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生舉報老師脅迫發生關係,應追問緣何當初舉報無果

近日,據媒體報道,山東鋁業職業學院一名女生舉報該校體育教師劉某以成績威脅,從其17歲時便開始對其進行性脅迫和性侵害。女生稱,其曾向校方舉報,於是劉某私下向她寫了保證書表示“不再招惹”,本打算此事就此過去,然而劉某此後並未履行諾言,依舊對她進行脅迫騷擾,多次表示“我一定讓你掛幾科,不信你試試”。女生表示,即使自己換了新校區,劉某也沒有停止對她的侵害。

4月29日,山東淄博市公安局張南分局發佈通報稱,發現有關媒體反映的“女生舉報駐淄的山東鋁業職業學院老師劉某以成績脅迫發生性關係”問題後,公安機關已開展調查工作。如調查屬實,堅決依法處理。當日,山東鋁業職業學院也在其官網發佈聲明,表示高度重視這一問題,設立調查組進行全面調查並接受公眾監督。並解除與劉某的勞動合同,並報請教育主管部門撤銷其教師資格。經學院調查,劉某身為人民教師,嚴重違反教師職業道德,嚴重背離社會公德,造成嚴重不良社會影響,違反了《新時代高校教師職業行為十項準則》,違背了學院辦學的宗旨和教書育人的目的。

女生舉報老師脅迫發生關係,應追問緣何當初舉報無果

漫畫 來源:半島晨報

前有福州43名學生控訴20年前老師暴力體罰和騷擾女生一事,現在,山東又曝出“老師以成績脅迫女生髮生性關係”事件。案例相繼引發關注,揭開了校園師生不平等生態的冰山一角。

細究這些案例,有一個共性。即相關受害學生,基本都沒有在侵害發生後的第一時間,尋求幫助或者報警。要麼是時隔多年後舉報,要麼即使在校期間有過舉報,最終也因為種種原因石沉大海。

這樣的共性“特徵”不是偶然,至少可以引發兩點思考:一是受害學生自我保護意識還不夠強,維護自身正當權益的行動還不夠及時和堅決;二是由於校園生態中的師生“權力失衡”,為相關老師的不法侵害提供了可能,也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相關學生的自我保護意識和行為。

根據舉報信息,女學生17歲時就遭到該老師的侵犯,隨後的時間裡,她受到該老師多次脅迫。“他就用成績威脅我啊,好笑是吧,但真的就是把我拿得死死的……”這樣下作的手段,竟然管用。

受害女學生還稱,曾想過反抗,也有過向校方舉報的做法,但都以“失敗”告終。該老師以寫所謂的保證書求得原諒後,繼續進行不法侵害。應當追問的是,假如女生所述細節一一屬實,當初的舉報調查,為何可以因“私下解決”而不了了之?冷處理乃至不處理,無異於縱容,對於當事女生來說,都是一場噩夢。

現在,輿論關注了,警方介入了,學校表態了,這一切看起來非常自然,實際上個人背後所經歷的“艱難”超出想象。

在又一起校園性侵害案曝出之際,我們在關注調查進展的同時,更需進一步追問,社會及學校,除了暢通舉報機制,相關方面還能再多做些什麼?每一個受害學生如何才能在第一時間求救並能得到及時的保護和幫助?這些,都值得深思。

紅星新聞簽約作者 默城

編輯 汪垠濤

(紅星新聞V6.8全新上線,歡迎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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