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確辣眼睛,辣到我實在沒法忍了,於是必須寫一篇洩洩憤。
啥事呢?
就是我發現,在周圍的世界裡,無論是現實生活裡,還是網絡上,你看看那些鱗次櫛比的廣告牌,你看看每天各種新聞資訊,很多人啊,很多中文寫作者和讀者,居然都用不對三個字!
哪三個字?
放心,你都認識!
就是這仨——
的、地、得
很多裝修精美,看起來很高檔的餐廳或商場,遠看氣質絕對沒問題,但走近一看,醒目的廣告牌上居然把“的地得”用錯了!
這效果……就好像你沐浴更衣後端著金碗準備吃飯,但端到嘴邊,發現金碗裡掉了一隻蒼蠅。
自媒體時代,每天各種網絡資訊,更是不忍直視,有些作者動輒就鍵盤論政,格調起巨高,動輒就要剛翻美帝,也不低下頭瞅瞅自己滿篇的“的地得”都錯成馬了。
下面請聽題,我來考考你:
(1)鳳凰傳奇唱過,“悠悠的唱著最炫的民族風”,請問,“的”有沒有問題?
有2個“的”,看清楚了。
正確答案是——
第一個“的”錯了,第二個“的”正確。
“悠悠的唱著”,“唱”是動詞,“悠悠”用來修飾動詞“唱”,因此這裡應該用“悠悠地”,副詞結構來修飾動詞才正確。
正確句子為“悠悠地唱著最炫的民族風”。
(2)鳳凰傳奇在《全是愛》裡唱到,“都把愛情想de太美現實太誘惑”請問,這裡的“de”,應該是哪個?
關鍵看詞組“想de太美”。
不知道你信不信,反正我相信,超過50%的人會習慣性寫成“想的太美”;
可能還有40%會多想一步,然後寫成“想地太美”,但怎麼看怎麼不舒服;
只有5%的人可以很堅定地寫成,“想得太美”;
那還有5%呢?
哦,是拼音輸入法自動聯想出來“想得太美”,就它了,相信大數據,相信人工智能。
算你運氣好,正確用法的確是,“想得太美”。
如果這裡非要用“地”,那麼句型可以轉化為“太美地想”,這也是正確的,只是不太符合漢語的表達習慣。
(3)下面這句話很簡單,請判斷,以下兩句,哪個是對的,哪個是錯的?
A. 他說的太精彩了
B. 他說得太精彩了
嗯?
好好想想。
選好了沒?
我要公佈了!
答案是——
B是正確的;
但是,
A也不算錯。
嗯?怎麼回事?
先說B,“他說得很精彩”,“說得很精彩”與上面第二個案例“想得太美”,顯然用法一致,沒問題;
那麼A為什麼不算錯呢?
