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一中院對黃光裕依法假釋,期限至2021年2月16日止

北京市一中院對黃光裕依法假釋,期限至2021年2月16日止

6月24日晚間,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根據刑罰執行機關報請,依法裁定對黃光裕予以假釋,假釋考驗期限自假釋之日起至2021年2月16日止。

早些時候,包括北京商報在內的諸多媒體曾報道稱,國美創始人黃光裕已於近日出獄。國美官方將於近日通過公告說明具體情況。受益於其出獄的消息,國美零售盤中漲幅一度超過超23%。

公開資料顯示,黃光裕曾2004、2005、2008年三度問鼎胡潤百富榜之大陸首富,在2006年福布斯中國富豪榜亦排名第一。2013年,身陷囹圄的黃光裕仍以人民幣200億元資產,名列胡潤百富榜第39位。2019福布斯全球億萬富豪榜第1818名。

2008年11月,黃光裕據傳因涉嫌賄賂與挪用資金被逮捕。2016年5月31日,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發佈刑事裁定書,罪犯黃光裕減去有期徒刑11個月。減刑後,其應執行刑期至2021年2月26日。

2019年4月1日,據《21世紀經濟報道》稱,國美零售投資關係總監李虹在香港向媒體透露,黃光裕將於明年出獄迴歸,“我們一直向他彙報戰略轉型的進展,他迴歸後可能會進度更快。”(文 | AI財經社 朱全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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