大進口來源為中國),不僅受到享受低關稅優惠的CPTPP成員經濟體越南等國家的強烈衝擊,而且囿於CPTPP所謂“紡紗前沿”原產地規則,中國對越南等國CPTPP經濟體的紡織原料或中間品出口也都受到阻礙,一些中國企業甚至不得不對外轉移,在越南或者其他CPTPP經濟體內設廠生產。

可見,CPTPP不僅衝擊中國的紡織最終品出口,其“原產地規則”也“人為”打斷了地區生產網絡,影響了中國紡織原料和中間品的出口。與此類似,CPTPP在汽車行業也制定了較為嚴格的原產地規則,不僅需要滿足區域價值成分門檻,還需要同時滿足特定加工程序或使用要求,嚴苛的汽車原產地標準擾亂了各經濟體原有比較優勢,中國的汽車零部件出口也遭受影響。

由於CPTPP的排他性和貿易轉移效應的影響,中國的國際經濟利益受到了侵蝕。RCEP的達成有望再次通過包容性的制度彌合碎片化的地區架構,防止CPTPP對亞洲區域經濟一體化的制度性分割。相關研究顯示,CPTPP將導致參與協定的部分亞洲國家產品擠佔中國出口市場份額,但RCEP為中國帶來的經濟收益可以抵消這些損失。

根據美國彼得森國際經濟研究所的模型預測,CPTPP將使中國的GDP下降0.04%,福利水平減少100億美元;貨物貿易出口額下降0.2%,減少90億美元。如果CPTPP擴容,將印尼、菲律賓、韓國和中國臺灣地區吸納為成員,將使中國GDP下降0.2%,社會總福利水平減少530億美元;貨物貿易出口額下降0.9%,減少440億美元,對中國的負面影響將成倍增長。但是如果RCEP生效,中國能夠實現對CPTPP戰略對沖,大幅降低貿易轉移帶來的損失,甚至在電子等產業領域獲得較為明顯的經濟收益,而且RCEP的成員方範圍越大,獲得的總體收益就會越顯著。

(三)維護多邊貿易體系,積極參與全球貿易體系新一輪重構

當前,曾經作為世界經濟增長助推器的國際貿易發展失速,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的2019年世界經濟展望報告指出,2019年上半年全球貿易量平均增長率只有1%。這與近年來興起的“去全球化”潮流有著密切聯繫,加徵關稅的貿易政策與貿易調查導致投資和貿易雙雙下降,多邊貿易體系遭受衝擊,直接引發了全球貿易量的大幅下滑。

特別是,美國對現有多邊貿易體系日漸不滿,並以破壞秩序的方式尋求新秩序的重建。美國的貿易政策正在架空世界貿易組織,根據其利益打造以雙邊協定為主的自由貿易協定網絡,從而使多邊貿易體系面臨數十年來重大轉折期。在規則方面,美國欲以所謂的“公平貿易”取代自由貿易,以“互惠對等”取代最惠國待遇;在爭端解決方面,美國強調以雙邊協商取代多邊框架,以國內法為標準的單邊行動取代國際法為準則的多邊仲裁。這一趨勢動搖了以世界貿易組織為基礎的多邊貿易體制,全球經貿政策不確定性驟升、經貿體系亦愈發碎片化。

美國不斷施壓包括其盟友在內的主要貿易伙伴,以貿易制裁和加徵高關稅為手段,脅迫他國按其意願與之進行談判。儘管根據關稅及貿易總協定(GATT)第24條第5款規定,允許區域一體化作為世界貿易組織(WTO)最惠國待遇和非歧視原則的例外而存在,但過度背離最惠國待遇原則,必然會引發雙邊主義取代多邊主義的威脅。

目前,美—韓自由貿易協定和北美自由貿易協定已經被重新修訂,而美—日貿易協定也已初步形成,若未來美—英自由貿易協定和美—歐自由貿易協定順利完成談判,這一以美國為輪軸的封閉自由貿易區網絡的經濟總量和貿易總量將佔全球一半,會產生強大的貿易轉移效應,進而打擊全球多邊貿易體系。這樣,不僅發展中成員在原WTO框架下所擁有的特殊和差別待遇會將受到嚴重侵蝕,任何其他成員的國際貿易活動也將會受制於高度不確定的國際貿易治理體系。

在這一背景下,RCEP及時完成談判,對外界釋放了亞洲經濟體堅定不移構建開放型世界經濟、支持多邊貿易體制的重要信號。RCEP成員方中有既最發達的國家,也有最不發達的國家,各成員方經濟發展水平迥異,社會政治制度與歷史文化都不一樣,這麼不同的多樣性的國家能夠走在一起,達成各方都能接受的高水平自由貿易協議,這種具有高度包容性的南北型經濟合作,顯然比美國正在推動的所謂“互惠對等”的公平貿易更具實踐價值,對於未來全球經貿規則的制定也具有重要和深遠的意義。

