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鞏固嚴厲打擊非法“帶路”“帶車”專項行動成果,嚴格規範執法和隊伍管理,堅決堵塞管理漏洞,嚴防違法違紀問題發生。山東省公安廳交通管理局決定,
從4月8日起至年底,在全省部署開展推進嚴打非法“帶路”“帶車”行為淨化道路交通運輸秩序專項行動。此次專項行動主要針對建築用料和廢料運輸車、“百噸王”大貨車、混凝土運輸車等城市工程運輸車輛,公路貨運車輛。主要打擊以下重點違法:
1
採取暴力、威脅等手段長期對交通運輸市場進行非法控制、壟斷經營的;
2
以經營停車場等名義,從事“帶路”“帶車”,為違法車輛逃避執法檢查通風報信或提供便利的;
3
通過設卡攔截或強行攔截等方式對過往車輛敲詐勒索“通行費”“帶路費”的;
4
以暴力、威脅手段對交通運輸企業以強拿硬要、強迫交易等方式收取“保護費”的;
5
組成帶有涉黑性質的“帶路”“帶車”組織或團伙,向過往車輛強行收取“包月費”“通關費”的;
6
通過蹲守、尾隨、盯梢等方式,獲取執法部門日常執法動態信息,為運輸車輛提供躲避執法檢查信息的;
7
糾集、組織運輸車輛超速超載、橫衝直撞、爭道搶行、闖紅燈、闖禁行的;
8
採取暴力、威脅、聚眾鬨鬧、駕駛車輛拖撞執法人員,強行衝闖檢查站(點、卡)、警戒帶(區)、召集車輛堵塞道路或公安機關辦公場所等手段妨害人民警察執行公務的。
對上述行為,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分別以敲詐勒索、強迫交易、阻礙執行職務等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分別以涉嫌黑惡勢力犯罪、以危險駕駛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妨害公務罪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來源:山東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