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佳节、国庆节廉洁提醒 把好清廉过节关

中秋佳节、国庆节廉洁提醒 把好清廉过节关

中秋佳节、国庆节廉洁提醒

把好清廉过节关

中秋节快乐

为切实加强中秋节、新中国七十周年国庆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坚决杜绝节假日期间发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州委县委正风肃纪要求,新龙县院坚持早安排、早部署、早提醒,通过重申廉洁纪律、发送廉洁提醒、监督检查等方式,提醒全院干警特别是领导干部、科室负责人要严格遵守各项规定,严守纪律规矩,进行文明健康过节。

重申廉洁明确重申纪律红线、雷区,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八小时外行为禁令”、“禁酒令”;要求全院上下“响鼓不用重锤”,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检察纪律,严禁公款吃喝娱乐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严禁“三个规定”等活动。

借助平台立规矩纪检监察部门通过利用微信平台发送了廉洁提醒,及时提醒党员干部、检察干警严格遵守厉行节约,廉洁自律有关要求,在中秋佳节、国庆节期间紧绷廉洁之弦,自觉抵制不良风气,管好自己,管好亲属,在全院营造浓厚的敬廉崇洁良好氛围。

强化监督检查促落实纪检监察部门加强节日期间廉洁自律、厉行节约规定的情况及时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可能存在的违纪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有效确保全院干警过节风清气正。

中秋佳节、国庆节廉洁提醒 把好清廉过节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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