鲍某明涉嫌性侵女童案,为何撤案后又重新立案?2020法考

鲍某明涉嫌性侵女童案,为何撤案后又重新立案?2020法考

鲍某明涉嫌性侵女童案,为何撤案后又重新立案?2020法考

上市公司高管鲍某明涉嫌性侵养女事件持续发酵。目前公众关注的都是鲍某明是否构成强奸罪的问题,其实,该事件中也涉及刑诉的基本知识点。
鲍某明涉嫌性侵女童案,为何撤案后又重新立案?2020法考
关于立案
据报道,2019年4月初公安机关立案调查,4月26日以没有犯罪事实为由撤案。2019年10月9日,在检察机关立案监督下,公安机关重新立案。


为什么撤案后又可以重新立案?
从被害人提交的证据来看,鲍某明可能涉嫌犯罪,属于公安机关的立案范围。根据刑诉法的规定,公安机关在接到被害人报案后,应予立案调查。

公安机关以没有犯罪事实为由撤案,法律依据是《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183条的规定:经过侦查,发现没有犯罪事实的,应当撤销案件。
但是,该“规定”第186条还规定了,如果公安机关撤销案件后又发现新的事实或证据,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重新立案。
鲍某明涉嫌性侵女童案,为何撤案后又重新立案?2020法考
假设,被害人多次报警警方就是不立案,被害人有哪些救济途径?

点击上方“蓝字”关注我们上市公司高管鲍某明涉嫌性侵养女事件持续发酵。目前公众关注的都是鲍某明是否构成强奸罪的问题,其实,该事件中也涉及刑诉的基本知识点。关于立案据报道,2019年4月初公安机关立案调查,4月26日以没有犯罪事实为由撤案。2019年10月9日,在检察机关立案监督下,公安机关重新立案。为什么撤案后又可以重新立案?从被害人提交的证据来看,鲍某明可能涉嫌犯罪,属于公安机关的立案范围。根据刑诉法的规定,公安机关在接到被害人报案后,应予立案调查。公安机关以没有犯罪事实为由撤案,法律依据是《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183条的规定:经过侦查,发现没有犯罪事实的,应当撤销案件。但是,该“规定”第186条还规定了,如果公安机关撤销案件后又发现新的事实或证据,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重新立案。假设,被害人多次报警警方就是不立案,被害人有哪些救济途径?

1、向公安机关提起复议、复核


根据法律规定,被害人不服不予立案决定的,可以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后7日以内向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对不予立案的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后7日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核。
2、向检察院申请立案监督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11条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3、提起自诉
《刑事诉讼法》第210条规定:自诉案件包括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被害人如果有证据能够证明鲍某明实施了犯罪,可以向法院提起自诉。




- 今日互动 -

你还知道哪些法考点?



欢迎在留言区分享一下~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