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好消息!好消息!重要事情說三遍!——南陽醫專附屬中醫院(醫專二附院)醫保門診規定病種鑑定公告

好消息!好消息!好消息!重要事情說三遍!——南陽醫專附屬中醫院(醫專二附院)醫保門診規定病種鑑定公告

各位市直參保職工、市直參保居民:

根據市醫保中心門診規定病種相關文件要求,我院於近期進行2019年上半年門診規定病種鑑定工作,具體要求如下:

一、申報時間:2019年2月20--28日。請您在規定時間攜帶醫保卡、身份證和1寸彩色照片1張,及近兩年內最近一次住院病歷複印件到住院部一樓醫保辦窗口辦理申請手續。

二、鑑定時間:2019年3月5日上午7:30--11:00,過時不予辦理。

請您謹遵上述要求,並相互轉告。

諮詢電話:0377-83971078

附1:南陽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規定病種及鑑定標準:

一、惡性腫瘤鑑定標準:

具備以下兩條中的任一條且須進行抗癌治療者。

1、經病理學診斷確診;

2、根據病史、體徵,結合X線平片、B超、CT或MRI生化指標、PET等輔助檢查明確診斷為惡性腫瘤的。

二、慢性腎功能不全(失代償期)鑑定標準:

1、 慢性腎功能衰竭症狀:

(1)胃腸道表現;

(2)血液系統表現;

(3)心血管系統表現;

(4)皮膚粘膜表現;

(5)腎臟形態檢查;腎臟體積縮小。

2、 腎功能異常;尿素氮、血肌酐值符合失代償期診斷標準。

三、異體器官移植鑑定標準:

腎臟、骨髓、異體器官移植術後須長期抗排異反應治療者。

四、急性腦血管病後遺症鑑定標準:

1、 有急性腦血管病史:腦出血、腦梗塞;

2、 有肢體的功能障礙,肢體肌力<Ⅲ級,嚴重吞嚥困難,失語,大小便失禁,共濟運動不良;

3、 經CT或MRI輔助檢查證實屬責任病灶。

五、伴嚴重併發症的糖尿病鑑定標準:

已確診的糖尿病患者具備以下併發症兩項者:

1、 微血管症變:眼底血管病變Ⅲ期以上、腎病Ⅲ期以上;

2、 大血管病變:腦梗塞、出血、心梗、糖尿病足等;

3、 周圍神經病變。

六、肝硬化(肝化失代償期)鑑定標準:

1、 肝功能損害徵候群:肝病面容、黃疸、貧血、蜘蛛痣、肝掌及肝功能異常、白球倒置;

2、 門靜脈高壓症狀;

(1)脾腫大及脾亢;

(2)側支循環的建立和開放;

(3)腹水。

3、 影像學檢查證實。

七、心肌梗塞型冠心病鑑定標準:

1、 有急性心肌梗塞的病史(附住院病歷或複印件);

2、 遺留有心肌梗塞的心電圖改變或冠脈造影、放射性核素心肌灌注顯像有陳舊性心梗的證據。

3、 目前有心絞痛症狀,心臟擴大,心功能不全,室壁瘤等。

八、慢性支氣管炎肺氣腫鑑定標準:

1、 有三年以上的慢性支氣管炎病史伴肺氣腫體徵;

2、 有相應的X線表現:兩肺紋理增粗、紊亂,呈網狀或索狀、斑點狀陰影,肺透亮度增加,肺氣腫顯著;

3、 呼吸功能檢查:第一秒用力呼氣量佔用肺活量的比值減少(﹤70%),最大通氣量減少(預計值的80%);

九、類風溼性關節炎鑑定標準:

1、 有三個或三個以上的關節腫脹、變形,至少6周;

2、 X線提示關節變形骨質侵蝕等;

3、 化驗檢查:類風溼因子,ANA 1:400以上。

十、慢性心功能不全(心功能Ⅲ級)鑑定標準:

1、 有經確診的原發疾病,輕微活動即出現心悸、呼吸困難;

2、 頸靜脈怒張,肺部羅音,肝臟明顯腫大、浮腫;

3、 X線攝片顯示肺泡水腫,肺間質水腫,胸腔積液,心胸比≧0.5(後前位片);

