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條機場軌道交通獲批覆,今年開工7條

4月17日央視消息:記者從國家發展改革委瞭解到,為進一步促進樞紐機場聯通軌道交通,結合當前我國航空樞紐基礎設施建設和發展實際,國家發展改革委近日印發《關於促進樞紐機場聯通軌道交通的意見》,要求根據機場旅客集散需求和相關規劃建設等情況,對功能定位、規模不同的機場分類施策。

11條機場軌道交通獲批覆,今年開工7條


例如:國際樞紐機場應聯通幹線鐵路或城際鐵路或市域(郊)鐵路或城市軌道交通,有效輻射周邊800~1000公里範圍內的地區。區域樞紐機場應儘可能聯通幹線鐵路或城際鐵路或市域(郊)鐵路或城市軌道交通,有效輻射周邊300~500公里範圍內的地區。其他年旅客吞吐量1000萬人次以上的機場應儘可能聯通市域(郊)鐵路或城市軌道交通,本期規劃目標年預測年旅客吞吐量可達3000萬人次及以上的機場,宜充分預留幹線鐵路或城際鐵路等建設通道。少數具備條件的支線機場也應儘可能聯通軌道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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