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與“德治”:為何秦始皇推崇法家,而漢武帝獨尊儒術

我國古代中,主張以法治國和以德治國的代表學派,分別為法家和儒家。從歷史上各朝代的治國之道可以看出,法治是立國之本,而德治是發展之本。

二者相輔相成,缺一不可。

歷史上最具有代表意義的以法治國,即是滅六國,首次完成中國一統的秦朝;而自漢代起,儒家的“以德治國”開始成為主流。為什麼秦朝要選擇進行統治?為什麼漢代初期就以“黃老學說”取代了“法治”,而最終又選擇了“獨尊儒術”?

下面對此分別進行討論:

秦始皇的“以法治國”

以法治國,是法家學派的重要思想,《韓非子·有度》有書:“故以法治國,舉措而已矣”。

法家以富國強兵為己任,是積極入世的行動派。它的思想也是著眼於法律的實際效用,它著重看對人的影響和治理 ,強調“不別親疏,不殊貴賤,一斷於法” ,即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法家思想在戰國時期成熟,遂成為一個學派。至戰國末期,韓非綜合前人之思想,集法家思想學說之大成,使法家成為主流思想派系。


“法治”與“德治”:為何秦始皇推崇法家,而漢武帝獨尊儒術

戰國時期諸侯國分佈


作為首次實現統一的秦國,是一個比較特殊的朝代,其選用以法治國的主要原因有三:

  1. 大勢所趨

秦朝實現了歷史上首次的大統一,但滅了六國後,收歸了六國的土地,容納了天下的百姓,官員。隨之而來的問題便是治理,國內各地原屬於不同諸侯國,各國的制度規章皆有不同,若是沒有一個統一的標準,便無法實現真正的統一。因此,秦國發布了“今天下車同軌,書同文,行同倫。”的規定,將百姓日常生活的度量,文字等進行統一規範。


“法治”與“德治”:為何秦始皇推崇法家,而漢武帝獨尊儒術

秦朝統一貨幣


同樣的,原本各諸侯國的律法亦需要廢除,統一遵照秦國法令。而廢棄現有的法令,讓百姓學習遵守新的法令絕非是僅靠教化便能實現的。況且,此時戰亂方歇,百廢待興,法家主張的廢井田,重農抑商、獎勵耕戰,剛好適應此時秦國的需要。因此,孝公變法以來商鞅的法家“以法治國”政策得以繼續延續。

  1. 加強君主專制,削弱舊貴族勢力

成熟的法家思想中推崇 “法術勢”三種主張。

其一為“法”,即以嚴刑厚賞來推行法令,使凡奉法遵令的人無或缺賞,凡犯法違令的人無所逃罰。

其二為“術”,即君主的權術,辨別忠奸,統治臣下的妙算。君主應將其潛藏於胸,擇機而用,以維護君主的統治。

其三為“勢”,所謂勢即是威權,君主位尊權重,得王天下。法家思想認為,“勢”是最重要的,君握柄以處勢,應將天下權威權勢皆集中到君主手中,使四方百姓臣子產生畏懼之心,以便壓制使其臣服。


“法治”與“德治”:為何秦始皇推崇法家,而漢武帝獨尊儒術

法家代表人物韓非(子)


而秦始皇廢除分封制以後,建立了一套自中央到地方的郡縣制和官僚制,在中央設立“三公九卿”。逐步建立和健全專制主義的中央集權制度,以鞏固其對全國的統治。法家的主張正與始皇此心相合,即肯定了皇帝的地位和至高無上的權力,也使皇帝將國家的司法,立法和行政,軍事等大權皆收於一人之手。施行“以法治國”,對秦朝中央集權的制度有著很好的促進作用。


  1. 秦始皇本人亦認可“以法治國”思想

據《史記·秦始皇本紀》中記載,秦二十九年,秦始皇東巡時,曾做石刻,其中就有一句:“普施明法,經緯天下,永為儀則。”明確顯示出了,秦始皇希望能夠將律法普施天下,並以此約束管理天下的思想。

次年,秦始皇率領文武大臣及儒生博士70人,到泰山舉行封禪大典。此時的封禪泰山至少已成為士人心目中一統天下的帝王所行的國家大典。秦始皇此舉意在作為代周而帝的統治者來此封禪,顯示其得到天帝的認可,受命於天,成為天下新的君主。


“法治”與“德治”:為何秦始皇推崇法家,而漢武帝獨尊儒術

帝王封禪圖


秦始皇作為當時消滅六國,一統天下的最高統治者,他的目標當然不僅僅是獲得政治上的統一。他希望的是精神文明上的統一,人心向背,四海臣服。因此,封禪名為得到上天的認可,實是為了得到天下人的認可。封禪儀式影響著人們的精神,而法治與威儀無疑就是從實際上對人們進行約束的最有效的手段。

小結:

以法治國貫穿了整個秦朝的歷史。雖然及至秦二世時,制定酷令,濫用法制,使秦王朝最終走向了覆滅。但秦始皇最初定下的以法治國的主方向,是順應時勢而為,作為歷史上第一個大一統的王朝,依法治國對於秦朝統一後的發展,和對後世中央集權的延續都做出了不可磨滅的貢獻。


漢武帝的“獨尊儒術”

漢朝推翻了秦的統治後,大部分的法制仍然繼承秦制。可以說秦朝的法令為後世朝朝代代提供了一個標杆準則,秦以前無籍可考,而秦以後便可以循其制而修訂。

漢朝雖承襲了秦的中央集權,法律制度、賦稅、官吏等大部分的管理制度,但是有一點卻並未繼續沿襲,這便是法家學說。

秦末農民起義的起因是秦二世的嚴苛律法。因此,漢初的統治者,將秦國滅亡的原因亦歸罪於此。漢朝初期為了與民生息,在治國策略百上改為用黃老之術,順應自然,提倡無為而治。