RCEP的達成有助於在亞洲區域內重新構建相對穩定的貿易秩序,減輕美國貿易保護主義引發的負面影響,極大地提振了市場信心和增長動力。更重要的是,RCEP的穩步推進表明,亞洲經濟體作為一個整體,對外發出了統一的聲音和信號,提出了更具多樣性和可操作性的經貿規則,這將為全球多邊貿易體系和區域經濟合作的發展注入新動能,有助於亞洲經濟體更好地參與全球貿易體系新一輪重構,維護自身的國際經濟利益。

04

展望與思考

在當前世界經濟發展不明,貿易保護主義盛行的背景下,RCEP談判取得突破性進展來之不易。值得注意的是,全球貿易體系正處於新一輪重構期,亞洲區域經濟一體化也面臨著不同的發展情景,如果亞洲經濟體能夠及時抓住機遇,積極推進亞洲合作,將有助於進一步克服區域經濟發展障礙,為實現亞洲經濟可持續發展和共同體建設提供新的動力。

(一)印度暫緩加入RCEP的利益分析

2019年11月,RCEP領導人會議上印度未能與其他15個國家達成一致,引起國際社會的廣泛關注。印度的態度並非完全意外,因為自RCEP談判開啟以來,印度一直表現出強硬態度,對RCEP框架下的競爭態勢持有較大的戒心。

對印度參與RCEP的利益分析有助於理解印度政府的談判立場,特別是原本吸引印度參與RCEP的激勵機制的正向效用正在減弱。一方面,印度希望通過RCEP謀求擴大出口,為印度經濟增長提供新動能。但是現實中,製造業發展水平有限、亞洲生產網絡中較低的參與程度,嚴重製約了印度從RCEP中獲取收益的能力。

服務業是印度國民經濟的主導產業,佔GDP的比重達到60%以上,印度更希望發揮本國信息服務業和軟件業的優勢,擴大對RCEP成員方技術服務出口。然而印度對RCEP談判充滿矛盾,既希望RCEP能夠加大服務業開放力度,卻又不願在貨物貿易自由化方面做出更多讓步,進而造成RCEP談判成果收益不足以吸引印度。

另一方面,作為印度應對外部一體化衝擊的戰略緩衝,RCEP的效用在遞減。長期以來,在TPP的衝擊下,尚不具備加入條件的印度希望藉助參與RCEP,減輕來自TPP的負面經濟衝擊。伴隨著美國退出TPP,CPTPP對印度的負面衝擊顯然減輕不少。

更重要的是,近年來特朗普政府不斷指責印度高關稅政策和知識產權保護不力,懲罰性地取消了印度出口美國的普惠制待遇(GSP),還威脅要對印度商品徵收“對等關稅”,要求印度擴大市場開放。在印度與美國的貿易談判中,RCEP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作為印度的戰略依託,部分緩解來自美國的談判壓力。但是伴隨著美印雙邊談判的進展,不得不認識到RCEP對印度的戰略效用在遞減。

當然,原本構成了制約印度參與RCEP的障礙仍然在影響印度政府的決策。例如,

印度擔心RCEP大幅削減關稅會使本國貿易赤字雪上加霜。自2000年以來,印度與多個亞洲經濟體簽署了自由貿易協定,然而在自由貿易協定數量不斷增加的情況下,印度的對外出口並未出現顯著增長,而總體貿易赤字反而增長20倍。2018年,印度的貨物進出口總額達到8367.1億美元,其中,進口5120.8億美元,同比增長13.8%,貿易逆差額達到1874.5億美元,同比增長24.7%,特別值得注意的是,RCEP經濟體是印度貿易赤字的主要來源,約佔總額的2/3,印度政府面臨著不少以居高不下的貿易赤字為由的反對聲。

另外,印度國內因素反對政府在市場開放問題上做出過多妥協。長期以來,印度就受到了反對貿易的傳統思想影響,導致印度國內政界與企業界對自由貿易持保留態度,認為開放不利於印度國內產業的發展,削減關稅可能會對民族產業和“印度製造”倡議帶來巨大沖擊,致使印度至今仍保留著全球主要經濟體中最高的關稅水平,其最惠國簡單平均稅率為13.8%,其中農產品平均稅率32.8%。特別是2019年,印度經濟增速下滑,甚至在第三季度顯著下滑至4.5%,不少印度國內的相關利益集團,包括印度汽車製造商協會、印度中央工會、印度救濟論壇等組織不斷向政府施壓停止RCEP談判。

可見,在當前全球貿易保護主義盛行,特別是近期印度經濟增長減速,短期國內政治壓力較大的背景下,印度政府在RCEP談判中確實面臨著艱難選擇。當然,也要看到,儘管在2019年底的RCEP領導人會議上,印度對RCEP做出保留態度,但不可否認RCEP對印度仍然具有顯著的現實意義。印度清楚地知道,長期脫離RCEP將可能徹底被亞洲區域經濟一體化邊緣化,並在區域價值鏈重構大潮中喪失寶貴機會。唯有進一步融入亞洲區域經濟一體化中,印度才能有效地應對區域投資貿易轉移,化解貿易保護主義威脅,從這個角度,也不排除未來印度會重新考慮迴歸RCEP的可能性。

