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保监会一处长猥亵案之政务处分的法律分析,会被撤职、开除吗?

银保监会一处长猥亵案之政务处分的法律分析,会被撤职、开除吗?

图片来自网络截图

据多家权威媒体报道,在2020年8月12日北京公安的"猎狼行动"中打击色狼行动,一男子因猥亵行为被抓获,且经多家权威媒体报道,该男子为银保监会一处长,该男子已被警方以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4条猥亵他人的行为,处以10日的行政拘留。虽然该男子已受到了治安管理法的行政拘留的处罚,但该男子作为国家公职人员,更多人的也会关注监察机关会对该男子作出何种处分。尤其是我国在今年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以下简称"政务处分法"),并于7月1日开始实施。社会大众会有很多疑问,该处长将会受到何种行政处分,会不会被降级、撤职,抑或是直接开除公职等等。本文根据今年最新出台的政务处分法,做一下简单的法律分析。

问题一:公职人员直接被开除情形有哪些?

根据政务处分法第十四条之规定,公职人员犯罪并有特定情形之一的,予以开除,具体情形为:(1)因故意犯罪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含宣告缓刑)的;(2)因过失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期超过三年的;(3)因犯罪被单处或者并处剥夺政治权利的。也就是说,按照政务处分法的规定,公职人员有前述犯罪行为的,才会被直接予以开除。公职人员非属于前述情形的犯罪行为或一般的违法行为,并不一定会被直接予以开除,还是有回旋的余地。

因此,根据政务处分法的上述规定,该男子即银保监的处长目前还不属于直接被开除的情形,还不一定会被直接予以开除。但是若是符合其他情节严重的行为,也是可能被开除的。

问题二:该男子(银保监会一处长)触犯政务处分法何种行为?

根据政务处分法第四十条之规定,该男子可能触犯该条第(一)或(二)款之规定,即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在公共场所有不当行为,造成不良影响;其他严重违反家庭美德、社会公德的行为。

按照政务处分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触犯上述行为的,可能给予的处分为:(1)警告、记过或记大过;(2)情节较重的,予以降级或撤职;(3)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因此前述男子的行为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猥亵他人,其行为应属于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在公共场所有不当且造成了不良的影响的行为。

因此,该男子被处以何种处分,还需根据其情节的严重不同,处以不同的处分。但该处长男子作为国家公职人员,且为领导岗位,在公共场所猥亵他人,造成巨大的社会不良影响,至少属于情节较重的情形,降级或撤职并不为过。

作为国家公职人员,其一言一行都对国家机关形象带来影响,社会大众对其也有更高的道德操守期望。

欢迎关注“法律锦囊”,为权利而斗争!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