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省科技廳印發《實施意見》支持玉溪市開展國家創新型城市建設

4月15日,雲南省科學技術廳印發《關於支持玉溪市開展國家創新型城市建設的實施意見》,從支持玉溪市深化重點產業科技創新、加快創新主體培育、推進創新載體建設等方面提出具體措施。


目標任務


2020年

基本建成國家創新型城市

全社會研發(R&D)投入強度達1.5%

全員勞動生產率達9.6萬元/人

高新技術企業達130家

萬人發明專利擁有量達4.5件

技術合同成交額達4億元以上


財政科技支出佔公共預算

支出的比重達2.5%


服務業增加值佔全市

生產總值比重達40%


部分重點產業進入全省

乃至全國價值鏈中高端


到2025年

建成創新體系完整、創新績效顯著

體制機制健全、政策保障有力


在我國西南地區和

南亞東南亞國家有一定影響

科技支撐引領經濟社會發展

作用突出的創新型城市


成為我省重要的研發創新

中心和科技成果轉化基地


詳情如下

雲南省科技廳印發《關於支持玉溪市開展國家創新型城市建設的實施意見》的通知


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辦、廳、局:


《關於支持玉溪市開展國家創新型城市建設的實施意見》已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雲南省科學技術廳

2020年4月15日

(此件公開發布)


關於支持玉溪市開展

國家創新型城市建設的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考察雲南重要講話精神,貫徹新發展理念,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加快科技、產業、城市運行管理、政府服務全面創新,闖出一條科技創新引領和支撐高質量跨越式發展的新路子,為全省創新發展提供示範引領。


(二)目標任務。2020年,基本建成國家創新型城市,全社會研發(R&D)投入強度達1.5%,全員勞動生產率達9.6萬元/人,高新技術企業達130家,萬人發明專利擁有量達4.5件,技術合同成交額達4億元以上,財政科技支出佔公共預算支出的比重達2.5%,服務業增加值佔全市生產總值比重達40%,部分重點產業進入全省乃至全國價值鏈中高端;到2025年,建成創新體系完整、創新績效顯著、體制機制健全、政策保障有力,在我國西南地區和南亞東南亞國家有一定影響、科技支撐引領經濟社會發展作用突出的創新型城市,成為我省重要的研發創新中心和科技成果轉化基地。


二、支持玉溪市深化重點產業科技創新


(三)支持玉溪市提升產業創新水平。提升捲菸及配套、礦冶、裝備製造等傳統產業創新能力,鼓勵支持工業企業“上雲用雲”,加快轉型升級。實施產能置換改造,建設“雲南綠色鋼城”。大力發展信息技術、現代物流、文化旅遊等創新型產業,在發展規劃、產業佈局、項目審批、資金安排等方面給予重點支持,支持有關產業招商引資項目在玉溪市佈局。加速推進第五代(5G)移動通信網絡建設、互聯網協議第六版(IPv6)規模部署和區塊鏈應用,打造雲南省數字經濟發展先行區、面向南亞東南亞的數字經濟示範區和創新中心。(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科技廳、省農業農村廳、省商務廳、省文化和旅遊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支持玉溪市打造世界一流“三張牌”先行區。

推動玉溪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以下簡稱玉溪高新區)建設雲南省新能源電池及材料產業基地,支持建設雲南省新能源電池檢測中心、研發中心和產品工程化示範線。聚焦煙菜花果藥畜重點產業,加快國家農業科技園區、國家農業可持續發展試驗示範區暨農業綠色發展試點先行區、特色農產品優勢區、紅河谷—綠汁江熱區產業經濟帶建設。在雲南名牌農產品、農產品“三品一標”培育上給予重點扶持。以新型疫苗、現代中藥、功能性食品研發生產和國際醫療康養城建設為重點,發展生物醫藥產業和大健康產業。(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科技廳、省農業農村廳、省衛生健康委、省藥監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支持玉溪市打造重點產業創新平臺。建設捲菸製造業創新中心、生物醫藥製造業創新中心、數控機床工程研究中心等一批重點產業技術研發平臺和跨境電子商務平臺、工業互聯網平臺,力爭重點產業領域科技創新能力達到全國領先水平。支持玉溪市參與建設我省鋰礦資源開發與利用產業技術創新平臺。支持企業孵化器、眾創空間、科技成果中試與產業化載體建設,推動玉溪高新區成為科技成果孵化、示範、應用、推廣的重要基地。(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科技廳、省商務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支持玉溪市加快創新主體培育


