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2018年度)“凤华诗歌奖”评奖开始申报

第二届(2018年度)“凤华诗歌奖”评奖开始申报

第二届(2018年度)“凤华诗歌奖”评奖开始申报

(第一届凤华诗歌奖颁奖现场)

经组委会商议,第二届(2018年度)“凤华诗歌奖”评奖工作正式启动,即日起接受申报。

“凤华诗歌奖”系立足赣西萍乡的年度诗歌奖项,由赣西文学学会主办,由秦先凤先生捐资设立。该奖项每年评选一次,奖励一名年度诗人、一部(或一组)年度诗歌作品。

凤华诗歌奖•年度诗人奖的获奖条件是,该年度内定居萍乡、在萍乡工作与生活的诗人,在本省本市有突出成就,乃至全国诗歌界有一定影响的诗人,此奖项每年评选一人,重点考察一年的综合创作成就。奖金人民币5000元。

凤华诗歌奖•年度作品奖的获奖条件是,年度内定居萍乡、在萍乡工作与生活的诗人,于当年公开发表、出版,且质量上乘,在省内外产生较大影响的诗歌作品。每年评选一部(一组),授予该奖项,重点考察某一件作品的品质与影响。奖金人民币5000元(如获奖作品为单组作品则奖金3000元)。

“凤华诗歌奖” 2018年度评奖,是该奖项的第二次评选。在该奖项的推动与激励下,过去的一年,萍乡的诗人们潜心写作,创作了不少优秀的诗歌,优秀的诗歌作者也再展锋芒。


第二届(2018年度)“凤华诗歌奖”评奖开始申报

秦先凤先生是萍乡市赣西文学学会会长,上栗县实验幼儿园、广东省鹏展教育集团董事长兼法人代表、上栗县凤华实验学校董事长兼校长、上栗县政协委员。大学毕业后,他很快在家乡上栗成长为一名优秀的语文教师。在当了六年教师后,他又远赴特区打工、创业,从2002年起,先后独立创办或参与创办了多家民办学校。2006年,原国家教育委员会副主任、国家总督学柳斌亲切接见了他,并题词勉励:“集社会伟力,兴千秋大业”。为回报家乡,推进家乡教育事业的发展,近年来,秦先凤先生回到家乡,创办了上栗实验幼儿园和上栗县凤华实验学校。

秦先凤先生是一位富有文学情怀的教育家。一直以来,他大力支持潮汕地区和萍乡地区的文学活动。为了进一步繁荣萍乡文学创作,鼓励更多作家创作出优秀作品,他于2017年2月捐资设立“凤华诗歌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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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先凤先生与原国家教育委员会副主任、国家总督学柳斌合影)

为做好第二届(2018年度)“凤华诗歌奖”评奖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参评范围与条件、标准:

1、年度诗人参评对象为2018年度生活工作在萍乡的诗人及其2018年度在正规出版社和刊物出版发表的诗歌作品。

2、年度作品参评作品应为已发表、已出版作品。发表作品指的是省级以上公开发行的报纸刊物及《赣西文学》等有较大影响的民间刊物发表的作品。出版诗集是指有国内正式书号、公开出版的诗集。

3、年度诗人申报最低标准为年内公开发表或出版诗歌作品20首以上,其中在省级以上有影响力的文学报刊发表诗歌5首以上。年度诗作申报最低标准为省级以上报刊(不含省部级行业报刊)发表的组诗。

二、申报、评审与颁奖:

1、自即日起即可申报,截止2019年1月26日。

2、网络搜索下载或电话联系索取申报表填写好,并准备作品一式五份,在申报截止之日前邮寄或送交至赣西文学学会副会长敖有邦处(金陵东路121号萍乡日报社413室,电话13027485752,邮箱[email protected])。

3、赣西文学学会组织评委会进行评审,并在“萍乡诗歌春晚”上举行隆重颁奖仪式(不出席颁奖者,视为自动放弃)。第二届凤华诗歌奖评委会名单如下:

主任:秦先凤

副主任:漆宇勤

专家委员:待聘请,暂不公布。有作品参评者将回避。

萍乡市赣西文学学会

2019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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