“法治”與“德治”:為何秦始皇推崇法家,而漢武帝獨尊儒術


而至武帝時,其聽從了董仲舒的建議,開始推行“罷黜百家,獨尊儒術”的思想政策,並自此延續下去,成為兩千多年來中國傳統文化的正統和主流思想。

儒家提倡的是“以德治國”,主張“德治”“仁政”,教化為主。為什麼漢武帝會採納“獨尊儒術”的建議呢,原因如下:

  1. 首先,同樣是時勢所至

由於漢初在政治上主張無為而治,經濟上實行輕徭薄賦,此時的經濟發展已十分迅猛。而此時朝廷內部,隨著地主階級及諸侯國勢力的強大,一些官僚、貴族憑藉封建特權,對土地進行大規模的掠奪,對農民的壓迫和剝削也逐漸加重,階級之間的矛盾逐漸加劇;外部邊境亦不安寧,匈奴威脅著西漢北方邊疆,南方邊疆少數民族也尚未完全歸順。漢武帝劉徹本就是一位有雄心抱負的帝王,這樣的時機下,自然不會繼續主張“清淨無為”。


“法治”與“德治”:為何秦始皇推崇法家,而漢武帝獨尊儒術

董仲舒提出“罷黜百家,獨尊儒術”


而董仲舒此時提出的,結合了道家、陰陽五行家和法家思想進行改造後的儒家思想。主張“仁政”,有針對性的提出了限田、薄斂、省役,以減輕國家對農民的剝削和壓迫,緩和階級矛盾。使國家有更多的精力征討外敵,以除邊患。這樣的建議,漢武帝怎能不欣然採納?

  1. 適應統治的需要

同秦始皇一樣,也同歷朝歷代的君王一樣,中央集權是帝王永遠繞不開的話題。無論是從政治上,經濟上還是軍事上,進一步強化專制主義中央集權制度都已成為封建統治者的迫切需要。

董仲舒提出的儒家學說,從天人合一的角度解釋了國家大一統的必要性,得到了漢武帝的共鳴。

針對漢武帝加強中央集權的需要,董仲舒提出

“春秋大一統”和“罷黜百家,獨尊儒術”的主張。他主張儒家六經之外的各家學術,都應當罷黜,以思想的統一來保證國家政治的統一;針對加強君權的需要,董仲舒提出“天人感應”和“君權神授”的思想,宣揚封建專制君主是“天”在人間的代表,為君權獨尊披上了神聖的外衣。


“法治”與“德治”:為何秦始皇推崇法家,而漢武帝獨尊儒術

君權神授


相比道家的“無為而治”,儒家的仁義思想和君臣倫理觀念顯然與此時武帝所面臨的形勢和他希望引導的方向更相適應。自此,儒家終於替代了道家,登上漢代的政治舞臺。


  1. 儒家學說自身的特點和發展

儒家最早是先秦諸子百家之一,由孔子創建,在先秦時期和諸子百家地位平等。

儒家最初的主張即為“仁”,即“仁政”、“仁義”、“仁愛。”孔子主張“為政以德”,用道德和禮教來治理國家是最高尚的治國之道;到了西漢時期,儒家學派通過儒家思想來解釋法律,將政治倫理化,宣揚以德服人。

而董仲舒為適應漢武帝統治的政治需要,將先秦多家學派思想進行揉合,改造成以“三綱五常”為基礎的“忠孝”理論,為漢朝量身定製了“天人感應”, “君權神授”等學說理論。

儒家思想以其“和而不同”的理念,也兼容了其他學派思想,如道家的“內聖外王”,又如法家的“以法治國”。


“法治”與“德治”:為何秦始皇推崇法家,而漢武帝獨尊儒術

儒家“和而不同”


漢朝到了武帝這時,已經不再是秦朝剛剛統一,需要強制推行法令的時期了。百姓臣民各司其職,所謂衣食足而知禮儀,這時

需要的正是一個統一的思想,對其產生潛移默化的影響,鞏固統治者的地位。而儒家學說恰是將君臣倫理觀念與封建制度和道德完美地結合到了一起。

因此,儒家以其兼容的思想,發展的學說,被漢武帝所認可。自此,中國古代的封建正統思想開始確立並延續下去。

小結:

自漢武帝的“罷黜百家,獨尊儒術”之後,儒家才開始成為我國古代最有影響的學派之一。漢代以後,儒家學說便成為了封建統治的主流思想,因此漢武帝選擇了“獨尊儒術”絕非偶然。“君權神授”等理念,維護了封建統治秩序,神化了專制王權,因而受到中國古代道封建統治者推崇;而“以德治國”也有著更強的親和力和生命力,通過懷柔教化,形成無形制約,百姓也更容易接受。


“法治”與“德治”:為何秦始皇推崇法家,而漢武帝獨尊儒術

法治與德治


結語:

因此,無論是“普施明法”還是“獨尊儒術”,都是順應其當時的時勢的選擇,有著極強的歷史背景為原因。治世策略的轉變,不僅僅是因為秦始皇選擇了法家而漢武帝選擇了儒家,而是歷史選擇了以法為本,以德傳承,身為帝王的他們在對應的時間裡做出了當時國家發展所需要的選擇。秦朝作為第一個王朝,它的法治無法複製,也無需複製;而漢代的統治思想,由“黃老學說”到“獨尊儒術”的轉變,做為儒家思想的一個新起點,對後世歷朝歷代,直至清末的封建統治都產生了深遠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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