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年前的冬日
一场突如其来的车祸
夺走了台州一家祖孙三代
四口人的生命
这场变故
让这个四世同堂的幸福家庭支离破碎
遗产继承的纠纷还让这家人对簿公堂
李正、王芬部分股票资产
这笔遗产,有近900万,各继承人的遗产继承份额为:李正、王芬的夫妻共同财产部分,按总额分配,李正的继承人李真1/4、徐丹1/6、李佳1/12,王芬的继承人王力1/8、方红1/8、李真1/8、徐丹1/12、李佳1/24;李正个人财产部分,继承人李真1/2、徐丹1/3、李佳1/6,王芬个人财产部分,继承人王力1/4、方红1/4、李真1/4、徐丹1/6、李佳1/12。
接下来则要明确哪些是遗产,可以继承,哪些是基于身份关系的利益,不能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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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一
李正、王芬的银行存款、理财产品、股票系夫妻共同财产属于遗产,依法进行分割。
2
遗产二
涉诉房屋系李正、王芬死亡时遗留的合法的夫妻共同财产,属于遗产范围,依法可予以继承。但涉诉房屋的土地使用权,三被告作为非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依法不享受该土地的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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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三
《社会保险法》规定:“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李正的社保余额作为其个人财产,属于遗产。
4
遗产四
李正、王芬夫妻俩生前均投保了人身保险,其中王芬的保单没有指定受益人,而李正的保单身故受益人为王芬,法律规定“受益人和被保险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且不能确定死亡顺序的,推定受益人死亡在先”,法院推定受益人死亡在先。两人保险的情况都符合保险金作为个人遗产的情形,因此法院认定两人的人身保险保险金分别为个人财产,属于遗产。
被继承人所在村的分红金额,双方未明确举证,且村集体分红可能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身份有关,故双方可另行解决。
经审理,近日,临海市人民法院判决原被告按照相关份额继承各自被继承人的遗产。案件判决后,双方对判决结果均表示认可,困扰了这家人许久的遗产继承问题终于尘埃落定。(文中当事人姓名均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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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浙江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