鮑毓明性侵疑案:43歲大叔與14歲少女的關係,能定義為“愛”嗎?

一直以來,我寫文章的初衷是想要溫暖所有讀者;


但是很抱歉,今天的內容有點沉重。


去年,“上市公司董事長性侵9歲女童案”,還沒有開庭。


一則更為駭人的消息,又讓無數網友憤怒不已:


自從南風窗的《涉嫌性侵未成年女兒三年,揭開這位總裁父親的“畫皮”》爆出後,圍繞“鮑毓明性侵養女案”所展開的相關報道,很快便刷爆全網。


鮑毓明性侵疑案:43歲大叔與14歲少女的關係,能定義為“愛”嗎?


文內所講述的內容,更是超出常人接受範圍,也時刻刷新了大眾的道德下限。


其中說到:


為了控制對方,他不但給李星星播放兒童色情影片,而且還編造出了一套洗腦言論:


“我們做的事是很正常的,電影裡大家都這麼做。你不能把我們的秘密說出去,說出去你就不乾淨了,所有人都會討厭你……”


還有更多讓人看不下去的細節,這裡不再贅述。


鮑毓明性侵疑案:43歲大叔與14歲少女的關係,能定義為“愛”嗎?


而針對這些控訴,知法、懂法又學法的鮑毓明,在媒體面前,採取了這樣一套話術——


“我從來沒有和李星星(受害人)以‘養父女’關係相處,我對李星星百般疼愛,要星星不給月亮,是對方恩將仇報……”


這在許多人看來,是用來逃避法律責任的說辭。


因為在中國,與14週歲以上的女性發生性關係,如果證明對方是自願的,是不以強姦罪論處的。


而鮑毓明第一次和李星星發生關係,就正是在她法律意義上的14週歲以後。


01

成年人和未成年人之間

根本不存在愛情


上述報道中鮑毓明對李星星的洗腦,就像是最典型的“房思琪式強暴”。


房思琪是小說《房思琪的初戀樂園》裡的主人公。


臺灣作家林奕含親身寫照,創作出了這本小說。


房思琪13歲時,她被補課老師李國華誘姦,從此開啟了長達5年的非正常關係。


她強迫自己去愛上李國華,同時心理暗示對方也是愛自己的。


如果不這樣做,她就活不下去。


在林奕含看來,這種遭遇,就像是被屠殺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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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年人以愛之名,利用懵懂的孩子發洩慾望,就算真的有愛的成分,也會給對孩子造成嚴重的心理創傷。


成年人和未成年人之間,沒有愛情可言。


為什麼呢?因為他們的關係,從一開始就是不對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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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以愛之名的未成年人性侵

究竟有多可怕?


影片故事,主要從48歲的詹妮弗講起。


作為一名知名導演兼大學教授,她有一個訂婚三年的恩愛男友,事業、感情全都安穩無虞。


然而,一通來自母親的電話,卻讓她陷入回憶,拉扯出了一段塵封已久的晦暗往事。


13歲時,她曾在一篇自傳體作文裡記錄了她和40多歲田徑教練之間的性事。


母親和男友都敏銳地覺察出了這段往事的不同尋常,他們對此提出疑議——


“那可是強姦啊!是違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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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在詹妮弗本人看來,這段往事根本無關緊要,只不過是一段不值一提的青澀初戀而已。


在母親逼問下,詹妮弗不得不承認了故事的真實性,並就這段“初戀”展開追溯調查。


直到這時,她才恍然發現,原來自己已經在不知不覺間欺騙了自己整整35年。


詹妮弗成長於一個七口之家,內心敏感且缺乏關愛。13歲的她結識了田徑教練比爾,一個離婚男人。


他對詹妮弗表現友好,讓她很快便卸下防備。


隨後,他開始用歪理對她進行洗腦:


你父母跟你有代溝、並不理解你,但我理解你;


你已經長大了,不必事事都向父母稟報。


懵懂的詹妮弗,在他引導下,開始一步步地踏入深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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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讓我想起了房思琪在被第一次性侵後,還向老師道歉,同時有種自己功課做不好的感覺。


同時,比爾還故意營造出了一種甜蜜的戀愛假象,讓被誘姦的詹妮弗誤以為自己正在經歷一段浪漫的初戀。


而詹妮弗本人,也通過篡改記憶,本能地規避了這段傷害,合理化一切。


在記憶中,她當時是一個成熟的形象在談一段很正常的戀愛。


而實際上,她當時只是一個瘦弱的女孩,完全沒有抵抗入侵和保護自己的能力。


記憶裡的13歲(上圖),實際上的13歲(下圖)


心理學上,這種做法名叫“心因性遺忘”,也叫“選擇性遺忘”。


她不信任婚姻,即便與男友感情穩定,卻始終無法走進婚姻。


她拒絕生養孩子,過著感情上自暴自棄的人生……


03.

被傷害的他們

為何會成為沉默的大多數?


