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職總被問“生沒生娃”,這樣的歧視你遇到過嗎?

“我們可以錄用你,但你5年內不能要孩子。”

“你資歷不錯,但你有沒有男朋友,是否計劃近期結婚?”

“你兩年內是否有要孩子的打算?這個必須說真實想法!”

以上的問題,有不少女性在面試時經歷過,職場歷來不缺乏競爭,但在貌似公平的競爭之下,這類性別歧視、生育歧視也並不鮮見。但你知道嗎?這類面試時問及婚育狀況的做法,是違法的!!!

求職總被問“生沒生娃”,這樣的歧視你遇到過嗎?

日前,北京市人社局發佈《關於進一步加強招聘活動管理促進婦女就業工作的通知》,直指就業歧視中的種種現象,通知明確要求引導用人單位和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在擬定招聘計劃、發佈招聘信息、招用人員過程中,不得性別優先,不得將限制生育作為錄用條件。

今年,人社部等九部門發佈《關於進一步規範招聘行為促進婦女就業的通知》,要求各單位在招聘過程中,不得限定性別(國家規定的女職工禁忌勞動範圍等情況除外)或性別優先,不得以性別為由限制婦女求職就業、拒絕錄用婦女,不得詢問婦女婚育情況,不得將妊娠測試作為入職體檢項目,不得將限制生育作為錄用條件,不得差別化地提高對婦女的錄用標準。

上述通知進一步明確就業性別歧視行為,通過列舉“六不得”進一步明確了就業性別歧視判定標準。尤其是針對現實中普遍存在的問題,明確規定“不得詢問婦女婚育情況”“不得將妊娠測試作為入職體檢項目”等,對現行法律作了進一步明確解釋。

求職總被問“生沒生娃”,這樣的歧視你遇到過嗎?

2017年,智聯招聘針對全國近13萬名職場人士開展的調查顯示,22%的受訪女性認為就業中性別歧視現象嚴重,比受訪男性高出近8%。這份《2017中國女性職場現狀調查報告》指出,在這些深刻感受到就業性別歧視的女性群體中,25~35歲是個體事業發展的黃金期也是生育高峰期,處於這個時期的女性在就業過程中感受到的性別歧視最為明顯。已婚無子女的女性面臨生育的“風險”,更易遭受就業性別歧視。

事實上,《通知》除了要求各單位在招聘過程中不得詢問婦女婚育情況外,還明確建立健全女性勞動者維護平等就業權利的機制。促進平等、消除歧視已成為黨和政府近幾年來持續關注的議題。

女性個體的“生育成本”應由“社會整體”來補償,包括由國家、用人單位和男性來共同分擔。“禁止性別歧視、婚育歧視是中國批准的國際公約的要求,是中國國內法明確規定的,也是世界各國的普遍做法,這是無可置疑的。

求職總被問“生沒生娃”,這樣的歧視你遇到過嗎?

“女同學面試幾乎都會被問到婚育問題”

“你結婚了嗎?有沒有男朋友?近期打不打算要小孩?”

“2018年我換工作的時候,面試了5家單位,每次都會被問到這些問題。有3家單位表示如果要小孩,就會拒絕我。”

小敏在職場打拼了9年,對這樣的遭遇並不陌生,30歲還沒有婚育的她對此感到尷尬而無奈。她坦言,在面試中遇到這些問題,會感覺在求職的競爭中被附加了更多條件,“有的女生面試時各方面都符合要求,但最終公司人事回覆,綜合考慮及風險評估後不合適,問題多出現在婚育狀況上”。小敏的話說出了職場女性的擔心,求職者作為弱勢一方,在遭遇歧視時往往也缺乏有效的保護手段,只有將法律法規的要求落到實處,建立起有效的管理機制,這個問題才能更好的解決。

你們有類似的經歷嗎?希望每一位職場巾幗能夠早日遠離這種歧視!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