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7日,中國證監會浙江監管局公佈一則創業板公司法律顧問內幕交易“沒一罰三”大罰單!
時任創業慧康法律顧問於昕,在內幕信息敏感期內控制新開立信用賬戶於相關敏感時點集中資金大量買入公司股票且於公告後兩個交易日全部賣出獲利。浙江證監局決定沒收於昕違法所得344.29萬元,並處以1032.86萬元罰款。
董事長提議高送轉
此事要追溯至2017年底,創業慧康董事長、實際控制人葛某向財務總監鬱某萍詢問2017年公司業績情況,由於創業慧康曾經準備做非公開發行,12月底時公司2017年的財務數據已經基本確定。當時,葛某還與總經理張某崢商量2017年想做高送轉,張某崢表示可以做。
2018年1月13日至15日的公司年會上,葛某向董事會秘書胡某詢問公司的資本公積是否夠“10送10”,胡某回覆說公司的資本公積足夠,但建議不要去碰“10送10”這條線,因為達到“10送10”信息披露會比較複雜,需要披露未來六個月哪些人會減持,葛某認為“10送10”和“10送8”的信息披露區別不大,並讓胡某跟進。
2018年1月16日或17日,葛某告知胡某按“10送10”比例送轉。2018年1月17日,胡某告知公司證券事務代表徐某年報披露時間大概是2月5日,讓徐某準備包含利潤分配方案議案的董事會通知模版。
2018年2月5日,公司召開董事會會議,決定進行高送轉。2018年2月6日,公司公告包含此次利潤分配方案的第六屆董事會第七次會議決議。
葛某提議、推動並決策高送轉方案,是內幕信息知情人。
彙集5000萬元還開融資
葛某和於昕認識很多年,葛某有些重大決策之前會諮詢於昕的意見。兩人一個月大概見面一兩次。
在2017年12月29日下午14時01分,於昕與葛某有過23秒通話。當日,“方某貴”賬戶的初始資金5000萬元統一彙集至於昕配偶馬某賬戶。
於昕也參加了創業匯康的年會。年會結束第二天,即2018年1月16日(週一),其實際控制的“方某貴”賬戶就買入“創業慧康”股票52.56萬股,買入金額1283.71萬元,佔該股當日成交量及成交額的26%以上。
浙江證監局披露,於昕控制的“方某貴”、“汪某政”賬戶在內幕信息敏感期內合計買入“創業慧康”股票341.93萬股,買入成交金額8204.78萬元,截至調查日已全部賣出,實際獲利344.29元。
這兩個賬戶分別於2018年1月10日和11日新開立信用賬戶!期中,“方某貴”賬戶內幕信息敏感期內累計買入“創業慧康”股票272.99萬股,買入成交金額6657.20萬元,至2018年2月7日全部賣出,賣出成交金額6887.78萬元。“汪某政”賬戶內幕信息敏感期內累計買入“創業慧康”股票68.94萬股,買入成交金額1547.58萬元,至2018年2月6日全部賣出,賣出成交金額1661.28萬元。
浙江證監局認為,於昕在內幕信息敏感期內控制新開立信用賬戶於相關敏感時點集中資金大量買入公司股票且於公告後兩個交易日全部賣出獲利,相關交易行為明顯異常,構成內幕交易。決定沒收於昕違法所得344.29萬元,並處以1032.86萬元罰款。
內幕時間交易線:
2017年12月29日
於昕與葛某通話23秒,當日彙集5000萬元於昕配偶馬某賬戶
2018年1月10日、11日
於昕控制賬戶新開立信用賬戶
2018年1月13日至15日
公司年會,葛某向董事會秘書詢問資本公積是否夠“10送10”。於昕參加該年會
2018年1月16日或17日
葛某告知胡某按“10送10”比例送轉
2018年1月16日
於昕控制賬戶開始買入“創業慧康”股票
2018年2月7日
於昕控制賬戶全部賣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