直到35年過去,詹妮弗才終於撕破謊言。


原來,她不是一個被愛的人,她只是一個性侵受害者。原來,她並不特別,只是比爾引誘的眾多受害者中的一個。


電影結尾,詹妮弗在親友鼓勵下,終於決定直面往事,與比爾對峙。


她當眾質問比爾,你不是稱呼我是你的小女友嗎?


比爾毫不意外地否定了。


否認了兩人的情侶關係,也否認了他們發生過關係,只說她不要亂造謠,當年的事情與他無關。


他用行動告訴詹妮弗:


成人與兒童之間,根本不存在什麼“真愛”,若發生關係,也只是侵害與被侵害的關係。


而直到此時,詹妮弗才真正看清了比爾下流無恥的醜惡嘴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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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兒童性侵受害者來說,直面內心痛苦,其實是一件極為艱難的事。


因為在一段不對等的關係當中,處於低位的人,會有很強烈的羞恥與恐懼。


同時,在對方權力和洗腦的雙重夾擊下,加上未普及的性教育,使得他們沒有足夠的力量去辨別、反抗,只能默默承受。


所以,許多未成年人會在關係裡欺騙自己,試圖將這段關係合理化,將其稱之為“愛”。


因為如果不這麼做的話,他們根本無法面對這件事。


因為關於孩子們的任何事,我們一點也輸不起。


鮑毓明性侵疑案:43歲大叔與14歲少女的關係,能定義為“愛”嗎?


千萬不要給畸形的關係冠以愛之名,千萬不要為禽獸行為多做辯解。


受害者選擇了面對,選擇了相信社會,這一次我們不能讓她們失望啊!


令人難過的是,他們遭遇的這些,大多“從未提起”。不僅沒有告訴任何人,甚至打算永遠沉默下去。


生活中,我們遇見了小偷會喊:抓賊。


遇見了校園霸凌會想要阻止;


唯獨“遭遇性侵”的呼救聲,我們很少聽到。


沒人說、聽不見,就代表它未曾發生過嗎?


顯然不是。


中國人民大學曾對5800名中小學生,做過一起調查;


結果顯示,平均七起性侵案中,才有一起被公之於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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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下的6個孩子,出於“害羞、恐懼、難過、無知”等各種原因,選擇了沉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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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那些逍遙法外的侵害者,則安心地尋找下一個目標。


有的家長說,我們左鄰右舍都認識;


孩子也不亂跑,頂多串串門,安全得很。


然而事實是,兒童性侵案中,熟人作案的佔比高達6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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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壞人”這兩個字,真的不寫在臉上;


你永遠想不到平時朝夕相處的人,背地裡有什麼邪念。


惡魔不止在人間,惡魔還可能在你我的身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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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多年來,我們社會一直是談“性”色變的。


導致大部分孩子性教育啟蒙,是一片空白。


直到侵害發生,家長崩潰地質問孩子:


“你怎麼不早說!”


孩子才委屈地回答:“我不知道應該怎麼說……”


澳洲有一個叫珍妮的女孩,同時擁有2500個人格。


一切原因,都來自她父親多年對她不斷的性侵。


鮑毓明性侵疑案:43歲大叔與14歲少女的關係,能定義為“愛”嗎?


年幼的她,不得不創造出多個人格;


有的人格去“替代”她,承受各種傷害;


有的人格則負責安慰自己,好好活下去。


鮑毓明性侵疑案:43歲大叔與14歲少女的關係,能定義為“愛”嗎?


直到珍妮長大,大學畢業,研究心理學;


她還是無法工作、無法戀愛、無法治癒自己。


“年少時徹骨的疼痛,是永恆存在的;


日日夜夜裡想起,它未曾減弱絲毫。”


對於那些遭受侵害的孩子,每個劫後餘生,都膽戰心驚。


只要壞人一天沒有被繩之以法,他們就一天無法安寧。


我們不能總是等到侵害發生,才去告訴孩子,什麼是“侵害”;


不能非要看見別人不幸,才懂得如何保護自己。


我想起了《素媛》中的一句話:


“最孤獨的人最親切,最難過的人笑得最燦爛。


這是因為,他們不想讓其他人遭受同樣的痛苦。”


可誰知道,在那笑臉之下,藏了多少委屈。


我們不能裝作這一切沒有發生,讓侵害人逍遙法外。


而讓受害者揹負著無盡的苦楚,抑鬱終生。


鮑毓明性侵疑案:43歲大叔與14歲少女的關係,能定義為“愛”嗎?


每個孩子,都是銀河遺落在凡間的星星。


他們有多脆弱呢?


鮑毓明性侵疑案:43歲大叔與14歲少女的關係,能定義為“愛”嗎?


我們一恍神,就可能看不見他們了。


我們不能為了護住他們的天真,對他們含糊其辭;


而讓他們缺乏保護自己“不被侵害”的意識。


我們也是從那個年紀走來的;


明白唯有簇擁在一起,才能照亮時代的未來。


身為孩子們的守護者,我們能做的,沒有最多,只有更多。


因為關於孩子們的任何事,我們一點也輸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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