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0年4月16日9:00在公司801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0年4月3日通过电话及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因疫情原因高修柱、齐荣坤两位董事通过电话连线的方式参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康为民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到会董事7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康为民先生主持,以举手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董事会工作报告真实地反映了董事会本报告期的工作情况。2019年度,公司董事会依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和股东大会赋予的权利,与经营管理层齐心协力,尽职尽责推动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活动有序开展,使得公司保持了稳中有进的发展态势,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的根本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此项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201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总经理工作报告真实地反映了总经理本报告期的工作情况。2019年度,公司总经理协调各部门、带领全体员工积极有为,在技术研发、市场开拓、企业管理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包含公司资产、收入、利润等数据,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

(四)《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包含的信息公允、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

年度报告的详细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本文简称 “上交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 的《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五)《关于〈公司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勤勉履职,积极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发表审慎、客观的独立意见,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有力支撑。积极参加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发挥专业特长,为公司经营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促进公司稳健、规范、可持续发展,切实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详细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上交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 的《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六)《关于〈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利用专业知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恪尽职守、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详细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上交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 的《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关于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以实施2019年度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815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 1,815万元,占公司2019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30%;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资金需求、长远利益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实际发展状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详细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2020-008)。

(八)《关于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管理情况、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专项报告的详细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交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的《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公告》(2020-007)。

(九)《关于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不披露《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科创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第七号--年度报告相关事项》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反信息披露相关规定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公司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是公司在总结2019年经营情况的基础上,同时结合公司2020年度发展计划并综合分析行业发展状况进行编制的,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状况。

(十一)《关于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关于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交易的发生不会对公司及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上述议案相关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

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详细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交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的《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2020-009)。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二)《关于公司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三)《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将于2020年5月12日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交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的《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2020-010)。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报备文件

《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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