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設取消企業職工住房公積金,對企業和職工個人有什麼影響?

惜花寄語


取消公積金,對企業職工來講相當於變相降低福利待遇。當今社會,房價高企,面對如此高額的房價,大多數年輕人只能望之興嘆,或者舉全家之力,掏空兩代人的繼續,湊個首付,然後節衣縮食每月還貸款,而公積金本身可以緩解員工房貸壓力,幫助員工支付一部分住房貸款。

對於企業來講,取消公積金相當於變相降低了工資成本,最終利益受損的還是普通員工,雖然公積金企業和個人各自承擔一半,看似每月員工到手收入減少了,但是這相當於買房基金,一旦買房,它會立刻解燃眉之急,而且公積金貸款相對於商貸利率高低,利息負擔越小。

有一年鬧了災荒,糧食減產,百姓為了生存不得不扒樹皮,吃草根,更有甚者為了填飽肚子去吃觀音土而被活活脹死。官員將消息上報給當時的晉惠帝司馬衷,希望他可以為百姓排憂解難,結果他苦思冥想後對著身邊的人問道:“百姓無粟米充飢,何不食肉糜?”沒有糧食吃,怎麼不吃肉呢?

提出取消公積金建議的人,思維方式確實令人稱奇,可能對他們來講,他們是企業的代言人,一切降低成本的方式都能想的出,但保險公積金這是國家法律法規,企業要想發展壯大,眼光不應該侷限在剋扣員工福利,恰恰相反,鼓勵員工發展,為企業創造更多價值,實現雙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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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住房公積金不像社會保險,有社會保險法的明確界定,不是企業必須建立的。因為住房公積金的定義為: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這就說明它是用人單位為了解決在職職工住房問題,借用這個平臺為勞動者提供住房儲蓄。

那麼住房公積金還有以下性質:一是長期性。單位一旦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雙方必須不間斷的繳納。除非單位不存在了,或者職工個人退休了等原因不能停,有他的穩定性和強制性。二是專用性。住房公積金實行專款專用,存儲期間只能按規定用於購、建、大修自住住房,或交納房租。這方面比較多,就不多說了啦!三是積累性。說到底,住房公積金為每名職工開具個人賬戶,有賬戶就意味著它一是可以積累,及每月繳納的資金是累加的;二是可以繼承,及如果賬戶持有人遇到去世等原因,法定繼承人是可以繼承的。

說到影響,前面說了,住房公積金有它的強制性,不是想停就能停的。但是真有那麼一天,影響還是有的,

首先,從個人方面,因為住房公積金是個人和單位均按照相同的金額上繳,如果停了,單位繳費這塊肯定會泡湯了,個人實領到手的錢看似增加了,但隱性的那塊沒有了;如果真想買房或裝修,只能走商貸,利率要高很多!

從單位方面。按照國家財務有關要求,住房公積金中由企業和事業單位繳納部分,不屬於工資總額屬性,屬於企業成本費用性質的開支。那麼企業的成本肯定降低啦!這也是企業招工時說的所謂“交五險”和“五險一金”的重大區別,體現了單位的經濟實力和對員工的關懷程度。要知道,自2019年5月起,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有的都降到16%(我這邊是山東)了,而公積金繳費比例是12%啊!

希望能解決你的疑惑!




小狄狄看電視


第一 首先降低企業負擔方面起不了任何作用

為什麼這麼說呢 企業繳費額度5%--12%

企業如果按照最低的5%交納(這個還分總收入的百分之五 、總收入包括 基本工資 崗位工資 獎金 補助 加班費等等好多項組成。 還是基本工資不包括獎金各種福利加班費的收入的百分之五)如果企業按照基本工資百分之五 大部分企業職工比如月薪到手6000左右吧。那麼基本工資可能也就是個2000左右 的百分之五可能就是一個月一百左右 對企業壓根沒有什麼負擔可言

企業的生存發展 不是靠這個方面省錢的

第二 有人說 直接取消把這部分錢💰直接發到工資裡面 這樣個人所得稅就會很高 目前個人所得稅月收入5000以上的部分繳稅 是為了照顧低收入群眾 如果公積金直接發放到工資裡 低收入人群大部分也會超過5000 也就是說低收入人群也得上稅了

第三 已經貸款買房 上有老下有小的工薪階層 如果一下子取消了 公積金 那麼以後每個月還貸款的負擔會額外重 生活質量幸福感 會大大降低

第四 大部分購房群體還是會選擇公積金貸款買房 少了公積金 購房者就沒有能力購買房子 房地產市場以後發展會很嚴峻

所以綜合以上幾點分析 公積金既然出現 他就是目前社會發展的階段性產物 是必然需要存在的 也是有必然需要的。 至於以後是否取消公積金 那得看社會發展的需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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