4、 經靜脈壓﹥6cmH2O,心排指數﹤2.2L/min•㎡;

5、 心臟射血分數EF值≤40%。

具備以上其中三項者即可鑑定為慢性心功能不全Ⅲ級。

十一、精神分裂症鑑定標準:(南陽市第四人民醫院負責申請鑑定)

1、 病史三年以上,且經二年以上的系統性藥物治療;

2、 符合CCMD-3精神分裂症的症狀標準,嚴重程度標準、病程及排除標準。

十二、系統性紅斑狼瘡鑑定標準:

1、 頰部紅斑;

2、 盤狀紅斑;

3、 漿膜炎;胸膜炎或(及)心包炎;

4、 神經系統異常;抽搐、精神異常;

5、 尿檢異常;蛋白尿、尿中紅細胞和(或)管型;

6、 血液系統異常;溶血性貧血或白細胞減少或血小板減少;

7、 免疫學檢查異常;抗DNA抗體增高或抗SM抗體陽性;

8、 抗核抗體(ANA)效價增高。

具備以上條件中四項以上者可鑑定為系統性紅斑狼瘡,其中3、4、5、6必備兩項。

十三、肺結核鑑定標準:(南陽市第六人民醫院負責申請鑑定)

1、 結核菌素實驗(PPD)皮試強陽性;

2、 胸片或CT典型的結核表現。

以上兩條須同時具備。

十四、丙型肝炎鑑定標準:

1、 抗HCV陽性;

2、 丙型肝炎RNA陽性和(或)肝功能異常。

附2:南陽市城鎮居民醫療基本保險門診規定病種及鑑定標準:

一、惡性腫瘤鑑定標準:

1.經病理學診斷確診。

2.根據病史、體徵,結合X線平片、B超、CT或MRI、生化指標、PET等輔助檢查明確診斷為惡性腫瘤的。

具備以上條件中任何一項,且須進行抗癌治療者。

二、異體器官移植鑑定標準:

腎臟、骨髓、異體器官移植術後須長期抗排異反應治療者。

三、肺結核鑑定標準:

1.結核菌素實驗(PPD)皮試強陽性。

2.胸片或CT很典型的結核表現。

以上兩項須同時具備。

四、精神病鑑定標準:

1.病史三年以上,且經二年以上的系統性藥物治療。

2.符合CCMD-3精神病的症狀標準,嚴重程度標準、病程及排除標準。

五、丙型肝炎鑑定標準:

1.抗HCV陽性。

2.丙型肝炎RNA陽性和(或)肝功能異常。

以上兩項須同時具備。

六、肝硬化(肝硬化失代償期)鑑定標準:

1.肝功能損害症候群:肝病面容、黃疸、貧血、蜘蛛痣、肝掌及肝功能異常、白球倒置。

2.門靜脈高壓症狀:

(1)脾腫大及脾亢;

(2)側支循環的建立和開放;

(3)腹水;

3.影像學檢查證實。

以上三項必須同時具備。

七、系統性紅斑狼瘡鑑定標準:

1.頰部紅斑。

2.盤狀紅斑。

3.漿膜炎;胸膜炎或(及)心包炎。

4.神經系統異常;抽搐、精神異常。

5.尿檢異常;蛋白尿、尿中紅細胞和(或)管型。

6.血液系統異常;溶血性貧血或白細胞減少或血小板減少。

7.免疫學檢查異常;抗DNA抗體增高或抗SM抗體陽性。

8.抗核抗體(ANA)效價增高。

具備以上條件中四項以上可鑑定為系統性紅斑狼瘡,其中3、4、5、6必備兩項。

八、類風溼性關節炎鑑定標準:

1.有三個或三個以上的關節腫脹、變形,至少6周。

2.X線提示關節變形骨質侵蝕等。

3.化驗檢查:類風溼因子,ANA 1:400以上。

以上條件必須同時具備。

九、2型糖尿病伴多併發症鑑定標準:

1.確診的2型糖尿病患者。

2.伴各種急性、慢性併發症。

(1)急性併發症:包括酮症酸中毒,高滲性昏迷,高血糖高滲狀態合併嚴重感染。

(2)慢性併發症:大血管病變(冠心病、腦梗塞)

