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那顆耐心 就離開幼教

5歲女童被幼兒園員工矇頭毆打,家長因為“打回去”而被行拘,家長的做法到底對不對?

​11月21日,湖南婁底市婁星區清華苗幼兒園五歲女童因哭鬧遭到矇頭毆打。請問你們是人嗎?配當老師嗎?你們兩個人抱著五歲孩子矇頭毆打時良心痛嗎?如果沒有哄孩子的耐心和沒有能力帶一群天真的孩子請滾出幼教行業,不要讓家長和社會恐慌。

再說女童家長髮現後踹打那個人(我不稱呼老師了,因為不配),我覺得只要是家長都會“打回去”,這是正常反應。只有更厲害的。此時沒那理智跟你講理。

公安機關對對“打回去”的家長行政拘留7日,罰款200元。為什麼家長不是正當防衛呢?家長這樣罰,那毆打幼兒的幼兒園教師豈是行政拘留12日,罰款500元能解決的,兩個成年人(還是職責範圍之內的人)矇頭毆打孩子,不算虐童嗎?

這樣的人以後就不能再入幼教行業,列入黑名單,要不成本太低,又將是社會一大危害。

沒有那顆耐心   就離開幼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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