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簡分流改革新突破】電子送達不可不知的那些“新鮮”事兒

【繁簡分流改革新突破】電子送達不可不知的那些“新鮮”事兒

為深入開展民事訴訟程序繁簡分流改革試點工作,優化司法確認程序,完善訴訟與非訴訟相銜接的矛盾糾紛解決機制,根據《民事訴訟法》、最高院《民事訴訟程序繁簡分流改革試點實施辦法》,北京高院出臺了對優化司法確認程序、完善小額訴訟程序、完善簡易程序規則、擴大獨任制適用範圍、健全電子訴訟規則等方面做出了相關的實施細則。

實施細則出臺以來,西城法院迅速解讀、部署、落實方案,利用現有的訴調銜接機制,以人民調解、行業調解、特邀調解、基層組織四大平臺,牽手“訴源治理直通車”,充分釋放審判效能,實現繁簡分流、輕重分離、快慢分道,努力通過智能化平臺為群眾提供更多元、高效、便捷的解紛服務。

接下來,我們將分期向大家介紹西城法院落實繁簡分流改革的詳細情況。

本期,我們先講講《西城法院民事訴訟程序試點改革方案》是如何充分利用智慧司法資源,釋放電子送達效能,為訴訟服務“提檔加速”。

【繁簡分流改革新突破】電子送達不可不知的那些“新鮮”事兒

身處外地收不到法院寄來的郵件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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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程安排有衝突無法來法院領取材料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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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的紙質材料不小心遺失怎麼辦?

如果您也曾遇到過上述情況,如果您感受過“雲傳輸”的高效快捷,體驗過“雲備份”的安全放心,習慣了“雲溝通”的實時互動,那麼建議您嘗試下電子送達,讓它為您的訴訟活動“提檔加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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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新冠肺炎疫情發生以來,西城法院積極探索民事訴訟程序試點改革方案,充分利用智慧司法資源釋放電子送達效能,為訴訟服務“提檔加速”。

2020年1月15日至3月31日期間已進行電子送達3821次,以每案平均節省20分鐘計算,累計節省約1274小時。為使法院幹警更加熟悉如何通過集約送達一體化系統進行電子送達,西城法院開展線上線下培訓近十次;為使人民群眾進一步瞭解電子送達的具體流程,西城法院製作了《電子送達操作指引》。

下面,我們將為您詳細介紹歷經多次改革後,電子送達的新規定、新方式和新做法

一、電子送達有哪些新變化





2015年



我國民事訴訟法司法解釋嚴格規定了電子送達的適用條件。






2017年



最高人民法院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民事送達工作的若干意見》探索電子送達及憑證保全的有效方法。





2018年



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結合北京法院審判工作實際制定《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關於推進集約送達工作的規定(試行)》。







2012年

我國民事訴訟法首次將電子送達規定為法定送達方式之一。






2016年

最高人民法院發佈並實施《關於進一步推進案件繁簡分流優化司法資源配置的若干意見》完善電子送達方式。








2017年

北京市三級法院全面推進“七位一體 三化統籌”集約送達工作機制。









2020年

最高人民法院制定《民事訴訟程序繁簡分流改革試點實施辦法》。


1、訴前約定電子送達地址是否有效?

《民事訴訟程序繁簡分流改革試點實施辦法》明確了事前約定與事後認可均可被視為同意電子送達。試點法院可調整適用民事訴訟法部分規定,在遵循“當事人同意”的基本適用條件下,建立“默示同意”規則,受送達人對於在訴訟中適用電子送達已作出過約定或主動提供了用於接收送達的電子地址,法院可適用電子送達。

2、判決書、調解書、裁定書能否電子送達?

試點法院可調整適用民事訴訟法部分規定,經受送達人明確表示同意,人民法院可以電子送達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等裁判文書。這裡的“同意”,應是“明示同意”,不能是“默示同意”。

3、法院如何確認電子送達文書收悉情況?

對於試點法院,當事人主動提供或確認的電子地址,送達信息到達該電子地址時即為有效送達。法院向當事人主動獲取的電子地址,在受送達人回覆已收到或據此作出相應訴訟行為時視為送達成功。通過微信或北京法院審判信息網進行電子送達,在受送達人點開文書閱讀時系統會反饋已閱,推定為送達成功,但其舉證證明非因主觀過錯確未“收悉”的不視為有效送達。

二、電子送達有哪些優勢

1、打破物理距離,接收零成本。

當您身處外地或日程安排有衝突時,電子送達打破了物理上的空間阻隔,節約您的時間精力,使您不必花費路途成本即可隨時隨地接收訴訟材料。

2、節省在途時間,獲取零等待。

傳統的司法專郵受物流因素影響較大,通常需要耗費較長在途時間才能收到郵件,如果出現郵寄地址有誤、無人簽收被退回、他人代簽收等情況,還可能耽誤更多時間來完成有效送達。電子送達省去了郵件的在途時間,使您獲取文書無需等待。

