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巖市開展為期9個月非煤礦山安全隱患大排查大整治

近日,市應急管理局、自然資源局、生態環境局、公安局聯合出臺《全市非煤礦山安全隱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明確從4月2日起至12月31日,

在全市開展為期9個月的非煤礦山安全隱患大排查大整治。


龍巖市開展為期9個月非煤礦山安全隱患大排查大整治

《方案》要求,對礦山用房特別是涉疫場所認真開展安全隱患整治。對礦山用房臨時改建不影響主體結構但存在建築和消防安全隱患的,採取措施整改到位;對建設質量差、主體結構損壞嚴重、超負荷使用或者位於高陡邊坡、地質災害易發地等存在安全風險的礦山建築,立即轉移人員,停止使用;對建設年限長、建築標準低、失修失養的礦山用房,及時委託有資質單位進行安全性鑑定,並根據鑑定結果,及時採取拆除、加固等處置措施,確保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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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指出,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宣傳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防災減災救災等應急管理重要論述精神,突出“提升基層應急能力,築牢防災減災救災的人民防線”主題,認真組織開展今年全國防災減災日各項活動。

《方案》明確,礦山企業要以安全為前提,嚴格按照規定程序和復工復產方案認真排查治理事故隱患,切實加強設備設施維護和職工安全教育培訓,無法確保安全的一律不得復工復產。嚴厲打擊無採礦許可證和超越批准範圍開採行為,嚴防關閉礦山死灰復燃,對超越批准範圍採礦的要及時查處,督促礦山企業立即整改,堅決防範和遏制非法採礦引發礦山安全事故。重點整治非煤礦山安全設施“三同時”手續不齊全,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不落實,事故防範措施不到位等問題。

在防汛安全方面,我市將重點摸排和整治地下礦山未落實防淹井、防透水、防坍塌和超前探放水措施;露天礦山未落實防邊坡坍塌、高陡邊坡排洪設施設備維護、監測措施及深凹露天坑防排洪措施;排土場未落實安全度汛措施等;尾礦庫排洪設施、幹灘長度和壩體穩定性不滿足要求以及防潰壩措施不落實;企業未強化應急預案的修訂完善和演練工作,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和物資;未落實汛期24小時值班值守和領導帶班制度;未加大巡查力度,防止極端天氣引發山洪、泥石流等自然災害造成安全事故;未落實遇險情停產撤人制度。

龍巖市開展為期9個月非煤礦山安全隱患大排查大整治

《方案》強調,要加強對礦山民爆物品購買、運輸及爆破作業的安全監管,監控民爆物品流向,依法查處非法購買、運輸、使用民爆物品等行為。完備礦山環保手續,嚴格落實環境影響評價要求,確保汙染防治措施到位;固體廢物貯存、處置場所符合國家標準要求;加強尾礦庫環境安全隱患監督管理和環境風險應急管理,依法查處環境違法行為,嚴防環境汙染事故發生。地勘單位對其承擔的鑽探工程、坑探工程、野外地質調查、地質測繪(遙感)、地球物理勘探作業和地災治理施工安全隱患進行全面排查,治理整改隱患,加強風險評估和管控。此次安全隱患大排查大整治不分階段、不分步驟,各級各部門要立即行動,嚴字當頭,堅持邊動員、邊排查、邊整治、邊問責,把宣傳發動、自查自改、執法問責、隱患整改貫穿大排查大整治全過程,要求在5月31日前完成第一輪全面自查自糾。

來源:龍巖應急管理

編輯:小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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