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通過「靈活用工」降低成本,是否合規?

最近幾年,有很多中小企業主深切感受到,目前中小企業的生存空間正在被明顯擠壓,經營越來越難,倒閉的中小企業數不勝數。

企業通過「靈活用工」降低成本,是否合規?

任正非說:“高成本最終會摧毀你的競爭力”。別人賣一塊還能掙兩毛,你的成本是1塊二,你不死誰死。

福特前總經理艾柯卡有句話說得好:“多掙錢的辦法只有兩個:不是多賣,就是降低管理費用。”

受疫情影響,很多員工因此失業,沒有收入來源,購買力自然就弱。所以,在當今大環境下,多賣肯定是行不通了。在下行週期裡,商品難賣,錢難賺,企業更現實的出路,恐怕是要在“降低管理費用”下功夫。而,“降低管理費用”最好的方法便是使用“靈活用工”。

那麼,這種新型的用工方式受法律保護嗎?

面對這個新事物,我們需要注意什麼法律風險呢?

所謂“靈活用工”是企業的一種新的用工模式,企業和個人之間是合作關係,而不是僱傭關係,企業無須給個人繳納社保,無須承擔個稅。企業將項目轉包給靈活用工平臺,靈活用工平臺再將項目轉包給個人,並且為個人辦理個體工商營業執照。項目完成企業支付佣金和服務費給平臺,平臺給個人支付佣金,並給企業提供增值稅專票,個人提供普票給平臺。

企業通過「靈活用工」降低成本,是否合規?

舉個例子,某企業需要一個圖紙設計,既要求成本低同時能夠提供發票,此時便可通過合薪寶靈活用工平臺發佈任務,勞動者接受任務後由合薪寶靈活用工平臺統一結算。完成服務後,企業支付給合薪寶靈活用工平臺服務費,合薪寶靈活用工平臺留足固定收費後向勞動者支付服務費。同時,合薪寶靈活用工平臺開具發票給企業用於抵稅,勞動者開票給合薪寶靈活用工平臺,同樣可以抵稅。

對於企業來說,這種用工方式不需要繳納員工的社保,工資發票還可以抵稅,降低了用工成本。對於員工來說,減少了稅負,增加了到手的實際收入,勞動時間也更加靈活。這看上似乎去非常完美。

但也有人提出這樣的疑問?這種新的業務模式是否合規?

“靈活用工”本質上是合法合規的。之所以很多人擔心“靈活用工”的合規問題,就是因為有一些資質不健全的企業在服務的過程中打擦邊球,擾亂了市場。其實“靈活用工”不僅合法合規,還對企業用工成本的降低有著顯著的效果,市面上也有很多資質健全且合規的平臺,比如合薪寶靈活用工就是其中一個。

企業通過「靈活用工」降低成本,是否合規?

“合薪寶靈活用工”作為國內領先的“靈活用工平臺”,於2019年12月上線。它通過一種新的用工模式,幫助企業解決用人成本、稅務優化、票據合規問題,同時解決自由職業者不交稅的法律風險問題,可實現合法入稅,同時享受核定個稅優惠稅率、增加收入,對企業和自由職業者來說是一個非常不錯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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