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學匯】確定刑量刑建議提升認罪認罰效率與效果

【法學匯】確定刑量刑建議提升認罪認罰效率與效果

圓桌論案

今年以來,山東省菏澤市檢察機關認罪認罰適用率、確定刑量刑建議提出率、律師見證率,均位居全省檢察機關榜首;其中,涉疫情案件認罪認罰適用率、確定刑量刑建議提出率和採納率均達100%。

【案情回顧】

2018年9月初,被告人張某以500元在網上購買甲基苯丙胺1克,約朋友張某乙共同吸食,後將剩餘的甲基苯丙胺0.74克以500元的價格賣給張某乙。在審查起訴時,檢察官向張某詳細告知認罪認罰制度,就量刑建議聽取張某及值班律師意見,並提出有期徒刑六個月的確定刑量刑建議,張某在律師見證下籤署了認罪認罰具結書。一審判決後,張某對強制戒毒產生畏懼心理,在事實、證據沒有變化的情況下,以量刑過重為由提出上訴。

檢察機關認為,張某的上訴行為導致其已失去從輕處罰的基礎,依法提出抗訴,建議法院依法嚴判並獲得二審法院認可。最終,張某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

01

量刑建議越明確庭審過程越高效

【法學匯】確定刑量刑建議提升認罪認罰效率與效果

山東省菏澤市中級人民法院

刑事審判第一庭負責人

四級高級法官 陳衛華

從張某販毒案的成功辦理不難看出,在庭審活動中,量刑建議的作用日益凸顯,逐步成為牽動認罪認罰制度有效運行的關鍵環節。

一是量刑建議權在本質上屬於公訴權。量刑建議和指控犯罪一樣,都屬於公訴權的具體權能。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適用中檢察機關提出合法、合理、公正的量刑建議,對於落實刑事訴訟法要求,發揮認罪認罰從寬制度功能,激勵犯罪嫌疑人及時認罪、真誠悔罪,提升司法效率具有重要意義。

二是檢察機關在認罪認罰案件中提出確定刑與法院的審判權沒有實質性衝突。確定刑量刑建議並沒有改變法檢兩家的職權配置,法官對於檢察機關提出的量刑建議並非照單全收,認為不當的量刑建議有權予以變更。

三是認罪認罰案件的量刑建議本質是多方協商的結果。它不是檢察機關單方面的意志,而是控辯雙方達成的合意,一定程度上還反映了被害人的訴願,是我國刑事司法尊重、保障人權和文明進步的重要表現形式。法院採納量刑建議,本質上是對控辯雙方以及被害人三方合意的尊重。該案在審判時,被告人張某當庭認罪態度良好,也認可檢察機關提出的量刑建議,一審判決後又上訴是出於個人原因。二審時檢察機關認為張某從輕處罰的量刑建議已經缺乏基礎,重新提出有期徒刑八個月的量刑建議,被法院依法認可。

四是量刑建議有助於提升司法質效。庭審前控辯雙方就量刑達成一致意見的,法官可直接尊重雙方合意。庭審中對量刑細節有分歧的,控辯雙方可以進行辯論,法官居中裁判。量刑建議越明確,越符合被告人的合理預期,認罪態度就越好,庭審過程高質高效,提高訴訟效率,節約司法資源。

五是統一量刑指引標準。量刑建議能否被法院採納,取決於量刑建議是否具體明確,因此法檢兩家量刑指引標準是否統一尤為重要。菏澤法檢兩家多次召開座談會並同堂培訓,在證據採納與量刑指引上形成了統一標準。

量刑建議的提出,使訴訟各方在開庭前實質性參與互動,使審判活動更加透明化,公平正義在法庭審理中以看得見的方式實現,也是以審判為中心的訴訟制度的長足進步。

02

量刑建議明確化

提升司法效率與效果

【法學匯】確定刑量刑建議提升認罪認罰效率與效果

山東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

刑事辯護研究中心主任

訴訟法研究所所長 黃士元

該案中,張某在律師的見證下,簽署認罪認罰具結書,表示了他對量刑建議的認可,體現出檢察機關量刑建議的科學性和精確性;一審判決後張某反悔上訴,檢察機關堅持抗訴,體現了主動作為和勇於擔當。

認罪認罰案件的量刑建議作為控審分離原則在量刑領域的體現,在本質上是控辯雙方達成的合意,是我國刑事司法尊重、保障人權和文明進步的重要標誌。因此,強化量刑建議的具體明確與科學性,深化訴訟制度改革,檢察機關需要發揮主導責任。

一是著眼大局,以對刑事和解的高度重視促進社會和諧。切實提升服務大局意識,在與犯罪嫌疑人及其辯護人進行溝通時,充分說明刑事和解對其量刑的重要性,促其盡力達成與被害人方的刑事和解,以此推動社會矛盾的化解,消減社會發展隱患,為經濟社會發展貢獻檢察力量。

