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乱贴小广告?!东胜半个月已经处罚34人!

乱贴小广告处罚工作截止4月16日,已处罚行政相对人34人次,被处罚人自行铲除200余条三乱小广告。

还乱贴小广告?!东胜半个月已经处罚34人!

根据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一切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以及树木上涂写、刻画。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违法行为处罚规定》第三条第二项之规定,违反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组织除责令其纠正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可以给予下列行政处罚: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以及树木上涂写、刻画或者未经批准张挂、张贴宣传品等的,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还乱贴小广告?!东胜半个月已经处罚34人!

很多群众趁疫情期间,又开始大肆张贴小广告,树木上、电箱上、工地围挡上到处都有,对市容市貌造成了严重影响。

东胜城管呼吁:为了城市的整洁美观,请大家将广告贴在指定的公共信息栏,不要心存侥幸。

来源:东胜城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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