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了房子,花了那麼多錢,都盼著能早點交房。拿到鑰匙的時候,最開心了。泰安肥城的一家樓盤最近幾天正在交房,但有不少買房的人反映,開發商在交房的時候有一個費用收的不合理,讓人挺生氣。
通過這張收到條可以看出,臺灣城市廣場營銷中心收取的這五千元,是房產證辦理保證金。並且在溫馨提示中明確:如期辦理房產證的業主,待房產證辦理完畢,此保證金無息退還。
不少購房人都認為,開發商不該收取這五千塊錢的房產證辦理保證金。雖然如此,但還是有不少人交了這個錢。
據小區業主反映,如果不交錢的話,開發商鑰匙也不給,業主沒法驗房,也沒法收房,這事是真的嗎?為了進一步瞭解情況,幫辦和購房人來到了泰安肥城臺灣城市廣場營銷中心。
泰安肥城臺灣城市廣場營銷中心的工作人員表示,5000元錢房產證辦理保證金是開發商收取的費用,他們只是協助客戶走程序。
不交保證金就沒法交房
那麼開發商向購房人收取的
5000元房產證辦理保證金
有依據嗎?
收取保證金合法合規嗎?
收取“保證金” 督促購房人辦房產證?
泰安肥城臺灣城市廣場營銷中心的工作人員表示,這個費用是針對貸款購房人收取的,主要就是擔心購房人不按期辦理房產證。
(泰安肥城臺灣城市廣場營銷中心 工作人員):和一期的一樣,交房三四年了 到現在還沒辦下來(房產證),如果不辦證,開發商跟銀行,一戶有一戶的擔保費,是這個樣。
見到購房人不願意交5000元錢的房產證保證金,工作人員又給出了另外一種解決問題的辦法,讓購房人把契稅交給營銷中心。
不交錢不讓收房 問題咋解決?
為了解決問題,幫辦和購房人一起,來到了泰安肥城市房產管理服務中心開發辦反映情況。
(開發辦工作人員)你在辦銀行按揭的時候,開發企業是給你做擔保方,有連帶的擔保責任,你一天不去辦理抵押去,他擔保責任退不出來,退不出來的話,他收這個5000塊錢,就是促使你趕快辦理抵押去。
按照泰安肥城市房產管理服務中心開發辦工作人員的說法,開發商收取辦理房產證保證金是有原因的。那麼,這個費用可以向購房人收取嗎?
(開發辦工作人員)我不能說可以,或者不可以(收取),這是你們雙方一種保證性,承諾性的方式。
有購房人質疑,在買房子的時候,已經按照合同約定給開發商支付了購房款。現在到了該交房的時候,卻附加上交保證金的條件。為了解決問題,泰安肥城市房產管理服務中心開發辦的工作人員把開發商售樓處的工作人員叫到了辦公室。
(開發辦工作人員)反正你們甲乙雙方都在這,你們按照合同約定,按照協議約定,該給人交房給人交房,儘快把這個事處理完。
收“辦證保證金” 合同中有約定?
泰安肥城臺灣城市廣場營銷中心的工作人員表示,收取5000元錢房產證辦理保證金,在雙方簽訂的合同上有約定。但幾名購房戶都表示,沒有看到過這樣的約定。
拿著商品房買賣合同和補充協議,幫辦和購房人再次來到了泰安肥城市臺灣城市廣場營銷中心。
(營銷中心工作人員)還真沒有那一條,以前的時候(籤的協議)沒加這一條 。
既然合同中沒有約定
那購房人是否可以順利收房呢?
(營銷中心工作人員)明天我得跟領導說說這個情況,你什麼時候給我們回信。明天中午之前吧。
不過,第二天泰安肥城臺灣城市廣場營銷中心的工作人員仍然要求購房人交5000元房產證辦理保證金才能收房。針對這件事,幫辦採訪了律師。
律師解讀
該項費用不屬於行政機關強制徵收的費用,也未經任何的審批備案,開發商無權收取,在最初的合同約定中,沒有該項費用的約定,現在開發商提出要收取,屬於合同的變更,客戶有權選擇是否同意,開發商如果以此為由拒絕交房,拖延交房,那麼住建部門有權對此監管或者處罰,對於開發公司強買強賣,或者類似捆綁銷售的行為,市場監管部門有權查處或者進行相應的監督。
收錢,要合情合理,要有依據,相信大夥心裡也都有桿秤。不交保證金,就不給鑰匙,不讓收房,對於這件事,生活幫還將繼續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