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龍縣】:提升村幹部治理能力 助力少數民族地區鄉村善治

少數民族地區村幹部治理能力是雲南社會治理體系的重要領域,社會治理現代化是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題中應有之義。雲南作為中國西南邊疆省份,在全國有“五個最”:世居少數民族最多,跨境民族最多,特有民族最多,人口較少民族最多,民族自治地方最多,雲南少數民族地區農村社會治理處於地方社會治理的核心位置,事關雲南能否“譜寫好中國夢的雲南篇章”。社會治理的重心必須向基層下移,落實到村莊,著名的“楓橋經驗”告訴我們,村莊治理始終應該把村幹部作為關鍵少數,充分調動其積極性,發揮其“頭雁效應”,使其在組織動員、提供服務、協調關係、維持秩序、推動發展、引領價值等基層自治工作中帶領村民行使自治權利,合力創建新時代的鄉村振興。

受多重因素的干擾,農村社會治理弊病一定程度上制約鄉村振興和農業農村現代化發展。國家、集體、社會和個人必須多方聯動,多措並舉,著力提升村幹部治理能力,助力鄉村善治,推動美麗鄉村建設。

設立三級指標,通過多元化機制選優配強村三委

採取多元化選拔機制,積極選拔有頭腦有本事的致富帶頭人、有威望號召力強的權威人、大學生、轉業軍人回村當村幹部。首先,以德為先。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質是村幹部紮根於民眾、為民服務的立身之本,具備良好品行的村幹部才能受到村民的尊重,逐漸在村民中樹立起威信,成為黨和人民可靠的基層治理先鋒。堅持將道德考察作為重要指標,對村幹部人選的政治背景、家庭風貌和個人品行全面跟蹤和監督,並將其作為重要依據,開展選拔考核。其次,素質為重。採取多樣化、多形式和多渠道對村幹部人選進行素質考核,關注其政治素養、經濟知識、法律常識和人際修養等方面的知識結構,對考察人選的素質進行客觀綜合評定。最後,能力為首。注重對村幹部人選理論聯繫實際和擔當善為能力的考核,增加溝通宣傳、發展動員、工作實踐和為民務實能力的考核比例,選拔具有真才實學的優秀幹部,優化村幹部隊伍。並且做到“工作有待遇、幹好有發展”的激勵機制,優秀村幹部可進入鄉鎮領導班子,為村幹部提供一條上升通道。

規範鄉鎮黨委政府職能,為村幹部明晰治理權限

鄉鎮黨委政府要嚴格按照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和《中國共產黨農村基層工作條例》明確鄉鎮政府職能職責,完善和明晰村幹部治理權限,不得干預依法屬於村民自治範圍內的事項。嚴格執行基層群眾自治制度,尊重村幹部的治理權限,充分創造工作平臺,調動村幹部的工作積極性,科學量裁村民自主治理的活動範圍,努力營造黨委政府善導、村幹部敢擔、村民擁護的鄉村權力運行機制,將黨和國家對基層治理的宏觀調控與村幹部帶領的基層微觀自治有機結合起來,使鄉村治理真正在全面民主與高度集中的背景下發揮“頭雁效應”,團結一切可以團結的力量實現物盡其用、人盡其能。

優化教育培訓機制,提高村幹部政治覺悟和整體素質

各級各部門應該時刻關心和重視村幹部的教育培訓問題,實現村幹部隊伍整體素質穩步提升。首先,地方黨委和黨校要切實擔當盡責,加強對村幹部隊伍進行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的教育,要深刻剖析理論的深層次實踐意義,採取多種形式結合地方發展實際舉一反三地講解給村幹部,動員村幹部發自內心地樂於研究國家政策,並學以致用;其次,地方職能部門應該加大對村幹部隊伍實施村莊治理技能培訓,根據地方實際針對村幹部開展業務技能、專業知識、人際修養專題培訓,帶領村幹部研究產業發展,充分利用其先進性給群眾樹立致富榜樣;最後,村幹部自身要切實堅守初心、擔當使命,深刻進行自我剖析,認識自身不足,虛心接受意見,勤於學習、主動擔當作為。

加強基層黨建,強化黨建引領示範作用

充分發揮基層黨建引領示範作用,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路,以解決雲南少數民族地區村幹部治理能力突出問題為突破口,完善農村社會治理。一方面,基層黨建在基層社會治理中起到戰鬥堡壘作用,無論是面對重大風險、精準脫貧還是汙染治理的挑戰,基層黨組織永遠要發揮社會治理前沿陣地的作用,多數村幹部是中共黨員,基層黨建要以組織的名義帶好黨員村幹部做村莊治理的排頭兵,切實履職盡責和擔當善為;另一方面,基層黨建要與地方發展緊密結合,充分發揮基層黨組織部署謀劃、組織動員、協調發展的作用,帶領人民群眾遵紀守法、移風易俗、勤勞致富,動員地方龍頭企業和新興產業帶領人民群眾謀發展、促進步,共同創建產業發展、環境清潔、社會和諧的美麗鄉村。

加強聯動,採用“一對一”掛包幫機制

一方面,借鑑脫貧攻堅工程的歷史性經驗,各級各部門選擇年輕有為、提升空間大的幹部對掛鉤村村幹部實施“一對一”幫扶,以鄉村振興駐村工作的形式,建立幫扶工作機制,要求掛包幫責任人參與鄉村治理,對掛鉤村幹部採取“一對一”帶動,把好的思想覺悟、好的工作經驗和好的技能技巧融入幫扶舉措中,惠及需要幫扶的村幹部。另一方面,把“一對一”掛包幫工作列為幹部任用考核的重要依據,要求國家幹部下基層參與工作實踐,向村幹部學習基層工作經驗,提高為人民服務的工作覺悟和能力。在掛包幫責任人和村幹部之間建立起從理論到實踐、從管理到治理、從上級到基層的“一對一”聯動機制,既有利於村幹部治理能力的提升,又有利於國家幹部的培養和選拔。

總之,農村安則雲南安,農村治則雲南治。村幹部在雲南少數民族地區村莊治理和鄉村振興工程中起到關鍵作用,肩負著經濟發展、社會穩定、精準脫貧、服務群眾和汙染防治的重任。雲南少數民族地區基層治理現代化的難點之一就在於村幹部治理能力的提升,新時代的村莊治理必然以此為突破口,方可惠及一方百姓。


原標題:提升村幹部治理能力  助力少數民族地區鄉村善治

審核:字丹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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