(3)微血管病變(糖尿病腎病Ⅲ期,視網膜病變Ⅲ期)。

(4)神經系統:周圍神經病變,自主神經病變,糖尿病足。

具備第1項加2項任何一項。

十、帕金森氏病或帕金森氏綜合症(合併有腦血管病)鑑定標準:

1.四項主徵(靜止性震顫、肌強直、運動遲緩、姿勢步態異常)中至少具備兩項,前兩項至少具備其中一項,症狀不對稱。

2.左旋多巴治療有效。

3.或有肢體肌力異常、感覺異常、認知功能障礙、言語功能障礙等。

十一、腎病綜合症鑑定標準:

1.大量蛋白尿。

2.低蛋白血癥。

3.高膽固醇血癥。

4.水腫。

其中前兩項為診斷的必備條件。

十二、Ⅱ期及以上高血壓病鑑定標準:

1.非同日測量三次血壓值收縮壓均≥160mmHg和(或)舒張壓≥100mmHg。

2.至少有一項器官損害表現

①左心室肥厚(X線、心電圖、超聲),心絞痛,心肌梗死,心力衰竭。

②腦:腦卒中、高血壓腦病。

③眼底:視網膜出血、滲出物伴或不伴視乳頭水腫。

④腎:Ccr<50ml/min,腎功能衰竭。

具備第1項加2項中任何一項。

十三、冠心病(非隱匿型)鑑定標準:

1.既往病史資料或心肌梗塞史。

2.心電圖示:ST段壓低≥0.1mv;變異性心絞痛可出現有關導聯ST段抬高。

3.冠狀動脈造影或雙源CT證實血管狹窄70 %以上;或曾經行PCI或CABG術者。

具備第1項加2、3項中任何一項。

十四、急性腦血管病後遺症鑑定標準:

1.有急性腦血管病病史:腦血栓形成、腦栓塞、腦出血、蛛網膜下腔出血。

2.經CT、MRI等輔助檢查證實。

3.肢體功能有明顯障礙,單側肢體肌力3級或3級以下,行走不穩,肌張力增高,腱反射亢進,病理徵陽性。

4.語言功能明顯障礙,吐字不清,吞嚥困難,呃逆或意識障礙。

第1、2項為必備條件,3、4項中至少具備一項。

十五、強直性脊柱炎鑑定標準:

1.雙骶髂關節炎Ⅱ~Ⅳ級、或單側骶髂關節炎Ⅲ~Ⅳ級。

2.下腰背痛的病程至少持續三個月。

3.腰椎在前後和側屈方向活動受限。

4.胸廓擴展範圍小於同齡和同性別的正常值。

具備第1項加2~4項中任何一項可確診。

十六、慢性阻塞性肺疾病鑑定標準:

1.肺功能檢查確診:吸入支氣管舒張劑後,FEV1/FVC≤70%,可確診慢性阻塞性肺疾病。

2.根據病史、症狀、體徵,結合患者肺CT、動脈血氣分析等檢查確診。(症狀:慢性咳嗽、咯痰、氣喘2年,持續3月,活動耐量下降。體徵:桶狀胸,肋間隙增寬,肺部呼吸音低;)

十七、肺心病鑑定標準:

1.有慢性呼吸系統疾病病史。主要是慢性阻塞性肺疾病、肺結核、支氣管擴張和胸廓疾病等病史。

2.有肺動脈高壓、右心室增大或右心衰竭的相應表現。

3.輔助檢查:胸片、心電圖或超聲心電圖顯示有肺動脈高壓、右心室及/或右心房增大表現。

具有第1項加2、3項中任何一項,並排除其他心臟疾病即可做出診斷。

十八、癲癇鑑定標準:

1.病史、臨床表現符合癲癇(臨床表現具有發作性、短暫性、刻板性和重複性的特點)。

2.經影像學檢查、腦電圖及實驗室檢查。

十九、艾滋病抗機會性感染鑑定標準:

艾滋病病毒抗體經確證實驗陽性者。

南陽醫專附屬中醫院

南陽醫專第二附屬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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