(二)日本的RCEP後續政策動向

在印度表示保留態度後,日本經濟產業省副大臣牧原秀樹曾宣稱不會考慮在沒有印度的情況下籤署RCEP,這一表態與之前日本經濟產業省大臣梶山弘志在東亞峰會期間的表述如出一轍,“即日本致力於達成成員國包括印度在內的協議。”“日本致力於達成包括印度在內的協議”的表述如出一轍。

日本的這一表態實際上反映了長久以來日本對於印度的重視,特別是印度作為全球重要新興市場,日本希望通過RCEP進一步提升雙邊經貿關係。日本與RCEP的多數成員經濟體已經簽署雙邊或區域自由貿易協定,而印度仍被日本企業視為發展潛力最大的市場之一。

目前,日本已經成為印度第四大投資來源國,日本企業在印度的投資領域以製造業為中心,日本的日產、鈴木、東芝、本田、三井物產、日本鋼鐵工程公司等大型跨國公司紛紛投資印度,建立新興國家汽車的開發、生產的基地。除了製造業領域以外,日本企業還逐步涉足基礎設施、金融、保險、物流、建築、商業服務等領域,德里高速鐵路網、德里—孟買產業迴廊等很多基礎設施在日本資本的介入下推進。儘管2011年日本與印度已經簽署經濟夥伴關係協議(EPA),但日本經濟界顯然希望藉助RCEP進一步獲得進入印度市場的市場準入機會,也希望取得包括削減非關稅壁壘在內的更多制度性保障。

此外,在日本力推的“自由開放的印太構想”中,印度是重要參與方,因此也希望通過RCEP進一步強化與印度的雙邊關係。近年來,在美國因素的作用下,日印雙邊關係取得了較快發展,呈現出戰略互動加強、區域合作擴展、軍事合作深化等特徵。隨著印太地區實際價值的上升和域外國家的推動,日本更加重視印太地區,並願意為之投入更多的外交資源。

日印簽署的《東京宣言》標誌著兩國結成“特殊全球戰略伙伴關係”。《東京宣言》中稱:兩國間更加緊密堅強的戰略伙伴關係對兩國未來、亞太甚至印度洋地區的和平穩定、繁榮發展極為重要,兩國關係應該是影響21世紀本地區甚至整個世界特徵的雙邊關係。2017年9月,安倍與莫迪共同發佈“日印建設自由、開放與繁榮印太的共同聲明”,強調要“合力打造一個更加互聯的世界”,要加強日本“有質量基礎設施夥伴計劃”與印度“向東行動”政策的對接,攜手“強化印度國內互聯以及包括非洲在內整個印太地區互聯”。

回顧2017年美國退出TPP的情形,日本也面臨著類似的兩難選擇,在說服美國無效之後,日本將經濟利益置於戰略考慮之上,迅速推動TPP11國完成了談判,並最終達成CPTPP。可以預見,日本仍將盡力說服印度重返RCEP,以實現日本的戰略和經濟雙重目標。如果印度在短期內仍然無法克服困難,確保RCEP及時達成,以保障日本企業及時獲得中國、韓國等市場準入機會,將成為日本的次優選擇。正如2019年12月,在中日韓經貿部長會議上,三方重申將積極推動2020年如期簽署RCEP。

(三)前景及思考

當前,全球範圍內貿易保護主義甚囂塵上,但亞洲經濟體仍為區域經濟一體化做出不懈努力和探索。展望未來,RCEP的發展可能出現如下情形。

第一,無論印度是否及時迴歸,RCEP都有望順利達成,同時不排除其他經濟體會陸續申請加入RCEP。由於RCEP包括了亞洲最具活力的三大經濟體——中國、日本、韓國,對於希望進一步開拓亞洲市場的經濟體而言,RCEP極具經濟意義,RCEP中蘊含著巨大的市場潛力和機遇,這將成為決定其他經濟體是否選擇加入的關鍵因素。

第二,RCEP生效後,可能開啟新一階段談判進程,對邊界內規則等貿易新規則繼續進行探索。日本在CPTPP談判中已經充分顯示出引領亞太區域經貿規則的想法,一直以來日本也希望將CPTPP的高水平規則引入亞太自貿區(FTAAP)。而近年來中國不斷升級談判已簽署的自由貿易協定,探索貿易新規則,也充分表明中國希望積極參與國際經貿規則制定、爭取全球經濟治理制度性權力。因此,打造不斷升級和更新的RCEP符合東亞地區經濟利益。

第三,無論外部環境如何變化,RCEP成員經濟體對區域經濟一體化的立場不會改變

,仍然堅定不移地支持和推動亞洲區域貿易投資自由化便利化,這對於亞洲區域經濟發展與亞太自貿區的進程是極為有利的推動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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