我給你重新寫一下,你這麼來看——
他說的(話)很精彩
看到沒,這是A要表達的完整意思,只不過在日常通俗用語裡,時常會省略掉這個“話”字,那就造成“他說的”來代替“他說的話”這種情況出現;
當主語變成“他說的(話)”,而不是“他”時,後面的“精彩”就是用來修飾主語詞組的了。此時這裡的“的”就處於“他說的話”詞組內,是正確用法。
因此,我只能說A也不算錯,因為日常中存在大量的縮略代詞習慣,人們可以領會其意,但也的確不嚴謹。
……
“的地得”三兄弟,用法很多,可能個別情況下用法的確有難度,但大部分常用用法都很簡單,我認為實在不應該大部分人分不清。
簡單歸納總結一下:
(1)“的”,是最常用的,它的一般用法結構是這樣的——
形容詞 / 名詞 / 代詞 + 的 + 名詞
可以說,前置用來修飾名詞的詞組,一般是“定語”,後面都跟“的”;
舉例:
美麗的花朵;
小明的書包;
我的祖國;
大家應該都會用,“的”的問題在於,總是被濫用在其他兩個“de”的地盤上。
(2)再來看“地”,常見的用法結構如下——
形容詞 / 副詞 + 地 + 動詞
可以說,前置用來修飾動詞的詞組,一般是“狀語”,後面都跟“地”;
舉例:
飛速地奔跑;
撲通撲通地跳著;
熱烈地盛開;
(3)最後一個“得”的用法,常見結構如下——
主語 + 動詞 / 形容詞 + 得 + 副詞
在這種句型結構裡,後置的“副詞”是做補語,來補充修飾主語,因此,連詞用“得”。
舉例:
他笑得很開心;
我跑得飛快;
去掉“得”後面的補語,句子大意仍然不變,“他笑”,“他跑”。
這裡的補語,還可以置換成短語。
比如,笑得跟花一樣;快樂得要上天;
……
以上,就是“的地得”最常見的一些錯誤案例;
規範用法可以用一句口訣來簡單描述——
<code>“的地得,定狀補”/<code>
或者
<code>“的定 地狀 得後補”/<code>
作為連詞使用時,“的地得”的音是一樣的,都是“de”。
但我記得早些年,為了跟“的”區分,“地”有段時間是特意發作“di”音,很多港臺同胞講國語或用國語唱歌時,就能見到大量的“di”音。
如今,作為連詞使用時,三兄弟統一發音,的確很容易混淆,混淆的結果便是,“但凡不決就用‘的’”,白勺簡直濫大街。
我就納悶,如此高頻的三個字,這麼重要的用法,居然很多人都用不對!
後來想了想,在我的記憶裡,可能也只有小學六年級和高一的語文老師,有在某堂課上稍微提過“的地得”的用法,但也只是簡單地提了一下,除此以外,似乎就沒有了。
而我弄清楚這三個字的用法,還是學生時代自己有興趣摸索的。
根據上面我的舉例和解析,你可能也看到,想要很紮實地掌握“的地得”三者的用法,有一個潛在的要求,那就是首先你得懂基本的“語法和詞性”。
於是我又覺得奇怪了,在我的教育經歷裡,最重視的語法教學的是英語,因為英語語法搞懂後,很有助於做題,雖然對真正的語感幫助不大;
反觀我們的語文,好像壓根就不怎麼講“語法”,也不怎麼講“詞性”!
如果有講,那也只是在講“文言文”時不得不涉及。
因此,幾乎可以認為,我所瞭解到的包括我在內接受的語文教學,實際上沒有一套完整系統的現代漢語語法學習課程。
但如你所知,學會一門語言,流利地進行表達,跟學不學語法沒什麼直接關係。這一點,也可以佐證,我們學英語語法學得很好,但也依然只能是啞巴英語。
不過放在書面寫作表達上,“的地得”這三個如此高頻的常用字,的確極大地暴露出大部分人在現代漢語語法和詞性上的欠缺。
也因此,在如今的中文世界裡,我判斷一家公司,一家餐飲店,很簡單,就看他們的文案有沒有問題,就看他們能不能用對“的地得”。
當你每天瀏覽各種被算法推薦的各路自媒體資訊時,也不妨留意一下那些“上知天文下知地理”的作者們有沒有用對“的地得”,這是最簡單高效來判斷一位作者真實水準的方法。
當然,有時候因為拼音輸入法,可能會出現個別謬誤,這還可以理解,但如果通篇多次出現雷同的用法錯誤,那這口鍋輸入法可就不背了。
寫這篇文章前,我瀏覽了一下今天一些公眾號的推送,不過我所關注的公號水準都還可以,沒抓住典型,通常而言,有傳統新聞媒體訓練的作者,在“的地得”的問題上是不會犯錯的;更容易犯錯的,是自媒體時代開啟後,很多跟我一樣的半路野生作者,簡直秀得人眼睛都受不了。
現在,你可以行動起來抓典型去了。
補充一點,本篇文章裡,除了例句,我還特意留了3處用法錯誤,考驗你的時候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