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疆时空」荐书|《蒙元制度与政治文化》

「边疆时空」荐书|《蒙元制度与政治文化》

作者:姚大力

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

出版时间:2011年4月1日

ISBN:9787301187050


内容简介


结集于《蒙元制度与政治文化》中的十四篇论文,写作年代前后相距近三十年,其中贯穿着同一种追问:如何从一部以汉文叙事的《元史》,去揭示出蒙元中国的制度成分及其文化所特有的多样性品格?

蒙元政权在征服中原、继而君临全中国的过程中,由草原游牧帝国转变为一个以治理广袤的汉文化地区为重要任务的“帝国式王朝”。《蒙元制度与政治文化》聚焦于在此期间蒙元政治体系所发生的变化,从皇权、权力中枢机构、官僚体系、刑法体系、官僚铨选制度、地方行政体系等方面,分别展开专题式的分析和论述。这一政治制度体系具有相当程度的“汉化”特征,但又不能简单地使用“汉化”概念来界定或概括它,其中保持着或变相保持着一些蒙古制度成分。


目录


草原蒙古国的千户百户制度

一 起源

二 关于千户序列的研究

三 内部结构

四 千户百户内部的社会关系

五 对蒙古社会发展的影响

从汗到合罕——兼论《元朝秘史》的成书年代问题

论蒙元王朝的皇权

一 引言

二 双重身份:皇帝与大汗

三 皇权与怯薛制

四 主奴观念的泛化与皇权

五 蒙元皇权与中国专制君权的演变

从“大断事官”制到中书省——论元初中枢机构的体制演变

元朝科举制度的行废及其社会背景

一 元朝设科取士的最初尝试:戊戌选试及其失败

二 元代前期科举长期停废的原因

三 元朝设科取士概况

四 略论元朝科举制度的作用和影响

论元朝刑法体系的形成

一 弁言

二 蒙古国时期中原汉地的刑法

三 至元八年前的元朝刑法

四 至元八年前的元朝刑法(续)

五 元朝刑法体系的确立

六 元朝刑法体系确立过程的特点和评价

附论:“法司”的含义

金泰和律徒刑附加决杖考——附论元初的刑政

蒙元时代西域文献中的“因朱”问题

元仁宗与中元政治

金末元初理学在北方的传播

乃颜之乱杂考

一 斡赤斤的份地

二 忽必烈的出征路线

三 不里古都伯塔哈与失列门林的地望

四 乃颜之死及其宗教信仰

关于元朝“东诸侯”的几个考释

一 “东诸侯”中的“王及侯”

二 札剌亦儿部的漠南游牧地

三 乃颜的世系

四 乃颜之乱史事补证

五 “按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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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蒙古原名

元辽阳行省各族的分布

“混一图”与元代域外地理知识

一 对“混一图”之陆海轮廓线的分析

二 “混一图”中的南亚和东南亚


在线试读


十进位的军事编制形式存在于漠北及其毗邻地区的草原游牧社会,在蒙古兴起之前,至少已经有一千年断断续续的历史传统了。匈奴“自如左右贤王以下,至当户,大者万骑,小者数千,凡二十四长,立号曰万骑……诸二十四长,亦各置千长、什长”(注:《史记》卷110,《匈奴列传》)。汉代文献中有关匈奴“千长”的记载不一而足。甚至汉王朝为控制边疆的方便,似乎也在分布着隶属部众的近边地区,采纳了匈奴的这一官称。汉武帝元狩二年(前121年)秋,匈奴浑邪王降。汉廷分徙降者为五属国,置都尉、丞、侯、千人等官(注:《汉书》卷19上,《百官公卿表》上)。张掖属国即有千人、千人官等。昭帝元凤三年(前78年),匈奴右贤王犁污王南侵河西。张掖属国千长义渠王败之,射杀犁污王。汉廷因以黄金、良马赐之,并转封他为犁污王(注:《后汉书》卷33,《郡国志》五。《汉书》卷94上,《匈奴传》上,严师古注:“千长者,千人之长”)。这个属国千长义渠王,即“属国义渠胡之君长”(注:《资治通鉴》中华书局排印本,页768,胡三省注)。内田吟风认为,所谓“千长”,应当就是汉朝袭用的匈奴官名的意译(注:内田吟风:《匈奴史研究》,大阪,1953年,页52)。这是十分可能的。

匈奴的十进位军事编制,更直接影响到乌丸。乌丸至东汉时期,“始有千夫长、百夫长以相统领”(注:《三国志》“魏志”卷30,《乌丸传》注引《英雄记》所载袁绍《拜乌丸三王为单于版文》)。柔然“北徙弱洛水,始立军法。千人为军,军置将一人;百人为幢,幢置帅一人”(注:《北史》卷98,《蠕蠕传》)。它与此前漠北十进位军事编制传统,当亦有关。

这种十进位的编制,它的功能,在当时主要是军事性质的。在上述游牧社会中,同时还存在着以氏族部落血缘外壳为形式的社会组织,由它来担当在政治、经济及其他方面协调社会生活的种种功能。以匈奴为例,统一在这个名号之下的,即“有数百千种”部族。一旦草原大联盟瓦解,它们就“各立名号”(注:《宋书》卷95,《索虏传》),从而使人们更容易看到它的内部结构。“数百千种”之一的屠各部落的统治氏族,即挛鞮氏,是单于氏族。它与呼衍、须卜、兰、丘林等其他显贵氏族(注:内田吟风以为他们是屠各部落中的其他贵显姓氏,证据似嫌不足。见内田上引书,页75),基本上以分封的形式各自统治着被他们慑服的大小隶属部落。根据司马迁的报导,除单于王庭以外,匈奴在汉初分为二十四大部,其中约有十数部分别领属于挛鞮氏,其余则受制于别的显贵氏族。迨至后汉,属于单于子弟而分领部落的,有左右贤王、左右谷蠡王等“四角”,或者再加上左、右日逐王,凡“六角”。其余异姓,则“各以权力优劣、部众多少,为高下次第焉”(注:《后汉书》卷119,《匈奴列传》)。直到《晋书》叙述当日入塞内附的匈奴各部时,仍一举列出近二十个种类,说他们“以部落为类”;“皆有部落,不相杂错”(注:《晋书》卷97,《北狄传》)。

这就是说,在每一个这样的大部当中,统治的氏族并没有将隶属于它的诸部拆散后重新加以编组,而是仍然保留着其领属民的比较原始的氏族血缘外壳。西汉神爵年间,日逐王率小王将十二人、口万二千降汉。元朔五年汉军破右贤王王庭,掳其所统领的各部族君长十余人、男女万五千口。由此可大体窥见分封制之下诸部“不相杂错”的统治秩序(注:见内田上引书,页38)。


作者简介


「边疆时空」荐书|《蒙元制度与政治文化》


姚大力,复旦大学历史地理研究中心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元史和中国边疆史地。先后发表论文及学术评论近百篇,部分结集为《北方民族史十论》《蒙元制度与政治文化》《追寻我们的“根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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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豆瓣读书

责编: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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