二是充分準備,以量刑信息的充分性提升量刑建議具體明確化。量刑建議的明確化,必須以全面、充分的量刑信息為基礎。在實踐中,要全面收集犯罪嫌疑人認罪態度、刑事和解情況、同類案件裁判結果等量刑有關的所有信息,並在提出量刑建議時對量刑信息充分考慮。

三是加強溝通,以實質性協商提升量刑建議的認可度。在思想和觀念上適應與辯方平等協商的方式,在以充分說理闡明己方觀點的同時,認真傾聽辯方意見,並根據辯方的合理意見適當對原有量刑建議加以調整,以控辯雙方的充分溝通與協商確保量刑建議更能為犯罪嫌疑人所認可,從而減少認罪認罰後又上訴等情況的發生,提高司法的效率與效果。健全與審判機關的訴前溝通機制,在製作量刑建議時,就案件事實和擬提出量刑意見與審判人員充分溝通,以有效溝通消除法檢量刑分歧,使量刑建議更易為審判人員認可。

四是嚴格執法,以依法量刑確保量刑的均衡性。認罪認罰案件中的量刑建議應在控辯雙方合意的基礎之上達成,但這種合意不能以辯方利益主張能力的不同而有所區別,更不能為追求認罪認罰高適用率對犯罪嫌疑人及其辯護人的要求無原則遷就。量刑合意必須在法定量刑因素的基礎上參考類案的審判結果予以商定,以嚴格依法量刑確保量刑建議的均衡性,防止同案不同判等現象的發生。

03

敢提善用確定刑

【法學匯】確定刑量刑建議提升認罪認罰效率與效果

山東省菏澤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

第一檢察部主任 張繼民

訴訟發展歷程已由糾問式、抗辯式走向協作式,當今理論界和實務界對司法改革已形成共識,檢察機關在追訴犯罪的各個環節訴訟過程中,應該發揮更為突出的作用。

確定刑量刑建議是控辯協商合意最直接、最充分的體現,對犯罪嫌疑人提出明確具體的量刑建議,能增強認罪認罰適用的穩定性和可預期性,提升犯罪嫌疑人及律師的積極性,在庭前解決定罪量刑的爭議點,實現司法效率的提升。確定刑的提出,就是檢察官主導責任的重要途徑。在辦理張某販毒案時,我們從猶豫是否提確定刑,到被告人上訴後堅決抗訴,在落實張軍檢察長“更高質量、更好效果的適用”上,做到了認罪認罰的菏澤最優解。

一是敢於提確定刑量刑建議。認罪認罰從寬制度實施伊始,菏澤檢察機關面臨確定刑量刑建議不認可、不善用、不會用三大難題,克服困難不斷破冰成為推行認罪認罰工作的重中之重。落實認罪認罰從寬制度,檢察機關不僅是刑事案件承上啟下的樞紐還是罪案處理的影響者和決定者,應逐步扛起庭審中的主導責任。

量刑建議就要敢於提確定刑,才能真正將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用好。辦理張某販毒案時,我們反覆審查量刑標準,結合張某犯罪行為與認罪態度提出六個月有期徒刑的確定刑,被一審法院認可。

二是善於用確定刑量刑建議。很多檢察官之所以不敢自信提確定刑量刑建議,是因為量刑能力尚沒有達到一定高度,而能力適應是提確定刑的充要條件。在切實提升量刑能力方面,我們做了很多有益嘗試且效果顯著。市縣兩級院檢察長去看守所同步宣講認罪認罰從寬制度,帶頭在大要案辦理中推行認罪認罰;舉辦培訓班、研討會、專家講座、編髮案例及工作指引,以紮實的理論功底和精煉的業務能力提升量刑水平;勤溝通,加大與偵查機關、審判機關和司法機關的聯繫,在具體工作推動中達成共識,在律師見證下就量刑問題和犯罪嫌疑人達成一致,對重大案件的量刑和法院加強溝通,統一全市量刑指引標準。

三是正確行使抗訴權。認罪認罰在節約司法資源及提高司法效率上大有裨益,量刑減讓也是對該行為的正向激勵。正確行使抗訴權,能夠加強二審法院對一審法院的審判監督,強化二審救濟權,同時也能夠引導被告人正確行使上訴權,減少不必要的上訴和不必要的二審,杜絕司法資源的浪費。對被告人認罪認罰後又上訴的案件,我們認為簽署具結書後的上訴,是對量刑建議的不認可,檢察機關就要堅決抗訴。該案中,張某在一審宣判後在事實、證據沒有變化的情況下,僅以量刑過重為由提出上訴,檢察機關隨即提出抗訴,最終張某被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檢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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