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洛陽:漢風國際文化發展有限公司股權糾紛疑雲

導語:

洛陽旅遊發展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旅發集團)是經洛陽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國有獨資企業,2013年11月註冊成立,總公司位於河南省洛陽市洛龍區,註冊資本3億元人民幣。

洛陽漢風國際文化發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漢風公司),成立於2014年7月22日,是一家由自然人出資設立的有限公司,屬於民營企業,原始註冊資金1600萬元,2015年9月11日與洛陽旅遊發展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旅發集團)簽訂框架協議,通過法律盡調、財務盡調和資產評估,報經市國資委備案後,2015年11月7日漢風公司原全體股東與旅發集團簽訂增資擴股協議,由旅發集團對漢風公司增資1,665.60萬元,持有51%股份,並於2015年12月04日完成上述工商變更登記,註冊資金變更為3266萬元,法定代表人由張明達變更為何江(旅發集團指定)。

近日,本網接到漢風國際發展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漢風公司)股東的實名舉報,反映2015年底經洛陽旅遊發展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旅發集團)與原股東協商,並得到洛陽市國資委批准,由旅發集團以增資擴股的方式控股漢風公司,然而,在幾年來的合作及公司運營過程中,旅發集團及其委派人員存在諸多違反協議,違反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公司財務管理混亂等行為,最終導致漢風公司破產。

河南洛陽:漢風國際文化發展有限公司股權糾紛疑雲

漢風公司總經理(原股東之一)張明達告訴記者,自旅發集團和漢風公司合作之初,旅發集團就收走原漢風公司的全部證件和印章,漢風公司實控權就一直在旅發集團。甚至在2016年底,集團個別幾個高層提出不能參與經營的口號,以此架空創始人,奪走經營權。

2017年新年剛過,集團就決意要收購民營方股權,但集團內部又勾心鬥角相互拆臺,直到2018年初才在洛陽達興律師事務所及集團決策層商議給出最終解決方案,通過法院訴訟清償債權債務的辦法,由集團作為漢風大股東出面購買拍賣標的方式收購民營方股權,以實現集團全資持股漢風公司。

2018年6月洛陽市西工人民法院介入調解裁定,七月份進入執行程序實施評估準備拍賣。在此期間包括集團負責人何總、趙總、郭總、苗總及集團獨立董事吳興武(洛陽達興律師事務所主任)均已電話和麵談形式保證,讓股東收回個人投資部分且不讓股東個人受到牽連,吳興武特意在他的律師事務所特別囑咐我,千萬要相信他和集團的安排,讓漢風股東配合集團和法院儘快走程序保證四個月內了結。

洛陽市西工區法院指定第三方評估機構河南晟橋資產評估事務所評估,結果為有形資產和品牌價值兩部分共計70077706.01元。其中漢風公司償還債務4100萬元左右,漢風公司剩餘可分配利潤2900萬元左右,民營方應該得到1400萬左右。

2018年底評估報告出來後,集團負責人雖然多次口頭承諾儘快解決,但始終未見行動。

2019年10月12日,漢風公司名下資產被洛陽西工區法院放到網上拍賣,佔有49%的股份的原漢風公司股東竟然毫不知情,並且網上現在拍賣的資產為4972.8706萬元,並沒有按照西工區法院指定的評估機構出具的評估總資產7000餘萬元來掛牌,2000餘萬元的品牌價值不翼而飛,這並不是漢風公司的全部完整資產,而漢風的資產是不可分割的,如按照現拍賣標的將漢風公財產分割拍賣,必將造成財產的巨大損失,給解決股權問題帶來巨大困難和障礙。

股東張明達多次找集團領導討要說法,又逢旅發集團高層調整,對此事更是百般推脫,沒有下文。張明達訴求表示,按照旅發集團前任董事長及旅發集團高層領導等主要負責人承諾,依法合規儘快解決漢風公司股權相關問題,充分保證漢風公司創始人的合法權益。並停止旅發集團委託西工區法院的違法拍賣,拍賣資產應該為7000餘萬元,並且依據相關法律法規,應該通知我方股東知悉。希望有關部門深入調查旅發集團派駐漢風公司負責人違犯相關法律法規,違犯國家八項規定等違法亂紀事實。

關於以上問題,記者來到旅發集團瞭解情況,旅發集團企業管理部鄭部長告訴記者,漢風公司目前虧損比較嚴重,他們作為股東出資沒有到位;關於大額資金的走向及其它問題我不太清楚。旅發集團辦公室李主任表示,關於投訴材料反映的問題,我會盡快向領導彙報核實,然後給你們回覆,截止發稿日,記者沒有接到洛陽旅發集團的任何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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