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民政府關於新冠肺炎疫情一級應急響應調整為二級響應公告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和《吉林省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結合吉林省當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勢,省政府決定,自2020年2月26日15時起,吉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應急響應級別由省級一級響應調整為省級二級響應。

輸入風險較高地區參照省級一級響應管理,其他地區繼續按照分區分級差異化防控工作要求,根據地區特點和疫情形勢精準施策,統籌推進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工作。

特此公告。

吉林省人民政府

2020年2月26日

吉林省人民政府關於新冠肺炎疫情一級應急響應調整為二級響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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