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賣技術商業祕密給其他公司 嫌疑人被判刑4年

商業秘密是企業的財產權利,關乎企業的競爭力甚至是生命力,一旦被洩露,面臨的將是經濟上的鉅額損失,有的甚至還會動搖生存發展根基。

青島某技術有限公司是一家專業從事電磁元器件及軟磁材料研發和生產經營的國家重點高新技術企業,也是全國最大的非晶帶材生產和行業領軍企業。2016年7月份,掌握該公司涉密技術資料的姜某某違反保密規定,同跟青島某公司有競爭關係的浙江某公司總經理助理兼副總工程師張某某達成協議,約定以120萬元的價格將其掌握的青島某公司非晶帶材生產線核心設備相關技術秘密出賣、披露給對方,並幫助該公司搭建新的非晶生產線。2016年7月6日,在收取對方人民幣60萬元後,姜某某將掌握的涉密技術圖紙拷貝給浙江某公司;同年10月份,又以浙江某公司子公司員工的名義,使用上述技術秘密圖紙幫助該公司訂購了非晶生產線核心設備,成功搭建起了一期非晶生產線並正式投產。經價值評估,涉案技術商業秘密研發費用的評估值為人民幣4007萬元,被侵犯技術商業秘密對該公司造成許可費損失為人民幣1926萬元。

2018年6月13日,青島市即墨區人民檢察院以姜某某侵犯商業秘密罪向青島市即墨區人民法院提起公訴。同年11月29日,青島市即墨區人民法院以侵犯商業秘密罪判處被告人姜某某有期徒刑四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一百萬元。

啟用專家諮詢平臺 全面引導偵查取證

侵犯商業秘密案件的技術證據專業性極強,辦案人員很難通過技術證據審查自主得出結論意見,案件事實的認定主要需要依靠鑑定意見、專家證言等。為充分保護企業合法權益,檢察機關第一時間成立專案組,提前介入,引導偵查,專門邀請知識產權領域司法鑑定中心教授舉辦專題講座,幫助辦案人釐清辦案思路,明確偵查方向、證據證明標準、收集重點及程序。經過反覆分析研判,辦案人員最終以當場查獲的設備圖紙等第一手直接證據為切入點,提取酒店入住記錄、賬戶交易明細、對侵權公司生產設備拍照等,補充了大量客觀證據,夯實了證據體系。

創新建立“證據保密箱” 保護企業核心利益

偵查階段,為了認定案件中有關“技術商業秘密”的核心問題,涉案技術資料應作為證據提交給司法機關,但青島某公司因擔心存在洩露風險,只以書面說明的形式對涉案問題進行了說明。為打消企業顧慮,夯實案件證據基礎,檢察機關在證據調取過程中創新建立“證據保密箱”制度,只調取專業認定所需的部分技術材料作為涉案專業問題認定、鑑定依據,存放於辦案機關專門場所的保密箱中,而不作為刑事證據隨案移送,也不允許辯護人、當事人等查閱。保險箱鑰匙由當事企業指定人員保管,已經簽署保密協議的專家證人可以在該人員的配合和監督下,開箱查閱內容並出具專業意見。案件判決一旦生效,當事企業便可以取回這些技術材料,不僅有效保證了案件訴訟順利進行,而且最大限度確保了自主研發技術的保密性。

強化檢察監督職能 維護市場公平秩序

在審查姜某某涉嫌侵犯商業秘密案的過程中,檢察機關發現浙江某公司出於惡性競爭目的已經涉嫌犯罪,建議公安機關依法立案偵查。隨後,公安機關依法對浙江某公司副總工程師張某某立案,並經偵查發現其侵犯商業秘密的犯罪事實。2018年8月21日,青島市即墨區人民檢察院以張某某侵犯商業秘密罪向青島市即墨區人民法院提起公訴。同年12月10日,區法院判處被告人張某某有期徒刑三年,並處罰金人民幣100萬元,進一步深化了打擊效果,起到了震懾犯罪分子、警示同業市場競爭的作用,有力維護了公平有序的市場競爭環境。同時,針對本案中姜某某能夠輕易接觸並竊取核心技術秘密的事實,辦案檢察官在多次走訪調研的基礎上,向青島某公司宣告送達檢察建議,指導和幫助該公司建立了長期有效的涉密管理和保密教育機制,為新技術產業發展保駕護航。

依法嚴厲打擊侵犯商業秘密的行為,加強知識產權的保護,有利於鼓勵創新精神,激勵人們創造無形財產。在辦理涉及侵害新產業、新技術、新業態犯罪時,青島檢察機關全面貫徹新時代法律監督理念,把司法辦案作為服務保障新舊動能轉換重大工程的基本途徑和主要手段,多措並舉保護知識產權和商業秘密,切實維護涉案企業的合法權益,為營造誠信透明的市場環境和良好法治環境貢獻了檢察智慧和檢察擔當。

信網記者 顧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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