(六)支持玉溪市加快發展科技型企業。打造良好企業生態,加大高新技術企業、科技型中小企業培育力度,推動科技型企業數量和質量“雙提升”。支持科技型企業提升規模、上市融資,形成具有核心競爭力的企業集群。(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科技廳、省地方金融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七)支持玉溪市提升骨幹企業創新能力。全面推進骨幹企業研發機構建設,加快龍頭骨幹企業智能化、數字化、網絡化改造,優先在骨幹企業中建設重點實驗室、工程研究中心、企業技術中心。支持骨幹企業申報各類科技和產業化專項資金及計劃,參與重大工程建設、重大產業技術研發、重大技術裝備研發和行業共性技術的攻關等。推動企業成為技術創新決策、研發投入、科研組織和成果轉化的主體。(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科技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八)支持玉溪市加快新型研發機構建設。支持玉溪市根據產業特點和社會發展需要,與國內外知名大學、科研機構共建聯合實驗室、離岸孵化器。對新型研發機構開展行業共性關鍵技術研發項目、科技成果轉化平臺和科技企業孵化服務平臺等建設給予支持。(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教育廳、省科技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支持玉溪市推進創新載體建設


(九)支持玉溪高新區建設國家創新型特色園區。深化園區體制機制創新,加快推進園區實體化改革。支持下放土地等相關行政審批權限。支持玉溪高新區實施構築特色新興產業新生態、建設滇中創新創業新高地、搭建面向南亞東南亞開放新平臺、營造智慧生態科創新空間等4大工程,打造南片區健康特色綜合服務區、九龍片區信息特色大數據產業區、龍泉片區綠色能源特色製造區、研和工業園區開放特色高端製造區等4大核心功能片區。支持玉溪高新區參與創建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科技廳、省自然資源廳、省衛生健康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支持玉溪科教創新城建設。把玉溪科教創新城建設納入雲南省重點建設項目,在政策扶持、土地保障、資金安排、招商引智等方面給予重點支持。支持省內外高校、科研院所、知名企業到玉溪科教創新城打造高層次創新平臺,在高校佈局建設、專業設置和招生計劃安排等方面提供保障。(省發展改革委、省教育廳、省科技廳、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自然資源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支持玉溪市加速人才資源集聚


(十一)支持玉溪市打造省級人才高地。在國家有關法規、政策範圍內,突出“高精尖缺”導向,允許人才突破身份限制,跨行業、跨部門合理流動,探索採取柔性引進、人員外聘、購買服務等方式,吸引、聚集各類優秀人才。支持玉溪市打造雲南省柔性引進高層次人才基地,鼓勵採取兼職兼薪等措施打造人才特區,為玉溪國家創新型城市建設提供智力支撐。(省科技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二)支持玉溪市建設院士專家工作站。積極引進海內外高層次人才和院士專家,加大力度建設院士專家工作站,集聚高端創新人才,培育科技創新人才優勢。(省科技廳、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支持玉溪市營造創新生態環境


(十三)支持玉溪市擴大對外開放合作。支持玉溪高新區等園區與省外自主創新示範區、高新區等開展科技園區合作,促進創新資源跨區域雙向流動。鼓勵企業、高校加強國際國內科技交流合作,促進產教融合發展。依託中國西南玉溪國際物流港,打造泛亞鐵路中線和東線國際物流樞紐。(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教育廳、省科技廳、省交通運輸廳、省外辦、省商務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四)支持玉溪市城市運行管理創新。支持玉溪市建設新型智慧城市,實施時空地理信息平臺、城市智腦、智慧政務、智慧醫療、智慧教育、智慧旅遊、智慧農業等重點項目,提升城市品質。(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財政廳、省自然資源廳、省交通運輸廳、省農業農村廳、省文化和旅遊廳、省衛生健康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五)支持玉溪市提升政務服務水平。按照政務服務“一網通辦”和企業群眾辦事“辦事不求人、審批不見面、最多跑一次”的要求,支持玉溪市升級改造一站式惠民平臺,優化再造審批流程,方便企業群眾辦事創業,加強事中事後監管,營造良好創新創業環境。(省政務服務管理局、省市場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七、保障措施


(十六)加強組織領導。由省級科技、發展改革部門會同玉溪市、省直有關部門和單位統籌推進玉溪國家創新型城市建設工作。省直有關部門和單位按照職能分工,在政策制定、項目安排、經費補助、體制機制創新等方面給予支持。玉溪市要強化建設主體責任,主動謀劃、積極作為,加強溝通銜接,落實建設要求,確保完成國家創新型城市建設的各項目標任務。(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省財政廳,玉溪市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七)加大資金支持。省財政加大對玉溪市、通海縣轉移支付力度,用於加快推進玉溪國家創新型城市建設、通海國家創新型縣建設。玉溪市加大財政科技投入,促進政府引導性投入穩步增長、企業主體性投入持續增長,強化科技金融結合,積極引導社會資本參與玉溪國家創新型城市建設。(省財政廳,玉溪市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八)做好土地保障。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鄉規劃中統籌考慮玉溪國家創新型城市建設需要,擴大玉溪科教創新城、“雲南綠色鋼城”和新型研發機構建設等重大項目用地供給。(省自然資源廳負責)


來源:雲南省科學技術廳、雲南省人民政府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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