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關於第三屆董事會第五十三次會議決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一、董事會會議召開情況

根據《公司章程》規定,山西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於2020年4月12日以電子郵件結合電話提示的方式發出了召開第三屆董事會第五十三次會議的通知及議案等資料。2020年4月17日,本次會議在山西省太原市山西國際貿易中心東塔樓29層會議室以現場結合電話會議的形式召開。

會議由董事長侯巍先生主持,9名董事全部出席(其中,現場出席的有侯巍董事長、王怡裡職工董事;楊增軍董事、李華董事、夏貴所董事、朱海武獨立董事、容和平獨立董事、王衛國獨立董事、蔣嶽祥獨立董事電話參會)。公司部分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列席本次會議。

會議召開及表決程序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會議合法有效。

二、董事會會議審議情況

本次會議審議並通過了以下事項:

(一)審議通過《關於提請股東大會延長公司配股公開發行決議有效期及授權有效期的議案》,並提交公司2020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

公司於2019年5月17日召開2018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於公司2019年度配股公開發行方案的議案》和《關於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或董事會授權人士辦理公司配股相關事宜的議案》等與公司配股公開發行相關的議案。前述議案中關於公司配股公開發行方案的股東大會決議有效期和對董事會或董事會授權人士的授權有效期均為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之日起12個月,即2019年5月17日至2020年5月16日。

鑑於上述議案的股東大會決議有效期和對董事會或董事會授權人士授權有效期即將到期,公司配股公開發行事項尚未完成,公司董事會同意提請股東大會將公司配股公開發行方案股東大會決議有效期、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或董事會授權人士辦理公司配股相關事宜的有效期延長12個月(即2020年5月16日至2021年5月15日)。

除延長公司配股公開發行方案的股東大會決議有效期和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或董事會授權人士辦理公司配股相關事宜的有效期外,公司配股公開發行方案及公司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或董事會授權人士辦理公司配股相關事宜的其他內容保持不變。

表決結果:9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

《關於延長公司配股公開發行決議有效期及授權有效期的公告》與本決議同日公告。

(二)審議通過《關於授權兩位董事簽署配股章程和代表公司辦理配股章程香港認可及註冊有關事宜的議案》。

董事會同意授權侯巍先生、王怡裡先生兩位董事代表公司簽署配股章程以提交香港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以下簡稱“香港證監會”)和香港公司註冊處認可、註冊及存檔,並代表公司辦理與配股章程香港認可、註冊有關的其他一切事宜。

該兩名董事可以在上述授權的範圍內授權相關人員代表公司辦理公司向香港證監會申請配股批准登記事項、章程提交香港證監會和香港公司註冊處認可、註冊及存檔事項及與配股章程香港認可、註冊有關的其他一切具體事宜。

表決結果:9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

(三)審議通過《關於審議公司廉潔從業管理目標的議案》。

表決結果:9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

(四)審議通過《關於召開公司2020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的議案》。

公司2020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將於2020年5月7日14:30召開,現場會議召開地點為太原市杏花嶺區府西街69號山西國際貿易中心A座29層會議室。

表決結果:9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

《關於召開公司2020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的通知》與本決議同日公告。

特此公告

山西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20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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