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著這樣的證明誰還敢要我?員工離職卻遭公司“暗算”

現在的經濟局面動盪,很多的企業和人才流動非常大,對於一個公司來說,離職是很常見的事情,而且每個人的離職原因都不一樣。

但是大家一般都是好聚好散,做不了同事還是可以做商業合作伙伴的,但是有一些老闆做事情就不怎麼道德了,一旦員工離職就馬上翻臉,一點不給員工留後路。

這位網友忍不住在網上公佈了自己的辭職證明,並且說自己在工作的時候對領導也是畢恭畢敬的,對待公司裡的很多事情也是任勞任怨的在工作。

但是辭職證明上卻寫著該員工在任期間表現一般,且疫情期間無法配合公司開展工作,所以准許離職。

本以為是隻針對自己,一問之下才知道是每一個離職的人都這麼寫,拿著這麼一張辭職證明,要怎麼再去找一個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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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們也是紛紛在評論裡譴責,這種證明只有兩個結果,要麼就是領導不是人,要麼就是人事不是人,才能開出這種沒有職業道德的證明,更有網友說既然已經這樣了,不如想想解決辦法,痛苦和阻礙都會讓人成長。

拿著這樣的證明誰還敢要我?員工離職卻遭公司“暗算”

看到這位網友的親身經歷,相信也有一部分人正在面臨這種事情,如果遇到這種詆譭人的老闆,究竟應該怎麼辦呢?

一、離職不僅能看清周圍的同事,一樣可以看清老闆的真面目

離職就好像是一個照妖鏡,不到離職的時候周圍的同事都好,即使有些小缺點或者小摩擦也都可以調節,一旦被同事發現了自己要離職,各路的妖魔鬼怪都會聚集在周圍,想要自己手裡的客源的,想侵佔自己用品的,甚至有同事讓自己背黑鍋,嘴裡還嘟囔著:“反正你都要離職了,被罵幾句也沒有什麼。”

沒有離職的時候,領導平時口頭上對員工特別好,語氣也很溫和,一旦提出了離職之後,領導每天都陰陽怪氣的,還時不時的在工作上找點麻煩,甚至在離職上做手腳,比如開出這種離職證書。

當出現了這種情況的時候,離職反而是好事,因為一個公司的發展如何,主要是看上層領導的決定,一個領導都如此短視,只看到員工的離職卻不會想到自己這種態度,會不會造成其餘員工的心態起伏,只顧及自己的面子,這樣的公司是不會有什麼發展前途的。

如果繼續在這種公司裡工作,對於自己的職業能力也沒有什麼成長的可能,一個短視還好面子的領導,足夠扼殺你的一切發展,禁錮你的思維,在工作層次上會造成很大的麻煩,周圍都是這種拖後腿的同事和領導,會一步步的將你同化成為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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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要學會反抗,不能任由領導磋磨

在離職的過程中有很多人都吃過這方面的虧,覺得自己反正也是要走了,剋扣工資之類的動作也就忍了,對於這種噁心人的離職證明也沒有什麼辦法,這樣息事寧人的態度是錯誤的。

當面臨這種事情的時候,我們要學會反抗,表明自己的態度,既然公司都已經不顧及情面了,那麼本身就是工作和工資的交易關係,自己的工資和賠償一分錢都不能少,離職證明不符合實際情況就要向原單位提出抗議,從三個角度來反抗。

第一個角度就是抱團抗議,一個人的聲音可能會很小,但是一群人的聲音一定是掩蓋不了的,每一個辭職的人都收到了這種證明,可以將這些人聯繫在一起,先向原單位提出抗議進行溝通,先將自己的立場擺出來,讓公司知道自己拒絕接受這個處理的結果。

第二角度就是利用大眾的心理,如果公司拒絕溝通的方式來解決,那麼就可以採取別的方式,比如向周圍的前同事宣揚公司的這個處理方式,讓同事們知道公司是如何對待離職人員的,這樣會造成公司的人心浮動,破壞公司的向心力就等於破壞了公司的發展和創新,沒有了死心塌地為公司辦事的員工。

第三個角度可以從公司的口碑角度出發,既然身為公司的員工,肯定和公司的合作商有交集,讓合作商們知道這個公司對待自己的員工都如此,那麼對於合作商就更會不留情了。

通過威脅和協商讓公司讓步,重新給這些人開離職證明,當然了能選擇平和的溝通方式更好,一旦起了衝突,也沒有必要選擇息事寧人,站起來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必要的時候要懂得用法律的武器來保護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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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懂得利用法律來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我國對於勞動法有很明確的規定,尤其是針對這次疫情期間,更是下發了很多的條令和通知,要學會運用這些法律,來維護自己的權益。

(一)疫情期間辭職賠償

我國勞動法明確的規定在疫情期間,要根據當地的薪資水平和員工的工作年限來發放生活補助,如果員工在疫情期間依然在工作,那麼支付給員工的薪資不能低於當地的最低工資。如果在疫情期間單方面終止勞動合同的,還要根據勞動法支付員工雙倍的補償金。

(二)名譽誹謗起訴

對於這種離職證明和實際情況不相符的,已經嚴重影響到了自己的名譽以及找工作的事情,準備好證據通過法律進行起訴,比如帶有單位公章的離職證明,自己處理工作的證明或者合作方的證明,準備好自己的勞動合同,通過法律的途徑讓公司承擔責任賠償和損失。有人說這種勞師動眾的方式其實大可不必,而且也不一定就能勝訴,但是沒有一家公司會任由員工以這種方式來毀壞公司的形象,所以勝訴不是目的,解決問題才是最主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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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向勞動監察大隊投訴

對於公司的這種處理方式,還可以去原單位所在的勞動監察大隊進行投訴,一般會採用書面形式,將要投訴的材料提交上去,也可以通過打電話的方式投訴。勞動監察大隊會在收到投訴後的5個工作日內受理,如果不受理也會根據你預留的聯繫方式進行通知。

當遇到一切不公平的待遇時,無論反抗的方式如何,最先要做到的就是擺明自己的立場,如果自己都選擇忍氣吞聲,那麼哪有見義勇為的英雄為你打抱不平呢?您對於在離職證明中詆譭自己這件事怎麼看待?歡迎分享您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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