3、無需物理載體,存儲更安全。

傳統送達接收的材料受限於紙質載體,若您不慎損毀或丟失,可能會對您產生不利影響。如果採取電子送達的方式,您隨時可通過自己選擇的媒介查看送達材料,不必再擔心遺失和漏看等問題。

三、“手把手”教您電子送達

北京法院構建了以“微信、郵箱、網站、傳真”為核心的“四位一體”全新電子送達模式。2019年5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北京法院通過集約送達一體化平臺共發送電子送達528271次。以上四種方式均可供您選擇,如果您同意接受電子送達,需要提交勾選同意電子送達並選擇了相應送達方式的《送達地址確認書》,並向法院提供您的手機號碼,用於接收以短信形式發送的訴訟文書送達提醒。以電子送達方式送達訴訟文書的,與法院其他方式送達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一)微信方式電子送達

Step1.

微信關注“北京法院訴訟服務”公眾號,點擊“我的案件”可直接進入“北京移動微法院”微信小程序, 註冊並進行實名身份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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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ep2.

在“我的”-“我的文書”中關聯相應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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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ep3.

閱讀《北京法院電子送達告知書》,在線填寫電子版《送達地址確認書》,進行電子簽名,點擊“閱讀並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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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ep4.

法院完成微信電子送達後,您的手機會收到短信提醒,登錄微信公眾號後的主頁面會看到推送消息。

Step5.

進入“北京移動微法院”小程序,“我的”-“我的文書”中點擊微信送達中的“文書送達”可查看相應文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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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郵箱方式電子送達

Step1.

進入“北京法院訴訟服務”微信公眾號,點擊“訴訟服務”,選擇“文書樣式”,打開並下載北京法院送達地址確認書。同意電子送達,勾選並填寫接收送達的電子郵箱地址,在線上傳電子版《送達地址確認書》或打印填寫後郵寄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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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ep2.

法院完成電子送達操作數分鐘後,您會收到發件地址為[email protected]的郵箱發來的電子送達郵件,以及一條手機提醒短信,進入郵箱方可查看訴訟材料。

(三)“北京法院審判信息網”送達

Step1.

在網址欄輸入:www.bjcourt.gov.cn進入北京法院審判信息網。

Step2.

使用法院發放的《司法公開告知函》上載明的案件查詢碼、查詢密碼或在立案階段預留的手機號碼和驗證碼等信息進行身份驗證,完成註冊並進行實名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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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ep3.

法院通過“北京法院審判信息網”向您發送訴訟文書後,您手機上會收到系統推送的電子送達提醒短信。登錄“北京法院審判信息網”,在“我的案件”項下點擊“電子送達”,選擇對應案件,點擊詳情即可查看送達文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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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傳真方式電子送達

Step1.

您可以進入“北京法院訴訟服務”微信公眾號,點擊“訴訟服務”,選擇“文書樣式”,打開並下載北京法院送達地址確認書。同意電子送達,勾選並填寫接收傳真的號碼。

Step2.

您可以在線上傳電子版《送達地址確認書》,也可以打印填寫後郵寄至法院。

Step3.

法院將按您提供的傳真號碼進行電子送達。

四、貼心建議供您參考

西城法院一直以來積極探索電子送達有益經驗,民四庭(知識產權審判庭)探索與京東電商平臺建立《訴訟文書電子送達及網絡庭審工作機制》,對以京東平臺為一方當事人的案件,直接向京東確認的電子郵箱進行電子送達;對京東平臺內商家,按照其與京東在合作協議中約定的電子送達地址進行電子送達。金融街法庭在以商業銀行為原告的大批商事金融案件中積極推廣電子送達,向大批串案的同一原告代理律師送達兩千餘份開庭傳票,大幅提升了送達效率。

如果您是代理律師,我們建議您優先採取電子送達方式,主動提供電子郵箱作為電子送達地址,節約時間等成本。

如果您是電商平臺,我們建議您借鑑已有經驗,與入駐商戶提前簽訂電子送達條款,與法院建立線上協查機制。

如果您是企業等市場主體,我們建議您閱讀北京高院與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商定印發的《關於推進企業等市場主體法律文書送達地址承諾確認工作的實施意見》,該意見自2020年4月10日起實施。若您同意適用電子送達,可在北京市企業登記e窗通服務平臺“法律文書送達地址”專欄中填寫企業電子郵箱作為您確認的電子送達地址,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法院將優先適用電子送達方式進行送達。

—— END ——

| 供稿:肖亞 |

| 編輯:潘歆宇 戴睿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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